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菁菁準時來到區法院。走到法院高大的建築麵前,仰望高高的圓柱和莊嚴的國徽,她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
進入法庭,法律的權威和力量再次通過廳內的家具擺設反體現出來。
正麵是審判長及兩位陪審員。審判長是一位中年女性。她穿著象征法律權威的黑色律師袍,袍子上方有一條醒目紅色帶子。他們坐在厚重的雕刻著國徽的紅色台子後麵,審判長的椅子也是特製帶尖端金屬條的。前麵有一個女性書記員。
盤菁菁跟邵律師坐在審判長左側,標著“原告”和“原告代理人”的紅色桌椅上。
她向對麵望去。那裏是被告的席位。
簡南今天沒有來。他媽媽黃玲韻獨自坐在這個位置上。他們並沒有請代理律師。這讓盤菁菁多少有點感覺意外。
與審判長的座位相對的,是大廳裏眾多旁聽者坐席。
因為害怕媒體幹擾,他們申請了不公開審理。旁聽席上隻有少數親屬。
九點半庭審開始。盤菁菁的代理人,邵律師做了長時間的起訴發言,要求了包括精神損失賠償在內的數目較大的賠償。
聽完邵律師的發言,審判長問被告有什麼要求?
簡南母親說:“那個什麼精神損失費,是不是太多了啊?”
“這個,有同類型案件的參照。我們是有依據的。”邵律師說。
審判長跟陪審員商議了一會兒,然後就宣布了判決。
判決結果是,因為男方出軌,與人同居且生下孩子,情節和後果都很突出,嚴重損害了女方的利益,判決大部分財產歸女方,還要加上精神損失費。另外,由於女兒判歸女方撫養,考慮到孩子將來的撫養等開支,另外加上孩子的一部分費用。
最終,簡南隻分得了他買給鄭敏的那一套房子,他買給他母親老家的那一套房子,以及10萬元的現金。
邵律師和盤菁菁對望了一眼,彼此笑笑,有一種大獲全勝的感覺。
審判長問被告,簡南的母親:“被告方還有什麼疑問和要求嗎?”
簡南母親回答:“等我回去跟兒子商量一下,有需要再找你們。”
走出法院,盤菁菁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氣。
雖然此時溫度隻有零上三度,偶爾刮過的小北風讓人感到一陣清冷。但是,昨天夜裏剛剛下過一場雪,今天的空氣格外清新。冬日的陽光懶洋洋地照射在街道和行人身上。
盤菁菁打開車門坐進去,啟動引擎上路時,她對自己說:新的生活開始了。
她有些激動,拿起手機打了個電話給吳娜:“娜,告訴你,我終於離婚了,解放了。我跟過去告別了!”
吳娜一聽,在那邊也激動了:“哈哈,咱們慶祝一下。我要宰你一頓。”
“嗯。隨便你。”
吳娜選擇了元一希爾頓酒店。
當她們兩個進入酒店的小單間餐廳時,吳娜忽然說:“應該把朱錦輝一起叫來啊。咱們三個同學嘛。”
“不叫他了。我和他要避嫌。我們要低調。”盤菁菁說。
“那有什麼關係?離婚了,他們就沒有權利幹涉你的一切了。”吳娜不以為然。
“可是……我想咱們先聊聊。不帶他。”盤菁菁笑著說。
他們正在包房裏等待上菜時,盤菁菁的手機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