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的自行車
因那男孩趁這人進廁所之際,在他的自行車的前輪下麵綁上一隻溜冰鞋。這樣,即使前輪鎖著,自行車仍能騎,所以他把它騎到很遠的地方。可是又怕騎回來被抓住,於是便解下前輪上的溜冰鞋,扔掉自行車溜走了。
聰明的法官
不管A是盜竊犯或不是盜竊犯,他都會說自己“不是盜竊犯”。如果A是盜竊犯,那麼A是說假話的,這樣他必然說自己“不是盜竊犯”;如果A不是盜竊犯,那麼A是說真話的,這樣他也必然說自己“不是盜竊犯”。在這種情況下,B如實地轉述了A的話,所以B是說真話的,因而他不是盜竊犯。C有意地錯述了A的話,所以C是說假話的,因而C是盜竊犯。至於A是不是盜竊犯是不能確定的。
中箭之謎
川本事先把錢扔在地上,等小西回來發現硬幣彎腰拾錢時,他從二樓窗口朝下射箭。他是殺死小西的凶手。
反鎖了的酒窖
由於酒窖四周無窗,阿必特若真的失去知覺,醒來後就無法知道外麵是白天還是黑夜,就是有老式手表,他也無法知道到底當時是中午十二點還是夜裏十二點。而按照波衣德平時的習慣,總是在中午十二點左右到家的,這樣阿必特聽到波衣德回來時就會以為是中午,而不會催波衣德到車站去追趕午夜列車的盜匪了。
深海探案
江山是說謊者,也是槍殺高森的凶手。因為研究所在水下四十米的地方,大約有五個大氣壓,要想從這樣的深度遊向地麵,必須在中途休息好幾次,使身體逐漸適應壓力的改變。十五分鍾是遊不回地麵的。增川小姐幫江山做了偽證。因為江山遊回岸上的時間隻能是更長,所以不會一點左右在岸上的。
燃燒的汽車
一調查被燒毀的汽車才知道,由於翻落時的衝撞而停止的油料表的指針正指向接近零處,也就是說,該汽車在翻落前,油箱中幾乎沒油了。
所以,即使翻落山穀,引燃汽油著火,也不至於燃燒到將屍體和車體燒成灰燼的地步,008澆上汽油點火這是個敗筆。
自殺疑案
報紙上的日期露出了馬腳。因為死者在星期六自殺的,又怎會躺在星期日的報紙上呢?
越獄犯
銀次把空碗翻過來,大碗下麵有一圈凸出的碗底。不僅大碗,一般盤碟之類的器皿也有這樣的底子。伸助送麵來時,鑰匙可粘在碗底,這樣,不管怎麼檢查碗中的麵條也發現不了。碗裏裝著麵條,也不可能倒過來檢查。幸吉吃完麵條,等八九郎睡著後,就用鑰匙打開牢房逃跑了。
絕妙判決
判詞:鑒於父母離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為了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本庭判決如下:父母歸兩個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權也歸孩子所有,而不判給離婚的母親或父親。離異的父母定期輪流返回孩子身邊居住,履行天職,直到孩子長大成人。
撥號之謎
撥號電話機的數字1不撥也可以打撥號自動電話,號碼是1時,不撥數字盤上的1,隻要按一下上麵的鍵,也可以代替1。
逃犯撥了八個號後,按了一下上麵的鍵,然後又撥了一個號。所以,其電話號碼一共是十位數,而倒數第二位的數字是1。這就是說是0474-43-9819。
疏忽的罪證
指紋留在了門鈴上。
行凶時間
凶手行凶的時間是七點三十六分。如照片所示,差了兩刻的時間,而兩刻度的差距,是四點二十四分與七點三十六分,但是這裏隻有七點三十六分最正確。因為小軍是在當天下午發現火災的,所以行凶的時間,一定是七點三十六分。
偽造賣身契
“邱”字在清雍正初年之前,隻作地名,姓“邱”的“邱”不加“耳”旁。到雍正初年,因避孔子(丘)諱,才加“耳”而成“邱”。賣身契寫於康熙五十九年,那時“丘”還不能作“邱”。另外,邱以誠供稱四十八歲,當生於康熙五十年,至康熙五十九年剛剛十歲,市井幼童,不可能寫出楷書端正的契據。
包公斷雞蛋
剛吃過雞蛋,一定會有蛋黃渣子塞在牙縫裏,包拯讓他們用清水漱嘴,再吐出來,就根據吐出來的水裏有無蛋黃沫子來判斷。秋菊不敢喝清水漱嘴,一定是她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