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她說要感謝阿添,請他出去喝酒。平時,阿添的酒量還不錯,可那天非常特別,兩個人才喝了半瓶紅酒,阿添就醉了。醉了的阿添,自然不敢駕車回攝製組,L說她也不會開車,要不幹脆去酒店住一晚,明天再回去。阿添想,隻能如此了,便答應了她。後來,他才知道,這一切都是有預謀的,她是在英國讀的大學,早就會開車,所謂不會開車,隻是一個借口。到了酒店後,她開始登記了一個房間,阿添不同意,她才又登記了一個房間。但阿添喝多了酒,神誌有些不是太清楚,進入房間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他一點印象都沒有。可她卻說,他跟她做了那事。阿添想,男人嘛,要敢作敢當,既然已經做了,那就要認。所以,後來一直對她很好。
令他沒料到的是,L得寸進尺,對他的要求越來越多,隻要他稍稍猶豫,她便大鬧。他不勝其煩,早已經向她表明態度,要和她分手。她卻說,分手可以,但你必須最後幫我一次。阿添心一軟,答應了她,將她帶到了台灣。這次她之所以有機會來台灣拍戲,其實是以兩人分手為條件的。他以為此事已經很好地解決了,卻沒料到她想出名,借機鬧出了這件事。
阿添甚至向記者暗示,這件事絕對不會是偶然的,而是有預謀的,是一次典型的自我炒作,想借他這個導演和儂麗這個明星上位。
李曼君能說什麼呢?這一切全都是她自找的。而且,馮萬樽早已經警示過她,她根本就不聽。她能說出他和她的第一次,的確是她主動請他去喝酒的嗎?她能說出實際上從那以後,他們常常幽會嗎?她唯一能說的一句話就是,“他胡說,他實在太卑鄙了。”再就是痛哭流涕。
苦苦思考了幾天,她終於想到了一個為自己開脫的理由,因此,再有記者打電話表示想采訪她時,她便答應下來。事實上,她將這次采訪搞成了一個小型的記者會。麵對媒體記者,她說,這些天來,她非常痛苦,一直忍著,不想出言。可是,她發現自己再不出聲不行了,因為媒體的聲音一邊倒,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她的生活。她必須向公眾說出事實真相。
李曼君說,有幾點,她必須在此聲明。第一,即某人說她色誘一事,完全是胡說八道的。她有沒有色誘對方,因為沒有第三者證明,此事確實難以說清。不過,大家可以用腦子想一想,某人在演藝圈中以好色而聞名,跟他傳出緋聞的女明星到底有多少,你們可以去查一查曆年的報紙。她不敢自稱自己是絕世大美人,但也自認為有幾分姿色。如果她真有心色誘,某人大概是求之不得吧?某人麵對記者的時候,刻意將自己說成柳下惠,這些話你們信嗎?第二,當天在酒店裏發生的事,那件事的內幕,她自己也不十分清楚,她是真正的受害者。她甚至懷疑,一切都是有人設計,她年輕不懂事,被人家害了。
事實上,當天她接到一個電話,約她去那間酒店,說是場記工作出了紕漏,要她去商量一個補救辦法。她對工作很認真勤勉,自覺沒有出現任何問題,但又覺得自己是個新手,所以不免誠惶誠恐。她去後一看,並不是攝製組的負責人在開會,隻有某人一個人在那裏。她當時覺得情況不對,要走,某人卻說,其他人很快就來,叫她等一下。她等了幾分鍾,果然有人來了,但不是攝製組的負責人,而是儂麗。儂麗一出現,就說自己是某人的女朋友,指責她和某人躲在這裏鬼混。她和儂麗因此出現了爭執,儂麗果然做得出來,竟然脫光了自己,和她糾纏。後來的事情,有很多人看到,她自然不需要多說了。
記者問她:“按你的說法,這一切都是陰謀,可是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對你?”
李曼君說:“這你隻能去問他們。這些天,我也一直在想答案。”
又有記者問:“你想出來了嗎?”
李曼君說:“我的腦子完全是亂的。不過有朋友提醒我說,會不會因為這部片子很爛,眼看不可能有太好的收視率,所以想用這種方法吸引觀眾?這隻能算是一種猜測,不能算是證據。還有朋友替我分析說,是不是某人一直糾纏你卻被你拒絕,他想用這種方法搞臭你?我想,某人不至於這麼卑鄙下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