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活著有什麼意義呢?
出生,成長,一路跌跌撞撞的走來。
有悲傷,有喜悅,又歡樂,有憂愁。
成功過,雖然更多的是失敗。
幸福過,盡管圍繞在身邊的大多是苦痛。
找不到自己的意義。
不是沒有,隻是聽不到看不到抓不到而已。
堅信著,自己的存在一定有其意義。
隻是藏起來了而已。
總有一天能夠緊緊握住的吧?
於是。
“我抓住你了。”
緊握著那隻手,這一次絕對不會放手。
“會死的。”
“沒關係。”
竭力露出一個難看的微笑。
很牽強,全身都在同。
之前已經止血了的傷口大概是崩裂了,裹住傷口的紗布上再次被濡濕並染成紅色,剛剛接駁會去的骨骼或許已經再次脫落了也說不定。
不過,事到如今已經沒什麼好在意的了。
沒什麼好說的,沒什麼還害怕的。
死亡,已經不能再成為一種威脅。
“不害怕嗎?”
“那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害怕。
肯定害怕啊。
“說實話,我怕的要死了啊。”
因為自己在麵對的正是死亡這個事物本身。
雖然看過許許多多的死亡,但是那畢竟是別人的事情。
會害怕。
不願意麵對。
如果可以的話,請一定要活下去。
人類會渴求生存,所以自己也在渴求,就是這樣的理所當然。
不過,有的時候,為了其他的事物而選擇死亡不也是一種理所當然的嗎?
就算要死也沒關係,再怎麼害怕也沒關係,如果是為了她的話,如果是為了被自己握在手中的她的話——
“這就是我存在的意義了,一定是這樣沒錯。”
與命運無關。
不是什麼注定。
隻知道這是自己所選擇的意義。
“所以要將之貫徹。”
“所以選擇了和我一起死亡?”
“其實,我更希望一起活下去的。”
這是事實。
雖然隻是短短的一個多月,但是已經離不開她了。
這個忽然出現在自己生活裏的家夥,這個對世界幾乎沒有了解整天迷迷糊糊的家夥,這個賴在自己家裏不走還把自己拉進了這場麻煩的家夥,
已經離不開她了。
所以說,雖然死在一起是很美好的事情,但是一起活下來才是所謂的完美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