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什麼都不做,”伏脫冷答道,同時流露出欣喜的樣子,仿佛漁夫感覺有魚上鉤暗自得意,“您聽我說吧!一個可憐的女孩,不幸又潦倒,她的心就像海綿,最渴望愛情的滋潤,就像一塊幹幹的海綿,隻需一滴感情,立刻就會膨脹起來。追求這樣一個女孩,她寂寞、絕望、貧窮,沒想到日後自己會有財產!嗨!那簡直是六六大順,勝券在握,簡直是知道號碼去買彩票,了解內情去炒債券。您是在堅實的基礎上,結一門不可摧毀的婚姻。來日幾百萬落到那姑娘手裏,她會像扔石子一樣扔在您腳前。‘拿吧,親愛的!拿吧,阿道夫!阿爾弗雷德!拿吧,歐也納!’她會這樣說的,隻要阿道夫、阿爾弗雷德,或者歐也納頭腦開竅,肯為她犧牲。所謂犧牲,我的意思是,賣掉一套舊衣服,就可以一起上藍鍾餐廳吃一頓香菇吐司,然後晚上去滑稽劇:看戲;要麼就把表送去當了,買一條披肩送她。我就不必跟您一一細說了,什麼塗鴉的情書,女人那麼喜歡的無聊玩藝兒,譬如不在她們身邊時,故意往信紙上灑幾滴清水冒充眼淚:打動人心的甜言蜜語,我看您完全在行。您瞧,巴黎仿佛新大陸上的森林,二十個野蠻部落在那裏躁動,有伊利諾伊人,有休倫人,都靠各種社會獵物生存;您是個追求上百萬財產的獵人。您用陷阱,用粘膠,用誘餌去獵取。打獵的種類很多。有的獵取結婚陪嫁;有的獵取清盤實惠;這裏有人為選票籠絡人心,那裏有人轉賣套牢的訂戶。凡是滿載而歸的人都被敬重,慶賀,受到上流社會的款待。咱們要為這個好客的地方說句公道話,您所麵對的,是天底下對人最殷勤的城市。歐洲各大京城清高的貴族,是不肯接納一個聲名狼藉的百萬富翁加人他們圈子的,而巴黎卻會對他伸開雙臂,赴他的慶典,吃他的宴會,為他的無恥行徑碰杯。”
“可哪裏找得到這樣一個姑娘呢?”歐也納問。
“近在眼前,由您擺布!”
“維多琳小姐嗎?”
“正是!”
“哦!此話怎講·”
“她巳經愛上您了,您那可愛的德·拉斯蒂涅男爵夫人!”
“她一個子兒都沒有呢。”歐也納詫異地說。
“噢!說到點子上了。再加兩句話,事情就一清二楚了,”伏脫冷說,“泰伊番老頭是個老混蛋,據說大革命時代殺過他的一個朋友;此人是跟我一路的哥們,自然有些獨到之見。他是銀行家,弗雷德裏克·泰伊番公司的大股東。他想把家產傳給獨生兒子而不給維多琳。我呢,我可不喜歡這種不平事兒。我像堂吉訶德,就愛扶弱鋤強。如果上帝有意要召回他的兒子,泰伊番就會回頭認女兒了;他總歸要有個繼承人,這便是人性的愚蠢;可他不能生育了,我知道。維多琳溫柔可愛,很快就會打動父親,用感情弄得他團團轉,像個德國陀螺似的!您對她的愛情,她心領神會,決不會忘記,您就娶她為妻。我嘛,我替天行道,讓上帝發願。我有個莫逆之交的朋友,盧瓦爾軍團的一名上校,最近調到王家衛隊了。他對我一向言聽計從,成了極端保王黨人:他可不是那種固執己見的傻瓜。要是我對您還有什麼忠告的話,我的天使,就是不要固執己見,也不必言而有信。若有人要您的見解,盡管拋售好了。一個自命從不改變見解的人,是個隻管一意孤行的家夥,是個自以為是的傻瓜。世上沒有原則,隻有事件;沒有法律,隻有情節:高明的人會把具體事件與具體情節聯係起來,由著自己去駕馭。要是真有固定的法律和原則,天下人就不能像咱們換襯衫那樣,把它們隨意換來換去了。個人不一定非比整個民族聰明。為法國效力最少的人,反而成了受人膜拜的偶像,隻因他的觀點一貫激進,其實他至多隻配擱博物館裏,跟那些機器為伍,所附的標簽寫上拉斐德;而被眾人扔石頭的那位親王,他滿可以鄙視天下人,人家要他發誓他就發誓;可就是他,在維也納會議上使法國免遭瓜分;他替人掙了王冠,人家卻向他扔去汙泥。噢!什麼事我都明白!很多人的秘密我都掌握!夠了。一旦我碰到三個人對某條原則的運用意見一致了,我就會有不可動搖的見解;那還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呢!涉及到某項法律條款,法庭上就找不到三個法官意見相同。言歸正傳,還是談我那個夥計吧。隻要我開聲口,他會把耶穌基督重新送上十字架。憑伏脫冷老伯一句話,他會跟那個混蛋尋釁,那小子連五法郎都不給可憐的妹妹;然後……”
說到這裏,伏脫冷站起身,擺出架勢,做了個劍術教師衝剌的動作。
“然後,把他結果了!”他又說道。
“真可怕!”歐也納道,“您是開玩笑吧,伏脫冷先生?”
“得!得!得!別緊張,”他回答,“別孩子氣。不過,您要是樂意,盡管去生氣,去發火!可以說我是惡棍、壞蛋、無賴、強盜,但別叫我騙子,別叫我密探!來吧,開口吧,把您的連珠炮放出來吧!我原諒您,在您的年紀上那是挺自然的!我從前也這樣!不過您要認真想想。將來有一天,您幹的事還要惡劣。您會去逢迎某個美女,接受她的錢。其實您巳經想到啦!”伏脫冷說,“因為您要不預支愛情,怎麼能成功?親愛的大學生,德行是不可分割的:有則有,無則無。有人說,過錯可以補贖。這種說法真妙,照此看來,罪惡可以用懺悔來抵消啦!勾引一個女人,好達到社會的晉升之階;離間一個家庭的子女,總之為了取樂,或者一己之利,明裏暗裏所幹的一切卑鄙勾當,您以為是在力行信仰、希望和慈悲嗎?紈子弟一夜之間弄走一個小孩的一半財產,憑什麼隻判兩個月的監禁?可憐的窮光蛋偷走一千法郎鈔票,怎麼就屬加重罪行情節,判以苦役?這就是你們的法律。沒有一條不荒謬。戴黃手套說漂亮話的人物,殺人不見血,讓人獻出來;一般殺人犯則用鐵棍撬門人室:其實兩種都是夜晚的勾當!我現在向您提議的,和您今後所要做的,差別隻在於見血不見血。您還相信世上真有什麼固定的東西!您不要把別人放在眼裏,倒應該研究一下法網上可以鑽的空子。不明不白發了大財,其秘密一定是漏網的罪案,隻是案子做得幹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