統一戰線無論是在革命時期還是和平建設時期,都是做好黨的各項工作的重要“法寶”,它的核心就是“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周恩來同誌有一句名言:團結就是“要劃一個最大的圈子”,努力尋找各方之間的共同點,把存在矛盾的各方麵力量統一起來,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為完成共同任務、實現共同理想而奮鬥。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強調,要壯大愛國統一戰線,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的和諧,對於增進團結、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更好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選拔和推薦更多優秀黨外幹部擔任領導職務。
黨在21世紀的三大曆史任務是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完成這樣偉大而艱巨的曆史任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黨能否動員千千萬萬的人民群眾,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為之奮鬥。我們必須發揚中華民族偉大的團結精神,把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都團結起來,把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都調動起來,把全民族的意誌、智慧和力量集中到偉大事業中來。
我國實行的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必須不斷堅持和完善這一製度,建立和諧的政黨關係。沒有政黨關係的和諧,就沒有國家政治關係的和諧,也就沒有社會政治局麵的穩定。正確處理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關係,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新時期以來,黨中央著眼加強同黨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就培養選拔黨外幹部提出了許多新論斷和新要求:黨外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充分發揚民主,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代表性強、同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的黨外幹部隊伍。要把培養選拔黨外幹部納入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工作的總體規劃,統籌考慮,既遵循幹部工作的一般規律,又充分考慮黨外幹部的特殊性,拓寬選拔渠道,優化黨外幹部結構,改進和完善選拔任用方式,逐步形成有利於優秀黨外幹部脫穎而出的機製。要充分發揮黨外幹部的作用,保證黨外領導者對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揮權、處理問題的決定權和人事任免的建議權。黨外領導者要自覺服從黨組(黨委)的領導,切實履行崗位職責。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製度之一,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重要內容。民族關係,過去、現在、將來都是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一個重大關係。能不能正確處理民族關係,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能不能實現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國家統一、保衛領土完整。
我國是一個多宗教的國家,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全麵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我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在工作中,處理好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之間的關係,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要著力激發信教群眾的愛國熱情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積極性,讓他們同不信教群眾團結在一起,共同為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