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見到的也正是這樣。道具很簡單,隻有兩件:一個乩架——小型的籮圈上,安設一個插有竹筷子的“十”字形木條;加上一個鋪著細沙的沙盤。事前,由一個女巫書符、念咒,然後由兩個人雙手托著乩架,任它在沙盤上隨意走動,畫出種種符號或文字來。
實際都是糊弄人的。你看,由知書識字的人托乩,就能夠寫出字句;若是換上兩個文盲,則絕對寫不出來,要麼停著不動,要麼就亂畫圈圈。可是,當時人們已經陷入一種癡迷狀態,竟然堅信不疑,結果自然是照樣輸錢。個別也有湊巧碰正的時候。有一回求乩,沙盤上畫的是一個圓圈,周圍又塗了一些小杠杠,人們這天就押了個“旱雲”。原來,會名裏的“旱雲”是隱喻烏龜的。結果押正了,贏了一筆錢。然而,這種“瞎貓碰見死耗子”的事,可以說是百不一遇。
由於賭博是將隨機性、偶然性掩藏在某種超驗的非理性的模式之中,以僥幸、投機、冒險為存在的基石,致使勝負之爭蒙上了一層先定的神秘命運色彩,所以,封建迷信在這裏才大有市場。賭博活動和一般的比賽完全不同,勝負的取得不僅與整體的體力、智力的高下無涉,甚至也不關乎當下的客觀條件。它植根於人性弱點的現實把握和對人類理性的完全蔑視,迎合了人們以較少的投入獲得較多回報,甚至不勞而獲的投機心理。
押會形式的出現,表明了賭博的社會化,設局的職業化,形式的集中化、規模化。賭場老板多數都得到了地方官警的或明或暗的支持,有的同時又是土匪,有的與黑社會存在著天然聯係,黑社會因賭博業的存在而注入了生命血液,賭博業則有賴於黑社會的支持,從而獲得長足發展與畸形繁榮。
五
這些基本特征,在辦會、出會中都有所反映。冬天設局在屋子裏,其他季節都選在打穀場或寬敞的院落舉行。出會時間多為午後三四點鍾。場地中間豎起一個木製支架,從上到下垂下許多條布帶,上麵滿掛著賭客記名的紅紙包,裏麵有會名和賭注。事先在外麵放一通鞭炮,待四周的人圍得滿滿的了,老板便拄著文明棍,大搖大擺地出場,威威勢勢地站在方桌前麵。身旁陪伴著助手,一個是軍師,一個是賬房先生,身後不遠處還有兩三個保鏢的。
出會,每次都是三板定案。我看到的那天,第一板拍出“天龍”之後,老板和助手便麵對大家察言觀色,周圍果然有所反應;這時,他們就判斷這種反應意味著什麼,經過一陣悄悄地嘀咕,於是,又拍了第二板,還是“天龍”,這一回簡直是“群聲鼎沸”了,主會的便又商量了一陣;第三板“啪”地一拍,爆了個冷門:“紅春。”由賬房先生用毛筆寫在一張大紅紙上。下一步就是“揭會”了。從上到下,一包包地解開,當眾宣布。押正了的當場付出十倍的回報;沒有押對,就把錢隨手放進一個大木匣裏。
為了招攬生意,設賭的老板一般的還講求信譽,否則,代價太大。但個別情況下,作弊的也有。聽村西的瘸子二叔講,他就趕上過一次。這天,賭場上已經掛出會名,人們認出是“明珠”。但是,一開封就遇上一個特大賭注,回報超過千元,老板見勢不妙,便抽身返回,示意兩個鏢棍在台前燃放鞭炮,並撒出許多硬幣。登時,會場上煙霧迷漫,會眾紛紛俯下身去搶拾硬幣,秩序大亂。賬房先生趁機更換了會名。待到煙消霧散時,人們看到的卻已經變成了“三懷”。所有押中“明珠”的都大呼上當,隻是懾於老板的威勢,人們敢怒而不敢言。
設賭者注意研究會眾的心理,有時連續三天出同一個會名;為了鼓動更多的人參與,常常雇用一些人故意押準,大把大把的票子往外付出,使人看著眼熱心急,第二天便會有更多的人押會,老板就可以聚斂更多的資財。一時間,城鄉各個角落都泛濫起賭博的狂潮,形成一種大眾化的社會活動。農工商賈、婦孺翁媼,黃發垂髫,各色人等,莫不罄其所有,各存幸念,行思坐想,希圖一擲。許多人家傾家蕩產,連姑娘辦嫁妝的錢、小孩壓歲錢、老爺爺買棺材錢,都搜刮淨盡,致使上吊的,投河的經常出現,凶殺、盜案更是不斷發生,鬧得社會動蕩,民不聊生。
當時報刊上登載過幾首竹枝詞,錄以存證:
俗塵擾擾事紛紜,喝六呼三枉費神。
賭博場中無勝客,歧途險境可憐身。
賭博由來盡是欺,況如押會更離奇。
花名三六天天配,賺得愚民日日迷。
三年嗜賭債如山,生死艱難兩鬢斑。
入室淒涼無一語,夜深風雪對饑寒。
貪利一錢十倍三,奸徒設餌詭千般。
投繯刎頸隨時見,除卻長平無此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