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縣是我國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封建社會縣級官署衙門,始建於元朝大德八年,現存建築為清朝光緒二十年所建。自從對外開放以來,內鄉縣衙以其特有的曆史、科學、藝術價值吸引了大批中外遊客,被稱為“神州大地絕無僅有的曆史活標本”。它所代表的主要是封建時代基層官場的政治文化,其中的廉政文化更為重要,它對於我們今天倡導的廉政文化很有借鑒意義。
走進內鄉縣衙,首先映入眼簾、給人以極大視覺衝擊的,是與縣衙大門相對而立的一字形青磚浮雕建築,這是縣衙建築的重要附屬建築,也叫照壁。按照古代的風水理論,照壁正對大門,起到屏蔽作用,使衙門藏風生氣,並產生莊重、森嚴、秘密的氣氛。在照壁的浮雕畫麵正中,有一隻形似麒麟的怪獸,叫“貪”,這是神話中最為貪婪之獸,傳說它能吞下金銀財寶,但仍不滿足,張著血盆大口,妄圖吞吃天上的太陽,結果落了個粉身碎骨,葬身懸崖的可悲下常這正好驗證了古語:“人心不足蛇吞象,貪心不足吞太陽。”
據記載,在照壁上繪畫“貪”的形象,是明太祖朱元璋的首創。他為了使吏治清明,多次頒布嚴刑重典,後來還發明了駭人聽聞的“剝皮揎草”之刑,就是將貪官處死後,剝下整張人皮,在裏麵填上草,掛在縣衙大堂官座之旁。這種殘忍的刑法,的確起到了對貪官的威懾作用,但也未免過於野蠻且有失人道,並非什麼絕好的辦法。要保持官員清廉,除了重典刑之外,還要借助文化的力量,遂頒旨廢除了“剝皮揎草”的酷刑,增設各級衙署在照壁上刻畫“貪吃太陽”的圖案,時刻提醒官員切莫貪贓枉法。將照壁視為“廉政警示牌”的做法,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內鄉縣廉政文化的另一特色,就是縣衙內的匾額、楹聯,不僅數量眾多,而且語言精練,內涵豐富,令人深思。進入縣衙大門,百米長的青石甬道穿過儀門直通大堂。大堂、二堂、三堂是縣衙中軸線上的三大主體建築,坐落在高高的台基上,顯得格外端莊。
大堂,是知縣發布政令,舉行重大典禮和公開審理大案要案的地方,也是整個衙門的中心建築。大堂上方懸掛著“內鄉縣正堂”行楷金字匾額,堂前粗大的黑漆廊柱上有抱柱全聯,為清代的監察禦史魏向所撰,上聯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下聯是“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在古代封建社會高度集權的政治體製下,掌控著一縣行政司法大權的知縣,在缺乏外部有效監督製約的情況下,能以這副清代名聯作為座右銘,時刻自重、自盛自警和自律,其精神誠然可嘉。
二堂,是知縣預審案件、審理民事案件和大堂審案時退思、小憩的場所。二堂的門上方懸有“琴治堂”匾額,其抱柱楹聯是:“法行無親,令行無故;賞疑唯重,罰疑唯輕。”它所包含的法理,至今令人讚歎。它要求官員在執法辦案時,不分親疏遠近,一律平等,不徇私情,公正執法。對待疑難問題,在獎賞的情況下要從重;而在處罰的情況下,則要從輕。——這是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人文道德的深切體現,極富哲理性,很有借鑒的現實意義,現代“疑罪從輕”的執法思想,不是躍然於此楹聯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