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惠中超市外麵貼一張紙,上麵有照片有字。我瞥一眼,以為是廣告,不想看。但從超市出來時,發現很多人圍在那兒,還指指點點的很熱鬧。我不是愛熱鬧的人,愛熱鬧的人怎麼住得慣寺裏的廁所。我已經走了,手裏除了一袋生食一袋熟食外,還有一副撲克牌。米偉倉還記得當年一起打牌的事嗎?也許忘了,早記了,但他至少還記得怎麼打四十分,我們兩個人用半副牌也能打四十分。我走到路上了,已經離超市有十幾米遠了,然而鬼使神差,突然一轉念,又回頭,到那張紙前,仰起了頭。

這一看,我腿都軟了。

照片上是米偉倉。至於那些字,我看得兩眼昏花,大意是米偉倉在北京殺了人,警方在全國通緝他,舉報者有重賞。賞多少錢有個數字,但我沒看清,即使看清也記不住。腦子完全木了,都不知道怎麼走回寺裏的。

寺裏飄著濃濃的香氣。我不是信徒,我這樣的人狗屁不是,信了佛隻會給佛添累,但我喜歡香味,一聞,就有股清涼的水在五髒流過,心就不躁了,慢慢靜下,這也是吸引我在這裏幹下去的原因之一。現在我抽抽鼻子,很重地抽,心卻沒法靜。這是夜晚,隻有夜裏我才會出寺,因為寺門口的管理人員這時大都下班了,夜色也會把我買回的大包東西遮一遮。

廁所那邊亮著燈,但中間一截暗著,每次我一走米偉倉就把屋裏的燈滅掉。

我在彎彎的半月橋的欄杆上坐下。十年前,我全家人就是在這個橋上拍過照,照片上有三梅有豆苗有我父母,現在他們死的死走的走,物是人非了。十年前米偉倉還在遙遠的北京,音訊全無,而現在,他出現了,原來是殺了人。

我把他出現的前前後後串起來想,終於想明白了。弄了半天,我二十年不見的同桌不是為了友誼來看我,而是把我這裏當鼠洞來躲藏啊。我腦袋轟地一聲大了幾圈,手猛地往褲袋伸去,迅速掏出小靈通。

這一次,我可真要打110了。

不是為錢,如果是為錢天打雷劈。他殺了人,我收留他就是間接殺人,包庇有罪。這不行,我一輩子沒做過壞事。做壞事比沒出息糟多了,我不能做壞事,做了壞事連地下的父母都對不起,豆苗以後也不好做人。

我壓下那三個數字。壓完後,聽到巨響,一下一下的,地動山搖,橋都快塌陷了。難道地震?仔細一辨,發現聲音不遠,很近。我低下頭尋找,左找右找,終於在前襟上找到了。聲音原來是從我衣服下麵、胸部裏麵發出的,是我的心跳。

手指頭懸在OK鍵上,不敢往下壓了。

我從沒打過110,這是我第一個怕的。接下去,腦子像放電影似地出現一連串畫麵:110來了,個個帶槍,米偉倉被反剪起手上了手銬,推上警車,關進監獄,一個子彈,斃了,他倒在地上,血從槍洞中往外湧,漫過胸,漫過臉,漫過小泉純一郎似的發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