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時尚待解放的地區,新政協籌備會也邀請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參加政協,並決定在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中給這些地區留出十分之一的名額,使這些地區解放後可以派代表參加。
以上情況表明,中共中央和新政協籌備會的考慮是十分周到的,充分肯定了我國近百年來民族民主革命各個曆史階段和各方麵人士的積極作用,並盡可能團結各個方麵的力量,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共同建設新中國。
在擬定的政協代表名單中,美中不足的是少數民族的代表和婦女代表少於些。少數民族代表實際共有28位,占4.23%,按整個比例來說,還是少了一些。
李維漢在談到這一情況時說:這是因為革命的發展,在少數民族地區,比較遲了些。我們盡了很大的努力,才在南京又找到一位藏族代表,其他如新疆伊犁特別區,也有代表參加。
為了物色少數民族代表,新政協籌備會費了很大的力氣。李維漢為此事專門同朱早觀、奎璧、楊靜仁、天寶等少數民族代表進行座談討論,但在物色人選以及交通等方麵都困難重重。在物色少數民族代表人選時,最大的一個疏漏就是在少數民族單位中沒有安排滿族代表。雖然在其他單位中有滿族代表,如齊燕銘、羅常培等人,但不是作為滿族代表出席新政協的。參加新政協的代表名單公布後,北平城的滿族群眾因沒有代表產生了失落被棄的感覺,有些滿族人為此事哭泣流淚。這一情況後來反映到毛澤東那裏。毛澤東聽了之後感到遺憾,同情地說:一個民族沒有代表,整個少數民族為之不滿啊!
解放後,召開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時,物色和補充了滿族代表。
關於婦女代表,周恩來第一次就新政協會議的一些問題征求民盟代表的意見時,史良女士對勃口會議的婦女代表太少提出了尖銳的意見。周恩來對史良的批評態度稱讚史良的意見提得好。周恩來最後表示:關於婦女代表,黨中央也很重視和注意這個問題。你放心,新中國的婦女一定會在政治上和男人得到同樣的政治權利,不會受歧視的。聽了周恩來的話,史良臉上露出了笑容。
3.新中國的大憲章
建立一個新的國家,沒有一部基本法是不行的。早在1949年初,中共中央就考慮起草為新中國所用的共同法律。後各民主黨派都參加了起草工作,起草工作是認真嚴肅的,最後形成政協會議的共同綱領,實際上是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憲法。
3.1在哈爾濱兩次起草
中南海裏,在勤政殿和頤年堂之間,有一處宅院,前後三進,每進都是四合院的構造。這就是毛澤東居住的菊香書屋。
1949年毛澤東進北平後,先住香山雙清別墅。周恩來剛到北平時也下榻在香山,但他經常要與住在城中心北京飯店和六國飯店的民主人士見麵會談。每天要往返一至兩次,沿途要經過青龍橋、西苑、海澱、紫竹院,從西直門進城。當時的北平,塵土滿地,道路陋劣不堪。周恩來每天奔波於兩個地方,顯得十分疲勞,常常在汽車裏就睡著了。由於來回太不方便,他就在中南海找了一個地方住宿。開始就住在菊香書屋裏。這給他的工作和休息帶來了很大的方便。
6月16日周恩來在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上作了關於《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組織條例(草案)》的解釋報告和草案第八條關於表決問題的說明。
在講話時,周恩來說,籌備會的主要任務是協商參加正式會議的各單位和代表人數,決定召開正式會議的時間、地點、議程,擬定新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條例草案,起草共同綱領,起草成立政府方案,協商政府領導人選。
他著重對起草共同綱領作了說明:起草共同綱領是六七兩月份一個繁重的工作。過去我們起草過一兩次,因為當時戰爭正在猛烈地進行中,因此重點在動員全國人民力量以支援戰爭上麵。現在,我們的綱領不能不轉向建設方麵,其中重點要擺在我們如何共同努力,來建設一個新民主主義的新中國方麵。
當晚,周恩來將主持新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推選了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同時通過了《各單位代表參加小組辦法》。周恩來在會上當選為籌備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和起草共同綱領小組即第三小組組長。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的任務就由第三小組承擔。
第三小組除由周恩來任組長外,另由北京大學教授許德珩任副組長,宦鄉任秘書,組員有、陳劭先、章伯鈞、章乃器、李達、許廣平、季方、沈誌遠、許寶駒、陳此生、黃鼎臣、彭德懷(由羅瑞卿代理)、朱學範、張曄、李燭塵、侯外廬、鄧初民、廖承誌、鄧穎超、謝邦定、周健人、楊靜仁、費振東、羅隆基共23人。
周恩來在擔任第三小組組長後的第三天,召集並主持了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共同綱領的起草問題。
他說:“我們的政治協商會議,加上一個‘新’字,以區別於舊的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將決定聯合政府的產生,同時也是各黨派和各團體合作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