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李想看見有賣糯米飯團的,順手拿了兩個。前世裏他就喜歡吃這種昆明特色的早點。攤主,說攤主都不合適——就是個自行車,側麵綁個鐵皮桶,裏麵是蒸熟的糯米飯。另一側從自行車後座支個木板擺一些白糖,油條,火腿腸之類的輔料。
賣早點的是個三十來歲的少婦,穿著打扮都像是農村來的,收拾得幹幹淨淨。她手腳麻利地拿出小塑料袋,從桶裏挖一塊米飯,略微攤開,拿夾子夾塊油條放在中間團好。問李想:
“格要白糖?”
“少要點點。”
“好呢——”雲南人說“呢”字的尾音比較重,可上揚,可下挫,可帶拐彎,用以表達不同的意思。在女孩子嘴裏說出來,別有風情。
像這個普通的賣早點的農村少婦,“呢”字平直幹脆而不失熱情,像極了她做事的麻利勁兒。
從少婦手裏接過飯團子,遞上兩塊錢的零票。這時候的飯團隻要一塊錢一個,後來一塊五,兩塊。再後來李想就不知道了,他已經離開昆明。
到樓下遇到了房東趙大爺。見李想晨練回來,笑眯眯打招呼:
“小李又去跑步了?”老頭挺喜歡這小夥子,看著文質彬彬的,有禮貌,不多事。從不往房間裏領亂七八糟的人回來。
“是呢。趙大爺格吃早點囉?”有時候李想會不自覺帶上昆明腔。
“吃了吃了。”老頭回他。
“那我先上去了趙大爺?”
“不忙。”老頭湊近李想,“最近晚上回來注意點,聽人講昨晚上後麵有搶人的。有個住老賀家的女娃被搶了。你下班晚,小心點兒。”
李想一愣,這麼快就傳開了?嘴裏卻說:
“哦,我曉得了。會注意的。謝謝大爺。”
昨晚出來看到過自己的,除了歹徒。警察,就隻有後麵兩排房子的租客和房東。自己每天基本早出晚歸,應該沒人認識自己。
現在李想不願意出任何風頭,隻想自己的事情按部就班的做。當時出手也就是腦袋發熱沒多想,也是見不得恃強淩弱。前世裏網上、生活裏知道太多單身女子下夜班,或是女生下夜自習,甚至下樓打個醬油,過個馬路看個朋友——都會遭強,遭搶,被害的。那時李想除了扼腕歎息,什麼也做不了。
等等,李想突然想起什麼。
前世······趙大爺······出租房······搶劫······QJ!
前世裏自己第一次來昆明是2000年三月份,離現在就隻有半年的樣子。當時趙大爺跟自己講過這邊發生過一起QJ案,有個深夜下班的女孩子被兩個壞人叉叉圈圈,被發現的時候衣不蔽體遍體鱗傷。歹徒也跑得無影無蹤。
那個前世裏發生過的事不是搶劫,是QJ。那個不幸的女孩子就是王芳芳!
自己竟然已經深刻的改變了她和他們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