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進不了家門的女人 (2)(1 / 3)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法院不公開庭審了此案,結果是法院以缺乏證據為由一審駁回了王女士的起訴。王女士不服,上訴到中級法院。此案最近審結,王女士敗訴。法院的判決理由是,原告與被告雖然是工作上的上下級關係,但一般不發生工作上的接觸,原告未向法院提供充分、直接的證據來證明被告對其存有性騷擾和其他報複行為。”陽光說。

葉秋荻說:“這對女人太不公平了,性騷擾除非發生在大庭廣眾之下,否則你要她怎麼舉證?昨天黃某騷擾小謹,倒是被她丈夫看到了,可他正由此懷疑小謹與黃某有染,怎肯願意作證?再加上他們是夫妻關係,隻怕法庭也難以采信吧?”

“是這樣。”陽光思忖著點點頭。

“這麼說,我就告不了他,隻能任他欺侮了?”秦小謹失望地說。

“目前情況看,你隻能這樣。建議你以後注意收集證據,有了證據,法律才會施以援助之手。以我的經驗,黃某不會罷休的,這對你搜集證據有利。隻是,性騷擾與性犯罪往往隻有一步之遙,這對你是非常危險的!”陽光告誡道。

“隻要能告倒他,我不怕擔這個風險!”秦小謹說。

“也隻有告倒了他,才會徹底安全。”葉秋荻說。

“隻要有了證據,我竭盡全力幫你打贏這個官司!”陽光說。

“可是,我怎麼去取證呢?”秦小謹發愁道。

告別了陽光律師,兩人默默地走在大街上。

秦小謹一直愁眉不展。

“哎,有辦法了!”葉秋荻眼睛一亮,從包裏摸出袖珍錄音機,塞進秦小謹手裏,“把這個給你,他一接近你,你就錄音。你罵他、反抗他,還有他調戲你的聲音,錄下來了,就是有力的證據嗬!”

“嗯!”秦小謹點點頭,想想說:“秋荻,我還有個想法。”

“什麼想法?”

“反正康有誌是不讓我回去的,我幹脆搬到我的辦公室去住。”秦小謹說。

“住在我那裏蠻好的嘛,互相也有個伴。”葉秋荻說。

“我不想侵占你的生活空間,影響你的生活習慣。再說,我住到辦公室,也有利於我收集證據。”秦小謹說。

“你想引蛇出洞?太危險了,你可要當心!”葉秋荻擔憂地摟住她的肩。

“你放心吧。事到如今,我確實沒有什麼好怕的了。”

秦小謹表情剛毅,語氣沉著,一點不像個弱女子。

葉秋荻被叫到報社的小會議室。

刑警大隊的兩個警察在那裏等她。

葉秋荻頗感意外:“你們找我?”

那個姓馬的年輕稍大的警察笑道:“你別緊張,我們隻是找你了解點情況。”

葉秋荻笑笑:“我緊張什麼,又沒做違法的事。君子坦蕩蕩,請問吧。”

馬警察拿出一張《蓮誠早報》抖落開,指著四版說:“是這樣,偶爾看到你編寫的文章,覺得裏麵涉及的這個叫涼秋的人,與一個被通輯的逃犯很相像。”

“逃犯?”葉秋荻大吃一驚。

“是呀,半年前我們接到清江縣公安局的通報,請求我們協助追捕一個叫齊世傑的人。此人跟你寫的這個涼秋有許多相同之處,他也是一個大學畢業生,也是清江流域一個水文站的技術員,也是外出學習歸來,發現站長和自己老婆在睡覺。這個齊世傑當即拿起一把水果刀,刺進了站長的胸膛,然後就逃跑了。”馬警察慢悠悠地說。

“是這樣!”葉秋荻倒抽了一口冷氣。

馬警察眯起眼瞥著她:“你知道他現在在哪裏嗎?”

“不知道”,葉秋荻飛快地說,“他是我在網上認識的一個網友,涼秋是他的網名,我不知道他在哪裏,他對我很戒備,不肯說出住在哪裏,我沒法找到他。”

馬警察說:“可從這篇文章來看,你似乎和他有過接觸?”

“沒有,我和他的交往僅限於網上……情況都是網上聊天得來的,寫文章嘛,有時不免會有所發揮。”

葉秋荻心裏突突跳,她不明白自己為何要對警察撒謊。至此,涼秋的種種戒備,還有那種內心的惶恐不安,都可以得到解釋了,無疑他就是那個齊世傑。難道她想保護涼秋,保護一名逃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