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繼承和發展了商鞅的法治理論。他認為法就是明文規定並公布的國家法律,是封建官吏依據統治人民、維係封建統治秩序的國法條規。在韓非看來,“法”是準繩,不能偏離,不能任意行事。他主張大力宣傳“法”,要讓所有的人都知道“法”。法的主要內容是“賞”和“罰”,韓非稱之為“二柄”,即君主實行統治的兩個權柄。對於臣民,要“用獎賞來鼓勵,用刑法來懲罰”。這和商鞅以賞為“文’,以刑為“武”,以“文武”為之綱要的思想是一致。為了提高教育效果,他主張厚賞重罰。他強調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分等級,不講情麵,他說:“懲治過失不要放過大臣,獎賞做好事不能遺漏平民百姓。”韓非認為隻有這樣,賞罰嚴明,人民才會親近法令,相信並依賴法令。
對於申不害的“術”,韓非也加以繼承和發展,他說:“‘術’就是君主駕馭臣下的隨機應變的秘密手段、詭計、權術。”在禦臣之術上,韓非強調君主的思想要隱秘難測,否則,大臣會乘機濟其私欲。君主的心思應深藏不露,讓群臣看透了自己,就難以駕馭群臣,深藏若虛,群臣不知底細,就容易使他們馴服。不僅如此,君主也不可信任自己的妻子兒女。他說:“如果太相信自己的兒子,奸臣們就會巴結自己的兒子,如果太信任自己的妻子,奸臣們就會巴結自己的妻子,為自己謀私利。”即使做太子的後妃,也希望君主早死,因為夫妻之間沒有血緣關係,恩愛則親近,失愛則疏遠,後妃擔心自己不受寵,兒子當不成太子,所以後妃盼望君主早死,讓兒子即位,自己做皇太後,以淩駕於他人之上。”由此韓非得出結論:“像妻兒那樣親近的人尚且不能信任,那麼其他的就沒有可信任的了。”這說明韓非對一切都可以持懷疑的態度。所以,他提醒君主應警惕自己死後都可以獲利的人,防備自己憎恨的人,提防自己所愛的人,謹慎處事,占有絕對優勢。
韓非“術”的主要內容是:一廣設耳目,及時獲得情報;二權勢不可給別人用;三深藏不露;四把人當成壞蛋;五毀壞一切倫理價值;六厲行愚民政策;七罰須嚴峻,賞須審慎;八必要時不擇手段。根據用“術”的原則,君主用人也要不循常規,孰疏孰親,使人不知道自己的底細。要做到“明主觀人,不使人觀己”。如果君主無“術”,就會受蒙蔽,不能知忠奸。韓非認為君主治國沒有法,就要亂。有了法,沒有術也不行,因為法是要通過臣下去執行,君主就要有一套駕馭和支配臣下去做事的手段,就要有術。他把法術治國提高到至高無上的地位。
韓非把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的“法”、“術”、“勢”思想有機結合起來,為封建統治者提供了一套加強君主獨裁專製的理論和手段。
韓非是我國較早在哲學意義上使用“矛盾”一詞的人。他借用一個寓言故事來說明矛盾的內容:“楚國有個賣長矛和盾牌的人,他誇自己的盾牌說:‘我的盾牌非常堅固,什麼東西都刺不進去。’接著他又誇自己的長矛說:‘我的長矛鋒利極了,什麼東西都能刺穿。’旁邊有人問他道:‘拿你的長矛刺你的盾牌怎麼樣呢?’於是,這位楚國賣長矛和盾牌的人被問得目瞪口呆,沒話可答。”這個寓言故事得出的結論是:“攻不破的盾和攻無不陷的矛不能同時存在。”這即是現在常說的“矛盾”一詞的來源。
韓非的法家思想,實際上成為了封建帝王當皇帝的教材。
屈原
屈原,生於約公元前340年,卒於約公元前278年,是中國最早的大詩人,名平,字原,又說名正則,字靈均。出生在楚國的一個貴族家庭,初輔佐懷王,做過司徒、三閭大夫。他學識淵博,主張彰明法度,舉賢授能,東聯齊國,西抗強秦,後遭貴族子蘭、靳尚等人的讒言而被革職流放。在楚國的政治腐敗越來越嚴重,首都郢亦被秦攻破之際,屈原既無力挽救楚國的危亡,又深感自己的政治主張無法實現,於是投汨羅江而死。
屈原從小就十分懂事而且胸懷大誌,他學習非常刻苦,常常為了讀一本書整夜不睡,慢慢地積累了豐厚的知識,在天文、曆法、地理、農學等方麵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尤其是在文學方麵,他更是成就卓著。
屈原年輕時楚國國力下降,內憂外患接連不斷。看到自己美麗的國家和勤勞的人民正在遭受苦難,他決心為國為民貢獻自己的一切,同時盼望楚王走改革圖強的道路,成就統一天下的大業。
25歲那年,屈原來到了楚國的都城。楚懷王見他學識淵博,又懂得治國的道理,非常器重他,讓他做了左徒。屈原擔任左徒之後,決心把楚國治理好。他提出的改革政治,任用賢能,立法圖強,聯齊抗秦等一係列主張,曾一度得到楚懷王的支持。但好景不長,代表舊貴族利益的公子子蘭和奸臣靳尚都起來反對他,在楚懷王麵前說屈原的壞話,挑撥屈原與懷王的關係,楚懷王偏聽偏信,把屈原降為大夫,開始疏遠他。後來,屈原又作了很多努力,希望能夠繼續改革,壯大國力,但都被懷王的兒子公子子蘭和靳尚等人破壞了。
從此楚國的國力就越來越弱,秦國趁機派兵進攻楚國,楚國打了敗仗,於是很想和齊國聯合共同對付秦國,這時秦昭襄王寫信給楚懷王,約請他到武關(在陝西丹鳳縣東南)相會,當麵訂立盟約。
楚懷王接到秦昭襄王的信,不去呢,怕得罪秦國;去呢,又怕出危險。他就跟大臣們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