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讀雜文的人總覺得不過癮,寫雜文的也覺得不暢快;而經常對雜文指手畫腳的人,可能是沒空閑讀雜文也不屑於寫。
也有人不承認雜文是文學,不管對與否,和寫小說、寫散文、寫詩歌的作家相比,寫雜文的人所遭受的非難的確更多。讀者對雜文家的要求,似乎也更苛刻。有的批評說,雜文家沒有了當年魯迅的勇猛,不敢指斥弊政,不敢直麵殘酷的現實;有的批評說,雜文家隻談無關痛癢的風花雪月,而不談與民生相關的製度弊端;有的批評說,寫雜文的隻敢找死老虎,而不敢摸一摸活虎的屁股;有的還說,對衛生垃圾敢碰,而政治體製、民主人權等不敢涉及……
在這些批評者的印象中,寫雜文的應該是正氣凜然、義憤填膺,似乎誰要是一寫雜文,就是在從事“經國之大業”;誰要是雜文家,就應該像包公一樣鐵麵無私辨忠奸;誰要是熱愛寫雜文,就不能有生活情趣,就應該整天滿臉殺氣地提著“匕首投槍”尋找“刺殺”的對象……
雜文的發表也受媒體謹慎的編輯和審稿所限製,許多尖銳有見地的雜文無法公開發表。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對寫雜文的要求的確是難為他們。而對於雜文作者來說,初寫雜文之時,都有“氣吞萬裏如虎”的氣勢,以為手中的一支淩雲健筆可以任意縱橫,對社會陰暗麵、人間假惡醜可以無情揭露、痛加針砭。然而,當他們那鋒芒畢露、無所禁忌的大作屢屢被報刊編審的朱筆斃殺之後,才發現手中的健筆並不如椽,無法恣意橫空。於是他們開始總結失敗的教訓,藏鋒斂芒,漸漸圓融,迎合編輯的口味,使自己的文章得以發表,自己的心血不至於白費。這樣寫起文章來,總要以能否發表為尺度,於是原先的下筆如有神,開始變得下筆如有繩。
教科書裏對雜文的作用定位太高,對雜文的比喻也很多。這些比喻似乎都處於尷尬局麵:“雜文是匕首、是投槍”,但現實是,匕首無所刺,投槍無所擲;有的比喻說,寫雜文的是一群“盜火者”,然而,有火種卻播不出去;甚至有人說,雜文家是“咬人的狗”,盛世時是家狗,亂世時是瘋狗……
也有把雜文叫做“千裏眼與萬金油”的。“千裏眼”,是站得不高看得“遠”,對自己周邊的人和事往往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即使身邊一個小科長壞透了,也不敢開罪,但外省的某長、外國的元首,咱都敢橫挑鼻子豎挑眼。“萬金油”,是咱什麼都懂,三墳五典八索九丘無不通曉,對於每一個新出現的問題,不管有無研究,都敢踴躍表態。
雜文目前還有一個尷尬的處境,就是“圈內行”。對雜文的欣賞相當一部分隻在雜文圈子內。也就是寫雜文、愛雜文的人,才讀雜文。往往一篇受到好評的文章,也隻是圈子裏的人叫好而已,至於它對大眾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對社會進步起了什麼樣的作用,是很難說得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