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市,華夏國內一座小小的城市,不靠山不靠海。雖不如一線城市那般富裕,但是卻充斥著一股祥和的氣息。
從地圖上來看,鳳凰市像極了一隻展翅的神鳳,傳說中便是有一隻神鳳隕落於此,不知為何,沒有傳說那般浴火重生。因此,鳳凰市的名字便由此而來。
雖說這隻是一個傳說,但這裏的人們卻是都以鳳凰這個名字而自豪,大部分人們注重著自身的修養,使這座城市透出一股祥和寧靜的味道。
然而,這一刻,這股寧靜卻被打破了。救護車的鳴笛聲,群眾的議論聲,還有一人傷心的哭泣聲。
“女娃,別哭了,那孩子已經走了,為了救你走了。你還活著,就要堅強起來,連帶他的那一份好好的活下去。”
一名頭發花白的老人見女孩一直這麼哭,也不說話,擔心會出什麼問題,便好心的上前安慰著女孩。可是誰知,不說還好,這一說,女孩更加傷心的哭泣著。口中一直在呢喃著。
“為何要救我,你走了,我怎麼辦”
老人無可奈何,搖頭歎息。看著眼前這孩子傷心的樣子,他也是為之心痛。
所有人都說死的那人才是最可憐的,孰不知活下來的那個才是最痛苦的。要是了無牽掛也就罷了,偏偏還是目睹了心愛之人為了救自己,替自己擋下了死神的召喚。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原來,這兩人,男孩叫作浩,女孩名月。兩人本是一對令人羨慕的情侶,感情極好。可謂是到了那種生不離,死不棄的地步。奈何卻因為家人的極力阻攔,無所不用其極。然而女孩一向聽著家人的話,不想令父母傷心。兩人無奈,隻好離開了彼此,隻是不知到底是誰放開了誰的手。
兩人雖說分手,然而卻如心有靈犀一般。同在今天,選擇了去以往兩人常去的酸奶吧。那裏是兩人情定的地方,有著兩人的痕跡。
情定於此,奈何天意弄人。
按照往常的習慣,男孩送著女孩回家。兩人隻是一直走,一直走,誰都沒有開口說話。這時,男孩突然停了下來,喊住女孩,想告訴她,他想她了。可是誰料,如電視裏情節那般狗血,一輛不受控製的汽車瘋了般向女孩衝來,如一頭嗜血猛獸。
根本容不得女孩反應,眼見汽車就要撞到自己。就在這千鈞一發的時刻,男孩用力推開了女孩,用自己的身體替女孩承受著一切。
是的,男孩死了。渾身鮮血的死了,臨死的時候還不忘對著女孩微笑。虛弱的說了三個字,周圍眾人無一人聽的清楚。可是女孩卻是懂了,不過也因此哭的撕心裂肺。男孩最後告訴女孩,不要怕。
人死後,據說會魂歸地府,重新轉世輪回。或者以魂魄之身留戀世間,但是會懼怕陽光,一旦遇到意外,便會魂飛魄散,連轉世的資格都沒有。
“月兒,對不起,又害的你哭了”
男孩一臉自責,想去替女孩擦去眼淚,如往常一樣,他害怕見到女孩哭,女孩一哭,他就會心疼,便會千方百計的討好女孩。可是如今,男孩的手卻在半空中停下了,呆呆的看著倒在血泊中的自己,再看看哭泣中的女孩,四周的人無一人可以看見自己,他明白,他已經死了,他現在隻是魂魄而已。
人鬼殊途,他不想自己對女孩造成不好的影響,因為傳說一旦鬼跟人有了接觸,那個人便會沾染鬼氣,輕則大病,重則身死。
“好像我跟書上說的鬼不一樣,為什麼我不懼怕陽光。”
男孩問道,可是卻沒有一人可以解答。不說沒人可以看得見他,聽得見他的聲音。單是鬼這個科學難以解釋的東西,別人又如何知道。
“孩子,苦了你了。”
隻見一名老者向著男孩走來。頭發已然花白,但是臉上卻是不見褶皺,如同孩童一般紅潤。像極了小說中的得道高人。
男孩卻是不為所動,因為他不相信有人能看得見自己。自顧自的看著女孩,想把女孩的樣子刻印在魂魄之中。就這樣一邊呆呆的看著女孩,一邊等待著傳說中的黑白無常勾他的魂魄去地府。
見怪不怪,老者看著男孩的樣子,為之一笑。
“孩子,別看了,我能看得見你。”
男孩一怔,目瞪口呆的轉過身盯著這個如神仙般的老者。
“老爺爺,你說你能看得見我?難道你跟我一樣?”
“哈哈,你錯了,我跟你不一樣。我的確能夠看得見你,而且說不定我能幫你也說不定。。”
老者也是一愣,隨即便是哈哈大笑起來。他身居高位,就算是神也是對他恭敬有加。有人說他跟弱小的鬼魂一般,這還是第一次。
“老爺爺,你就別開我玩笑了。我如今這般模樣,誰能幫的了我?”
男孩有些不信,他隻是把這個老人當成跟自己一樣的可憐的魂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