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 / 2)

在溫哥華住了兩年了。

封倚一個人在溫哥華住了整整的兩年。

少樺到了美國念書。他的學費什麼的都是灰牧和堇先生支付的。

十一月二十三日。一場美麗的煙花。和封倚被抓走的時候一樣盛大。

但是沒有想到……那天晚上……

如果不是法院的傳票和聽證席上的所見所聞,封倚是絕對不敢相信,平日裏呼風喚雨的堇良會成為階下囚。在被告席上,良一直看著旁聽席上的封倚。

你該覺得高興吧?、

這是封倚見到良之後聽見的第一句話。

高興?

封倚眯起了眼睛。

的確,他應該高興才是,但是他沒有。他隻覺得天旋地轉的,比他們吵架的時候更加的難受——他的弟弟,他最最信任的人,竟然是最後重要的證人!

“哥,你不會再為他傷心了……”就是這個意思嗎?

在商場上,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循規蹈矩的就把生意做大了。所以良的所有“罪證”都是放在他認為“最安全的”家裏的。是堇先生的棋局。因為從看守所出來後,灰牧邀請封倚到靜處說話。

“你想救他嗎?”灰牧問。

封倚安靜的埋著頭。他因為生氣而扭曲了臉龐。

他的弟弟背叛了他的愛人!當時良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說“我總算看穿了你”,那樣的冰冷刺骨!他以為是自己背叛了他嗎?本來這樣的誤解對封倚來講反而應該是一件好事,他可以借此離開這個男人,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他的心裏總有他的一席之地。

這就是所謂的“愛情”嗎?偏執可笑的、一次又一次的中傷自己換得奇怪的愉悅感。

“不想救他是嗎?”灰牧的口氣變得奇怪。也許在他看來,封倚應該毫不猶豫的就說“要”!

“不……”封倚輕聲地說,“為什麼會這樣……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對他?雖然他一直和您們有一些的過不去,但是不足以使你們對他下這樣的狠手啊!”

灰牧的眼神變得黑暗:“理由是很簡單的。我父親需要一個可以繼承家產的人,而我的哥哥就是最好的人選。而你——是個醜聞!”

最後幾個字狠狠地刺在了封倚的心上。

醜聞!

封倚連一點反駁的勇氣也沒有了。

一個生事迷離的棄兒,一個用以抵債的孌童,一個社會上的小混混!沒有令人稱慕的家世或者使人折服的才華。企業界的貴公子卻是他的愛人。

“你要拖累他到什麼時候呢?”

封倚顫抖了一下。

是啊,他要拖累他到什麼時候呢?他這個沒有任何價值的人,除了會使良陷入性取向的醜聞裏,還有什麼能耐,還有什麼作用?!

“我……”

似乎是經過一個世紀的掙紮,封倚艱難的開了口。

“應該怎麼做……”

灰牧等的就是這句話。

“離開他,不要再打擾到他的生活。這一點我會幫你的。溫哥華是個不錯的地方。”

封倚的眼睛眨了眨。溫哥華是他希望能夠養老的地方。

“不錯。”封倚覺得自己的聲音很陌生。

“少樺,我會安排他到美國去的。在這之前,他會到語言班學習的。”

“……道璿呢?”

“……”

這次是灰牧的沉默。

“難道你想拆散他們?我不希望自己的弟弟……不幸福。”

“難道你覺得他和道璿在一起就幸福?”灰牧的眼神迷離,“還不是你做的好事……你難道不知道……第一次的性經驗很重要,如果對方是同性,就很可能變成同性戀?”

“你……”

“明白了?”

灰牧的嘴角泛起的不知是為什麼的微笑。

封倚幾乎癱倒。

是他的傑作……悔了他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