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嵐,我的人生並不是完全由我決定。
我是家中的獨子,還有一個妹妹,父親一直從事營造廠的工作,幾乎每天都有應酬,一個月也難得見上幾次麵。不過父親一直對子女十分溺愛,幾乎凡事都有求必應。我初中三年級時,母親病故,父親就將妹妹送到新加坡讀書,因為我有個姑姑在那邊,台灣就隻剩下我們父子兩人。
就在我認識你的那一年,我才知道父親事業的真相,有一天,我接到一個恐嚇電話,要我還父親向他們公司借的錢。父親因為那幾年房地產不景氣,早就將不動產抵押給銀行,還有民間的二胎、三胎,到了最後周轉不過來,為了軋支票,隻好向所謂的融資公司借錢,實際上就是地下錢莊。
一般生意人也知道地下錢莊的可怕,盡管平時不會去碰,可是到了軋三點半時,就被逼上梁山了,地下錢莊比吸血鬼還可怕,借一百萬不到半年可以滾到一千萬。他們計算利息的方式,簡直可惡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因為不堪被地下錢莊催討與恐嚇而自殺的事情,也時有所聞,可治安單位卻對他們卻視若無睹。你別看報上偶爾有登破獲地下錢莊或討債集團的事,那在我們社會中,還真是九牛一毛,你沒身曆其境,根本無法想象……
我接到那個電話後,就趕快聯絡我父親,可是父親已經失聯了,後來通過他一個黑道上的老友毛叔才聯絡上,他躲在火車站後一家小旅館內。
我去見他之後,才明白父親這幾年過得竟然那麼辛苦,而無知的我卻仍在校園中揮霍,我抱著父親放聲大哭……
父親和那家公司借了三百萬,五個月下來利息已經付了一百五十萬,還欠他們八百萬,如果再不還錢,他們就要把他種了。就是帶他到山上挖個洞,將他活埋的意思,還放話要廢掉我一隻手、一隻腳等等。
當時我嚇壞了,我也必須跑路了,所以我向學校辦休學的那天,我去找你,本來想告訴你,又怕你擔驚受怕,最後決定什麼都不講,讓你什麼也不知道,成為一張白紙,因為我必須維護你的安全,我不知道那群人的本事,會高到什麼程度。那個世界不是正常人所能想象的,我必須要防患未然……
我離開你之後,先到了東部躲了半年,後來我認為我還年輕,一輩子這樣躲也不是辦法,於是我與父親一起去找那個黑道大哥毛叔,又經由毛叔找到了一個有力人士的民代,一起與對方談判。想不到事情經過了半年之後再與對方談,反而好談了,當然也是有黑道與白道護航之故。對方降價了,表示八百萬可改為三百萬,條件是必須在十五天之內還清。
於是,父親向新加坡的姑姑求援,才將這件事做一個了斷,我們父子兩人才得以重見天日。父親後來向勞保局請領老年給付,共領了一百多萬,就和我一起搬到馬來西亞去了,那邊生活費用不高,三、五年之內生活還不致成為問題。
而我呢?在馬來西亞與父親住了半年,後來經由姑姑介紹,到新加坡姑丈的一家珠寶公司上班。姑丈是從香港移民到新加坡的富商,事業遍及東南亞,他也很想在台灣以及大陸發展,於是他派我到美國完成大學學業,然後到上海開拓分公司業務。去年他並購一家台北的公司,所以元大公司在台灣就有了根據地,三個月前,他終於派我回台北了。
我想找你,可茫茫人海中談何容易,後來我從學弟那邊弄到你那班的通訊簿,才打聽出你的下落,也知道你這兩年幹得有聲有色,可我不知道你是否結婚了。我必須先調查一下,因為我不能再害你,如果你已經結婚了,我打算和姑丈商量,讓他派我到任何地方,隻要不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