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淩峰“呀”的一聲坐了起來,窗外已經大亮,原來是一場夢,他長籲一口氣。
助理走了過來:“淩峰,感覺好點了嗎?”
“嗯。”淩峰點點頭:“是好點了。隻是昨天……”他看著助理,突然覺得眼前的這個人好陌生。昨夜的夢到底是怎麼回事?會不會跟自己每天吃的藥有關係?他多了個心眼兒,沒有把夢中的事情跟助理說。
“昨天什麼?”
“沒什麼。”淩峰淡淡地答道。他走到鏡前,發現自己的額頭上,有一塊淤青,和睡夢中被砸的地方一樣。
“我這幾天好像看到我父親了。”淩峰說道,“我當歌星有多久了?應該有五六年了吧。我想去看看他。我想在他的墳前給他唱首歌。告訴他我一點都不恨他。雖然他打破了我的夢想。”
“好。是該回去了。”助理遞過一把藥片,還有一杯水,“先把藥吃了。然後我們就一起去見他。”
“嗯。”淩峰答道。接過了藥和水,一飲而盡。
當助理走出門後,淩峰來到洗手間,將舌下的藥片盡數吐出,漱了漱口,眼神中閃過一絲的犀利。
這麼多年,他一直和助理在一起走南闖北。他不甘心隻是別人手心的一枚棋子。他也要有家人和朋友。他隻是不明白,為什麼助理要把他和自己其他的親人分開。除了父親,這個世界上還有許多親人和朋友。他們知道他成名了,一定會來看他的。為什麼助理要把這些人跟他分開?還不是怕有人搶走他?
當初他成名,是為了擺脫家庭的貧困。如今有了錢,為什麼還是什麼都做不了?
他決定離開這裏。
【4】
助理為了看住他這棵搖錢樹看來還真動了不少腦筋,他翻越了大牆,又走了好遠,才來到了繁華的地帶。他對著商店的玻璃窗開心地笑了起來。自己有多久沒有這樣獨自地逛過大街了?助理一再說,身為名人,要注意公眾形象,哪一個明星一出門不是帶著保鏢和保姆的?每到一處都跟世界大戰一樣引起恐慌。因此淩峰這麼多年,一向很少出門,輕易不為他的歌迷添麻煩。
“喜歡我的歌就好。”淩峰這樣想道。
他隨便進了一家影碟店,店麵很小。早晨來的人也不是很多。隻是小姑娘看他的眼神有些怪。好像要上來問他什麼事情,卻又不敢問。這種人他見多了,一定是遇到了自己的粉絲,認出了自己,卻不敢上前確定。順手翻了幾張碟,竟然沒有自己的新曲。他暗罵了一聲唱片公司宣傳不到位。臨到門口的時候,他見到桌子上有現成的筆跟紙,想都沒想就給小姑娘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也許這就是偶像的代價。不過他是那樣愛自己的歌迷,不忍心看到他們有一丁點的失望。他走出去後,卻看到小姑娘看他的眼神更加古怪了,還和周圍的人對著他的背影指指點點,更拿起電話撥著號碼。
這麼熱情的歌迷,真是受不了。淩峰想,她一定是告訴自己的好朋友終於有了淩峰的簽名。
晨風吹得他有點冷。
他這才發現,自己竟然隻穿著單衣就跑了出來。
不知不覺,他竟然來到了自己家的樓下。他遠遠地望著那扇窗子。窗子還是一樣的殘破。在風中搖晃著,年久失修的樣子。有誰想過現在紅得如日中天的淩峰,竟然在這裏度過了童年。那一年,就在即將決賽的那一天,18歲的淩峰,遠遠地望著自己的父親回來,然後跳了下去。
真的是這樣嗎?他的頭又開始痛。
殘破的窗戶裏,突然伸出一條纖細的手臂,有著女子特有的柔軟,衝他揮動著。他明明記得家裏沒有女人呀。那條手臂是誰的?沿著幽深的樓梯,他走了上去。
門沒有鎖。一個穿著紅衣服的中年女子站在陽台邊上,那是他曾經跳下去的地方。
那個女人見到他一臉的驚訝,嘴張得大大的。
淩峰開口問道:“原來,這裏是不是住著一對姓淩的父子?這房子怎麼……”那女人像見到鬼一樣,指著他亂叫個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