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無題(1 / 1)

隻是和芬芬寒暄幾句便各自忙去,我的疑惑並沒有因為和她短暫的談話消退,反而越想越不對勁,現在的我隻不過是個新人,偶爾在廣告上露一下臉,芬芬她根本不可能認識我,看她熱情的表現,就像認識我很久似的。

最不合理的地方是,攻略裏麵說芬芬會在明年五月因為參加我的歌友會被車撞傷送院,那時候的她才不過十一二歲,沒可能是現在這個中學生的模樣。到底是哪裏出錯了?

開始懷疑我被老天耍了,要不就是那晚打雷把我的電腦給搞抽風了才彈出那個什麼明星誌願吧,並且有很多和我以及身邊的人同名的人物的小說,讓我以為自己撿到寶了其實什麼都不是,反正都是不靠譜的,不,是離譜得要命。

晚上立翔來接我的時候我把今天遇到芬芬的時告訴他了,沒想到他隻是點了一下頭就把話題轉移到工作方麵,我也沒有想這麼多,就和他繼續討論工作問題。

“若綺,關於恩蜜的那個廣告,我看了一下網絡上的票數,好像暫時我們領先了,你看看今天的明星日報,上麵也有報道。”

我拿起後座的一疊報紙,上麵用不同顏色的筆標記著各種娛樂信息,不用想就知道是立翔這個經紀狂人寫的,連報紙娛樂版都不放過。

嘴角抽搐一下,絕對是被方書函那個廣告的華麗程度雷到了,竟然、竟然是凡爾賽宮,還有那一身閃亮得讓人幾乎張不開眼的穿著……難道一個小廣告需要這麼多鑽石襯托麼?標題欄赫然一行大字:恩蜜千金發威,豪擲千萬邀偶像元X共演廣告。

互生情愫?方書函攜手X彬巴黎共進晚餐。

呃,雖然這個和我很像的人站在我的偶像麵前圓了我學生時代以來的夢想,可是不得不說方書函的確太誇張了,緋聞已經覆蓋了廣告本身。

立翔瞄了一眼我看的版麵,說“對於廣告來說,噱頭可能會令人物成為話題,但人們關注的隻是緋聞而已,真正能推廣的不是產品,緋聞過氣了,廣告就會被人遺忘,當然產品更是不能達到預期的宣傳效果。”

“嗯,我明白。”

不過想不到的是我們的廣告得到了大眾的好評,而且我們沒有想到的是最後在窗玻璃上寫的‘L’被人物說成了‘林’的簡寫,雖然隻是很倉促地露了一下臉,可是立翔最近人氣急升,漸漸地成立了各種粉絲團,這是我們始料未及的。

“立翔,你準備好回演藝圈發展了嗎?”

“也是時候了,最近幫你接通告的時候有幾個綜藝節目錄影的邀約,就當是先回去看看吧。”

“那……芬芬的事呢?”

提及芬芬,他的臉便沉下來,“我並不想她做這一行。”

“她來了也沒有聯絡你?”

“沒有——她騙家裏人說來找我。”

“我幫你找她聊一聊吧。再怎麼說芬芬隻是個孩子而已,現在連她在哪裏棲身都不知道,她一個人從家裏到大城市,應該是想投靠你,可是又找不到你的吧,你也先不要生她的氣好了。”

“……那拜托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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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翔你哪裏來的車啊你說你說~

林立翔:以前在sun賺到錢的時候買的二手車啊,怎麼了?

作者:哎喲沒什麼~立翔好厲害哦~摸摸~倫家也要搭你的車去兜風~

林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