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種新生活,以整體而言,該如何理解呢?要了解它,最便捷的方法是把自然階段中內心生活的所有成果推展到它的極限來觀察,並且用它來對比超乎新事物的東西,這也可以說是決定性的方向。這種整體的成果很容易認知。自然階段中的內心生活會顯示出種種的形式和不同的高低程度,但其任務是維係個體與種族的自然存在。所有的智能、圓滿與技能,無論它們如何令人驚歎,最後也不能超越這種自我保存的極限。動物界個別的生活動態雖然已出現意欲擺脫這種極限的端倪,卻未統合成一整體,也未形成獨自的領域,產生出新的生活。這時,內心活動隻是自然生活過程的一部分。因此,內心活動經常指向外界,對外在事物可以有所作為,但在自己的內部卻一無所為。“發生”在此並不是從“中間發生”走向“內部發生”。所謂走向“內部發生”,在一般的人類生活中當然不適用,卻萌生於人類領域的內部。在此,生活才臻至自己本身,就像從假睡狀態達到完全的清醒那樣,提高了自我,同時因為忍受不住外在異質物的全麵束縛,才想站起來,自主獨立地行走。可是,要這樣,非整體生活發生顯著的變化與發展不可。於是,人不僅轉向自我,也踏入通往新地區的道路,這道路雖然有了開端,但距離目標還很遙遠。
走向目標的努力在一般的精神活動中到底不充分,無論如何非更加努力不可,因為一般的精神活動隻讓心力在與自我不同又相對立的對象中活動,並加以實證而已。主體與其外在的客體互相關聯。因此我們才想在思考中模擬四周的自然,想改良四周的狀態,以進入交易與競爭最複雜的交互關係中。用這種方法,心力理當越來越發展。不過,對象隻要像異質物那樣居於外界,生活便告分裂。生活不會回到自己本身,不會使巨大的作為增益自己。無論多興奮,多努力,也無法使整個心起動。內在性的國度不會成立,也不會發展。另一方麵,這種生活分裂會牢固地製約一切作為。即使研究,如果它的對象仍在外界,也決不會產生真正的認識一亦即心力與事象的內在親近性。研究的業績乃傾力於將眾多的未知數還原於惟一的未知數。這是為了使事象變得簡單,並不是為了解決它的疑問。再者,如果我們把別人放在外麵觀察、處理,就無法在良好的共同生活中完成各種變革與改革;真正的共同體和人性及人類的內在提升也都不能靠這種方法達成。因此,心力與對象的分裂若不用一些方法加以克服,我們的生活就會在狹隘的界限內麻痹。可是,對象本身不能深入生活過程,心力與對象不能在涵蓋性的整體中會合,如何能克服心力與對象的分裂?
無可置疑,這些都在人類的領域中進行。而在道德以及人與人的關係中看得最清楚。義務觀念隻有把法則納入自我意誌及生活中,才能產生。因為外界強加的命令,隻有靠賞罰才會發生效力,這樣一定會破壞行為的道德性。從而“要求”必須內在於我們自己的本質。其次談到愛,無論它的對象是個體或更大的總體,隻有把它納入自己的生活圈,收進自我的存有,才能成為真正的愛。因此,隻有看似異質物的東西變成內在現存物,才能逃離小我,擴大自己的存有。此外,所有超乎外在條文的法律也要求站在他人的立場,並從自己的立場觀看事情。更明顯顯示此一現象的是藝術。藝術有各種創造形態。而且隻有克服前述的對立,才能至及最高的藝術,因為最高的藝術既不是如實重現外在的對象,也非隻是反映偶然的主觀,倒不如說創造已涵蓋了主觀與客觀的對立;對象也被移入心中,而與其中形成的力量相遇。兩者相遇,彼此互相滲透,互相提升,才會組成一個獨特的國度。這國度不僅帶來其多無比的新事物,也存在於精神生活的內部。其次就認識而言,對象有如異質物停留在外麵,並非屬於我們自己,因而在我們認識對象的努力中,除非探求我們最深層的本質,真正的認識不能達成。有了真正的認識,認識的努力才能攫住心靈,顯現出一種迫力’這種迫力正是對象之國用一些方法與我們進行內在結合的確實證據。
這樣品味對象才會顯示生活的較大遼闊麵。然而,遼闊麵的形成若豐盈成熟,深遠麵的形成一定隨之而來。心力與對象,如果沒有一個整體來涵蓋它們,就不能進入有效的交互作用。而且,這整體不能是隻有這兩者互相交會的空間,甚至必須是拉攏兩者,編入惟一生活的傑出能力。可是,這種能力隻有在生活自創階段,借以贏取深度的狀況下、才能存在。目前,其形態已慢慢形成一個方向,那就是在心力與對象的對立發展與超越中尋求自我的完成。生活在此顯示了兩個層麵。一個層麵中有一個整體,目前還完全不明晰,因而與其說是完美的生活,倒不如說是對生活的祈願。在另一層麵中,心力與對象分裂、並立,為使它們緊密結合,互相滲透,必須有涵蓋性的包容與發展,生活才會成長、流動。生活首先必須形成自我。不同的層麵要互相激勵、提升,整體的自我提升才能完成;內在的結合、生活本身的牢結、自立與根源性的契入、由朦朧輪廓逐漸走向完整形體的進步才能達到。這種進步與涵蓋性的基本行為是否有明確的性格、迥然不同的獨特性有關。這種情形愈明朗,基本行為就愈能替生活奠下牢固的基礎,愈能在與抗拒者的對決中將運動導向確實可靠的軌道。於是,牢固的基礎乃經由一切複雜的起點而形成。一個存有終於在行動的內部,而非在行動的彼岸形成。由此,生活乃完全臻於自主獨立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