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機會到聯合國總部樓上樓下和院內走一趟,就會發現處處皆藝術品,其大小、造型、價值、意義各不相同,但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都是會員國或團體或個人送給聯合國的禮物。筆者的一位曾在聯合國工作過的同事說,在聯合國內舉手投足間,一不小心就可能碰到稀世珍寶。話有些誇張,但也大體屬實。這些禮物大到一棟樓、一間會議室,小到一棵樹、一株花、一塊卵石。因下文會一一介紹,這裏就不逐個羅列,不過簡單點點名會讓讀者感受到聯合國禮物確實是百花齊放:實用的圖書館、價值不菲的繪畫、幾千年前葬禮用的蓋棺毯、美妙絕倫的象牙雕刻、月球上的石頭、柏林牆牆體、最古老的和平條約複製件、花園裏的台階等。從藝術形式上看,有雕刻、繪畫、編織等。
難怪有遊客在參觀聯合國後稱聯合國為博物館。作為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外交官,筆者於2000年至2004年常年出入文山會海的聯合國,周旋於多姿多彩的藝術品間,切實感受到了我們這個世界的多樣性和文化的多元性。盡管每一件禮物都靜靜地躺在聯合國為其安排的某一塊地方,但明明能聽到其細細訴說著自己的不凡身世。
正因為聽到它們的訴說,才願意與眾人分享,也才有了後麵的故事。
以和平的名義聯合國收到的禮物名目繁多,花樣別出,似乎找不到“焦點”。其實,從林林總總禮物中時時都能感受到人類對和平的呐喊和呼喚。
戰爭使各國痛定思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硝煙中醞釀成立的聯合國,牢記戰爭的慘禍,決定肩負起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重大責任。《聯合國憲章》開宗明義,“欲免後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曆慘不堪言之戰禍”,為此,“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鄰之道,和睦相處”。《憲章》宗旨及原則第一條即明確聯合國要“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聯合國憲章》的各項宗旨和原則經過半個多世紀風風雨雨的磨礪,至今仍擲地有聲。
為凸顯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麵的作用,一些國家送給聯合國的禮品圍繞和平與安全這一人類夙願,將美好的期盼熔鑄在一件件藝術品中。
遊人剛一踏進聯合國“參觀者入口”處,即可看見右手邊一個一人高的基座上豎立著一把特大銅鑄的左輪手槍,但它已不具有殺傷力,因為槍管被打上了結。該作品由盧森堡政府於1988年9月30日送給聯合國,作者是瑞典籍藝術家卡爾·弗瑞德裏克·羅特沃德,他將作品命名為“非暴力”。
在東河邊的聯合國花園裏,另一件作品表達了化幹戈為玉帛的願望。1959年12月4日,前蘇聯將一件名為“化劍為犁”的雕塑贈予聯合國。這座青銅雕塑為一健壯男子右手揮著鐵錘,正在用力將左手上的劍打造成用來耕地的犁,它象征著人類希望結束戰爭與殺戮,願意將具有破壞性的武器化為具有創造性的工具,從而造福於全人類。這件作品的作者是前蘇聯的雕塑家葉甫根尼·武切季奇。
為紀念1987年美蘇簽署中程導彈協定並紀念聯合國成立45周年,前蘇聯於1990年送給聯合國一座高接近12米的青銅雕像,名為“善必勝惡”。該雕像取材於拉斐爾的名畫《聖喬治與龍》,拉斐爾畫的是聖喬治騎在戰馬上,手執長戟,刺死一條龍。不同的是這座雕像將龍的軀體改為美國的潘興Ⅱ式和蘇聯的SS-20型導彈。這件巨大的作品位於聯合國北花園的草坪上,來往的遊人透過聯合國大院的鐵柵欄都能看見。
1954年6月,日本聯合國協會送給聯合國一口“和平鍾”。這個鍾是用60個國家的兒童收集來的硬幣鑄成的,掛在一個用柏木製作的日式祭壇下,鍾麵上用日文寫著“和平萬歲”。這件禮物被放置在秘書處大樓北側,周圍的石頭來自耶路撒冷的山上,由以色列贈送。每當從二樓會議室過道的落地玻璃窗戶看見它時,我都希望日本走和平發展的道路。
巴西藝術家坎迪多·波廷納瑞兩幅表現戰爭與和平的巨大壁畫和比利時“和平之勝利”的掛毯占據著聯合國大會廳前的兩麵牆壁。其他“和平信物”包括:教皇保羅二世送的“和平鴿”,前南斯拉夫送的象征和平的騎馬女士雕塑,古根海姆基金會送的壁畫《人類為持久和平而奮鬥》,伊拉克、伊朗、土耳其送的古代和平條約的複製件。
這個單子還有很長。公文包裏成天裝著載明“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聯合國憲章》,年年月月在聯合國內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而“為伊消得人憔悴”,麵對眾多表達和平的“國禮”,在聯合國殿堂工作多年的我不得不承認:這個世界遠非人民所期望的那樣和平與安寧。從亞洲到非洲,從歐洲到美洲,有的爭端一鬧就是幾十年,有的國家拒不取消對別國的長期製裁。和平對那些國家和地區的人們似乎永遠隻是一種奢望,和平的陽光何時才能普照到全球每一個角落?
