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絨絨的小家夥見他沒有要“搶奪”的意思,這才安心地抱著香噴噴地兔腿啃了起來。
一隻烤兔下了肚,方宸看了看周圍,撕下一角衣袍擦了擦手上的油膩,小家夥啃完了兔腿,眨動著一雙大眼看了看他,又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潔白如雪的毛發,然後伸著一雙爪子往方宸湊了湊。
方宸一下被它逗樂了,他笑著將手裏的布塊甩了出去,恰落在小家夥麵前,它歡喜地將一雙小爪子使勁在布上蹭了蹭,看著重新恢複幹淨潔白的爪子“吱吱”的叫了起來,極是歡悅的樣子。
“小家夥,我要走了。”
方宸給它擺了擺手,起身大步離去,剛走了幾步就聽到身後“吱吱”的叫聲,回頭發現那個小家夥正蹲坐在原地,眨著一雙亮晶晶的大眼睛,可憐兮兮地看著他。
方宸想了想,道:“你要一起走嗎?”
小家夥樂吱吱地點了點小腦袋,方宸一招手,它便“嗖”的一聲躥到了方宸的肩上,趴在那兒拽著他的一縷頭發。
“我給你起個名字吧,唔……也不知道你是不是鬆鼠。”方宸想了好久,決定叫它“小玉”,取它全身潔白如玉之意。
似是聽懂了方宸的話,小家夥歪著腦袋想了想,“吱吱”地叫了兩聲,也不知應允還是反對。
方宸搞不懂它的意思,權當它默許了,帶著它一起往北而行。
走不過裏許,方宸驀地止住了腳步,在前方樹林裏赫然出現了一麵古老的石碑,他抬頭看了一眼西垂的紅日,皺眉自語道:“是我迷失了方向,還是出現了第二麵石碑?”
就在這時,趴在他肩上的小玉忽然“嗖”的一聲,跳到了石碑後麵,“吱吱”地叫著,方宸轉了過去,隻見那石碑背麵赫然刻著七個蒼勁雄渾的字,入石深有寸許,竟是被人以指力生生刻上去的!
方宸震撼無比,以他目前的修為來說開碑裂石也能做到,但以指力刻字,深入寸許,且周圍平滑絲毫不見裂紋,這份修為他望塵莫及,對力量的掌控簡直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更讓他震撼的是那字體的內容:方遠揚封魔於此!
父親方遠揚!
是他留下的字跡!
方宸呆呆地怔在石碑後,久久沒有動彈,平靜的外表之下,他內心的震動豈是言語所能表達,這一刻他甚至有一種想哭的衝動。
十八年來,孤苦無依,從來沒有過任何一點有關於父母的點滴消息,他從沒有想到過會在這裏見到父親留下的字跡。
他才十八歲,根本沒有表麵看去那麼從容、理智,但自幼生長的環境逼得他不得不如此,也許隻有在方頤麵前他才能夠卸去偽裝,稍稍放鬆一下緊繃的心弦。
他是一個感情豐富的人,不過在更多的時候,他不得不將所有的感情壓抑在心底。
然而此時,父親留下的七個字,相隔了二十年、或者更久,卻讓他有一種流淚的衝動。
自有記憶起,方宸隻有一次流淚的經曆,不是因為孤苦,更不是因為收人欺淩,是因為方頤。
那是在六年前,他剛剛十二歲,孤居晨雲島上,年紀還小的方頤經常回去與他作伴,不知因為什麼事情震動了整個方家,導致強者幾乎盡出,厄運卻在不知不覺間降臨到了方宸的身上。
有人悄無聲息地在晨雲島外設下了絕滅大陣,引動九天雷火淹沒了晨雲島,方宸的居地有大陣守護,但那烈焰熊熊所造成大高溫卻難以隔阻,先天體弱的方宸根本無法支撐多久就昏死了過去。
那是幾乎是必死的局麵。
是方頤救了他。
她割腕喂血,用她剛剛修煉成、還十分微弱的真氣以及鮮血拯救了方宸的性命。
……是的,那一年還不滿十一歲的小方頤,已經踏入了武道第三境,成功凝聚了武道真氣!
方宸醒來後看到臉色蒼白無比,渾身灼傷累累的小方頤,自幼就早熟堅強的他淚如泉湧,從那時他就已默默地發誓要以生命守護這個女孩兒一生。
也正是因為那次事件,方頤在武道修煉上堪稱驚世的天賦才被發現,由一個不受任何人重視的小女孩一躍成為了方家、乃至整個南域最為耀眼的明珠。
也是從那之後,方宸和方頤漸漸減少了接觸……明麵上的。
天意難測,命運無常,可以說如果不是因為那次事件後兩人接觸的時間大為減少,根本就不會暗生情愫,幼時緊密無間的友誼會隨著朝夕相處演變為類似於兄妹一般的親情,而非現在這般至死不渝的愛戀。
良久,方宸輕輕歎了一口氣,抬起手來緩緩撫過麵前石碑上的字跡,這是他的父親曾經戰鬥過的地方,是他留下的字跡,指尖冰涼、光滑的觸覺令他心中泛起一絲難言的感覺。
就在這時,“方遠揚封魔於此”那七個字忽然射出了一片熾盛的金光,將方宸籠罩在了其中,令他難以移動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