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在山洞外的小河邊撿到那個傻瓜的。
他不是那種可以讓人眼前一亮的人物,就比如說,每次我和老頭走在街上,幾乎所有的姑娘都會把視線盯在我們身上,就好象看見了一桌,不兩桌,滿漢全席,其他的男人,就成了蘿卜南瓜,而他就是其中一碗。
我撿到他的時候,他已經隻剩下一口氣了,我依稀間好象見到幾年前老頭帶著我的樣子,(拜托,你那是餓的),反正住在這裏整天和老頭眼對眼也膩了,撿回去養養看吧。
直到今天,我還記的第一眼看見時他的樣子,一絲一毫也沒有忘記過,常常想,當時明明隻是一時興起而已。
那一天,他穿著一身白,簡單的製式服裝,但已經給塵土沾的看不出原來的樣子,象,象隻青蛙一樣趴在河岸上,看不見麵目,身上唯一的長物就是他右手上的翠玉扳指---用魔界最純淨的悠玉,在北疆極寒之地吸收百年月之精華,然後與靜水泉經天下第一巧匠之手製成,據說是林家的神器,守護神器,當然這是以後才從他嘴裏聽到的--也就是現在在我左手上的東西,記得阿秀那個小混蛋曾對我說,當初他會留下來給我當徒弟,就是看在它的份上,想想我這個老不死的應該也沒有多少日子了,等我一蹬腿,這東西就是就是他的了,寶貝啊,寶貝:)
小混蛋,隻有這個,我不可能給你,它已經是我身體的一部分,我的血,我的肉,我的靈魂,是注定和我一起塵歸塵,土歸土的東西。
我死拖活拖,把那家夥拖回洞裏,中間過程省略,見解結果是他的外傷多養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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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來的日子裏,我曾問他,第一次見麵的印象,他說,他以為我是天使,在腦袋不停的與路上的石頭,樹根KISS的半睡半醒的顛簸中,逆著光,模模糊糊的看見,班駁的樹影,不時映在我的臉上,真的象個天使。
把他拖回破山洞裏,上好藥,就把他扔在一邊,練功去了。
每天睡前練功就是好,把多餘的精力耗一耗,晚上睡的好,皮膚好,把晚飯消化一下,不長肥肉,免得破壞了我的帥哥形象。而且,這才是重要的,晚上練了,早上就不用練了嘛。
春天不是練功天,夏日炎炎好睡眠,秋有蚊蟲冬怕冷,若要早起待明年。
早上,本就是睡覺的時候嘛,這個結論可是我和老頭共同研究出來,並在有生之年不懈實踐的金玉良言啊。可以說是我們這一門的唯一門規了,而且,連著書立說傳授都不用,阿秀那個小混蛋,連教都不用教就會了。怨不得人家說緣分天注定。(老大,這句不是這樣用的啊!)
我和老頭睡在相鄰的兩個山洞裏,其實本來是住在一個裏的,還在一個床上,別,別想歪,什麼也沒有,隻是兩個懶的不能再懶的家夥湊在一起,說實話,那時候我們特羨慕一個叫小龍女的女人,好象叫這個名字吧,可以隻用一根繩子,就全部家當了,我們倆,還要有張床,還記得當時,為了誰把鋪蓋卷放在床上,我和老頭進行了艱苦卓絕的鬥爭,差一點當家的位置就易主了,可惜,哎,我怎麼就輸了那個老東西一招呢,這直接導致了當我們決定分洞時,被踢出去的人是我,這麼看來,阿秀真的有你們所謂的什麼領袖風範,每次和我搶飯搶酒的時候都不遺餘力,力鬥智取,沒有發生想我這樣悔不當初的事情。可不久我們就發現這不是長久之計,本門的工夫似乎有一種在睡覺的時候自行練習的功能,而且,功力好象還要比清醒時強上幾分,於是,當連續幾天下來,我們發現如果再不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就要由熊貓變成啟鵝,再向海象發展時,我們決定分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