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下了薔薇,從行李箱裏麵翻出了《神曲》。那是我在圖書管理找到到的一本很有趣的書,打算用來打發一點時間。
“彼得先生,請用餐。”吉姆端來了我的‘晚餐’。
“謝謝。”
“請慢用。”
天漸漸黑了,城裏的燈光都亮了起來。
我放下了書,拿起劍向外走去。
來到後山。
看得出來這裏原本是一個村子,但早已經荒蕪了,剩下就是一些破舊的房子和一地的枯骨。
我根據信中所描述在一個山洞裏找到了那個‘魔族’。說實話,他隱藏的很好,若不是有那封信我還真找不到他。
“早上好。”他向我點了點頭。
“早上好。”
“嗯,讓我猜猜,你是哪一邊的。是血族?”
我鄒了鄒眉,拿出那把刻有教會徽章的刀。
“看來我猜錯了,原來你是梵蒂岡的走狗啊。你是怎麼找到我的,我這裏可是連狼人都找不到呢。”他說道。
“你是時候去地獄了。”
“哎,真是不懂禮貌啊。搞不好今天該下地獄的是你!”他露出了原本屬於‘魔族’的麵孔,以極快的速度向這邊跳了過來。
側身,避開了他的獠牙。
“嘿嘿。”他怪笑著不斷的用他那尖銳的爪子以不可思議的角度向我抓來。
“當……”他的攻擊被擋了下來。在他想要拉開距離的那一瞬,刀早已劃過他的脖子。
“嘿嘿,挺不錯的嘛。”他與我拉開了一段距離。
“就算背叛了‘芙芝’,力量也隻有這麼一點麼?”我將粘在劍上的血用手帕擦了幹淨,然後把手帕扔在了地上。
“什…麼……你究竟是什麼……”他的頭顱掉了下來。
“你不用知道……”我離開了那個地方。
站在山頭,望著城裏忽明忽暗的燈光。
我的下場會和他一樣麼,被砍下頭顱,或者被朗基奴斯□□穿心髒,或者……
歎了一口氣,將阿尼圖交給我信撕得粉碎。
回到了旅館。
從新拿起那本《神曲》。
“咚咚咚。”響起一陣敲門聲。
“請進。”
“彼得先生,晚飯您基本沒吃呢。”他看了看桌上沒有動過的麵包說道。
“不用了。”
“先生,等一下我們就出發。我們費盡了腦筋,終於找到了那混蛋的巢穴。”
“他現在已經是一灘灰了。”信裏已經將那洞穴的大概方位說明白了,所以並不難找。
“啊。”他不思議的說道。
“明天去確認吧,這房間到期時間是?”
“下個月的今天。彼得先生,您是‘血獵’吧?”他問道。
“不是。”我放下了手中的書。
“那您真是厲害,我還想這些怪物隻有‘血獵’能獵殺呢。”他笑道。
“那我住到下個月。”我拿起桌上的葡萄酒喝了個幹淨,拿起書繼續看。
“好的,很抱歉打擾到您。那我出去了。”
看了一會兒書,我走到窗前欣賞著這迷人的月光。
第二天,吉姆一副興高采烈的告訴我,他們找了那‘魔族’所化的灰粉。
並邀請我與他們一家一起進餐。
我答應了他。
“年輕人,你可真厲害,雖然不是‘血獵’但還是宰了那混蛋,為你的英勇幹杯。”吉姆的父親以及餐桌旁的人們都舉起了酒杯。
“謝謝。”我也舉起了酒杯。
我很喜歡這種氣氛,所有人坐在一起開心的一邊談論有趣的事,一邊享用著美食。盡管這些食物並不昂貴,但他們都很開心。
心?它還在跳動麼?我不禁撫上胸口,摸到的卻是一陣平靜。沒有一絲跳動,我自嘲的笑了笑。它不是從未跳過麼,我,為何會突然有這種想法?
“彼得先生,您不舒服麼?”吉姆突然說道,然後其他人都不約而同的看著我。
“吉姆,我隻是在感歎這葡萄酒的美味。”
“這是朗尼的酒,他可是這城裏最好的釀酒師。他是我的兄弟。”吉姆的父親有些驕傲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