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黃子雲在《野鴻詩的》中認為:“詩有道統,不可不究其所自。姑綜其要而言:《風》、《騷》之外,於漢曰《十九首》,曰蘇、李。”吳淇認為《古詩十九首》“深合風人之旨”,並將其作為“漢道”之“五言典範”,其曰“漢道祖三百篇而宗《離騷》”,其“漢道”,乃體現承繼三百篇之性、《離騷》之情的作品,亦即具有儒家“溫柔敦厚”、“怨而不亂”之詩教精神。“漢道”之“道”的闡釋,意味著《古詩十九首》徹底完成了自己的經典化曆程,從此將擔負起垂教世人的社會政治使命。其後的學者更注重對於《古詩十九首》之“道”的典範意義的闡釋。朱筠的《古詩十九首說·總說》認為:“歎《十九首》包涵萬有,磕著即是。凡五倫道理,莫不畢備。”王夫之把《古詩十九首》樹為《詩經》後又一個詩歌典範,“十九首該情一切,群、怨俱宜,詩教良然,不以言著”,“興、觀、群、怨,詩盡於是矣。……《詩三百篇》而下,唯《十九首》能然”(《薑齋詩話》)。張庚的《古詩解》稱讚《古詩十九首》:“組織風騷,鈞平文質,得性情之正,合和平之旨。義理聲歌,兩用其極,故能紹已亡之《風》、《雅》,垂萬襈之規模。有誌斯道者,當終身奉以為的。”
在《古詩十九首》的闡釋史中,曆代持“情感本位”的研究者以文本為中心,強調詩歌的“抒情”性,從作品“語義意義”出發,認為其主旨抒發的是“逐臣棄妻,朋友闊絕,死生新故”之“不得誌之情”、“至情”、人人“同有之情”等。在強調“情”為詩之本性的同時,重點闡釋《古詩十九首》其情之“正”與“真”之別。情之“正”的標準同樣以《詩經》為典範。劉勰在《文心雕龍·風骨》篇中提出“是以惆悵述情,必始乎風”,把《詩經》的《國風》當做“言情”的典範。在《文心雕龍·明詩》篇中,其稱讚古詩“觀其結體散文,直而不野,婉轉附物,怊悵切情,實五言之冠冕也”。宋代張戒的《歲寒堂詩話》認為:“古詩、蘇、李、曹、劉、陶、阮本不期於詠物,而詠物之工,卓然天成,不可複及。其情真,其味長,其氣勝,視《三百篇》幾於無愧,凡以得詩人之本意也。”在張戒看來,古詩情真,但以言誌為本,詠物自工,得《詩經》所倡導的“思無邪”之詩人本意。《四庫提要》評《歲寒堂詩話》謂“首揭言誌,而意歸無邪”,把這部書視為傳統詩教觀念的沿襲,是正統派詩論的代表作之一。
明代陸時雍的《古詩鏡總論》認為“《十九首》深衷淺貌,語短長情”,“夫微而能通,婉而可訊者,風之為道美也”。許學夷以劉勰的看法為標準,認為:“《十九首》性情不如《國風》,而委婉近之,是千古五言之祖。蓋《十九首》本出於《國風》,但性情未必皆正,如‘何不策高足,先據要路津’、‘無為守貧賤,軻長苦辛’、‘燕趙多佳人,美者顏如玉’、‘思為雙飛燕,銜泥巢君屋’。其性情實未為正。而意亦時落,又不得以微婉稱之,然於五言則實為祖先,正謂‘興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是也。”
清代馮時可認為詩歌主情,但對情亦有所規範,其曰:“詩者,緣情而生,因氣而發。氣有強弱,係乎俗。而情有邪正,本乎教。氣所異也,情所同也。”王夫之的《薑齋詩話》有雲:“長言永歎,以寫纏綿悱惻之情,詩本教也。《十九首》及‘上山采蘼蕪’等篇,止以一筆入聖證”,“其述怨情者,在漢人則有‘青青河畔草,鬱鬱園中柳’,婉孌中自矜風軌”。王夫之認為“大端言情,《風》、《雅》正係”。《風》、《雅》之後,為《十九首》,“十九首多承國風”,“好色不淫,怨誹不傷”,“《十九首》該情一切,群怨俱宜,詩教良然,不以言著”(《古詩評選》卷四“《古詩十九首》評語”)。王氏將其“詩道性情”的詩學觀納入孔子“興觀群怨”的儒家體係中,並未逸出傳統“溫柔敦厚”詩教的軌道,其將《詩經》和《古詩十九首》置於李白、杜甫之上,正是對《古詩十九首》傳達之情之“正”的代表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