聯合國收到了多少件禮物?這是一個比哥德巴赫猜想還難回答的問題,這不是誇張而是事實。原因大概有如下幾點:首先,聯合國是一個名副其實的人浮於事的機構。秘書處大樓那些整天步履匆匆進進出出的職員如一日三省其身,恐怕會愧對他們的薪水。其次,自聯合國成立至今,秘書處內負責參與接收、管理各國送給聯合國禮物的人員已換了幾茬,因最初接收、管理禮物一事沒有專門的部門和規章,其混亂可以想象。第三,聯合國禮物具有一定的“流動性”,也影響了統計。聯合國高官們因個人喜好,有些禮物不得不隨他們遷徙,從一間辦公室搬到另一間辦公室,從此住處搬到彼官邸,搬來搬去可能就沒了下落,但也許當初的登記表上還赫然在列。第四,聯合國禮物中有一些是博物館或富翁借給聯合國的,時間一長,借變為送,或者聯合國哪天一覺悟,又給人還回去。來來往往,記錄就亂了。最後,除紐約聯合國總部外,聯合國在日內瓦、維也納以及各大洲如泰國的曼穀、肯尼亞的內羅畢都設有辦事結構,各機構都陳列著一些國家、組織和個人送的禮物。從廣義上講,它們都是送給聯合國的禮物,但全部統計清楚恐怕更難。
盡管找了一堆理由,但不給一個數字還是說不過去,不過這個數字隻能是個大概,紐約聯合國總部共收到大大小小約260件禮物。
誰掌管聯合國禮物?
應該說,掌管聯合國禮物是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但這事兒總得有人幹。自聯合國成立至1967年,這個國際大家庭收了不少禮物,卻沒有一個管理機構。那些禮物被隨心所欲地擺著,登記不嚴,管理不善,也沒有一套指導接受禮物的政策,考慮到拒絕會傷害獻禮的會員國的感情隻能來者不拒,一律笑納。為改變這種狀況,1967年,聯合國藝術品委員會應運而生,其職責是就接收、擺放、管理各國送給聯合國的禮物事宜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建議。
委員會成員既包括秘書處人員,也囊括了“圈外人士”。“圈外人士”通常都是建築師和藝術鑒賞家等,委員會主席由一位副秘書長兼任。開始階段,“圈外人士”常參加委員會會議,其主要作用是就藝術、美術方麵提供谘詢意見。但慢慢地,他們發現自己越來越無足輕重,可有可無,因為他們隻是被召集來“同意”已被秘書處內定的禮物,即使禮物的藝術價值一般。委員會的會議紀要顯示,有時接收某國的禮物是因為“內部”已達成諒解:不公開展示。即使某一禮物沒有什麼藝術價值,隻是因先前已答應收下,因此不得不接受;有的禮物被收下,隻因“占地很少”。一位早期“圈外人士”在1975年退出該委員會時曾無奈地說:“不論我們喜歡與否,都得接受。”
布萊恩·烏爾庫阿特作為主管政治事務的副秘書長,服務過5位秘書長。此公自委員會成立就是成員之一,1975年出任委員會主席直至1986年退休。那段時間聯合國接收禮物的好壞或多或少都與他有關係。1987年他在《紐約時報》上撰文坦承他們所接收的禮物中確有濫竽充數者,因為禮物源源不斷地來,但聯合國接收禮物又不能以博物館的標準來衡量取舍,差不多的就得接受。當然,如有的禮物的確不合適,就得讓捐贈國自找辦法,委員會不願得罪聯合國會員國,同時也不能讓聯合國變成一個雜貨鋪。
聯合國收禮有何規矩?
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為使聯合國收禮有章可循,經多年醞釀和討論,聯合國藝術品委員會通過了議事規則。據此,委員會對那些“潛在”的禮物進行審查並就是否接受及擺放何處等問題向秘書長提出建議。概括起來,主要規矩包括:
原則上一個國家隻能送一件禮物;
禮物應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或曆史意義或與聯合國有一定關聯;應是捐贈國的原作原創,一般不接受知名作品的複製品;所送禮物應與聯合國整體建築、環境相匹配和融合;由捐贈國負責禮物的運送、安裝和保養。
盡管這個議事規則有些指導意義,但由於政治壓力而頗具彈性。例如,有些質量不敢恭維的禮物被接納,有的國家送禮物不止一件,還有的國家不願承擔其所送禮物的維修保養費用,但也確有會員國認真履行相關義務。1954年10月,比利時送給聯合國一幅巨型掛毯,名為“和平的勝利”。41年後的1995年,比利時又斥資20多萬美元,將這幅2噸多重的禮物運回本國原廠進行維修和清潔,使其光鮮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