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胡友鬆(王曦)給本書作者的信4(1 / 1)

之十一

回答書麵采訪的幾個問題:

1.德公回國後雖沒公開任官銜,但從座次及生活待遇(不含工資)都是三副待遇(三副:副總理、副主席、副委員長),有一個班的衛士,有5名服務人員(生活秘書、司機、女服務員、男公務員、廚師);我們住處雖然在市中心花園式三層樓房,但像住高級賓館,沒有家庭氣氛。我們生活得並不習慣。要按時進餐,因為工作人員是上下班製。生活單調,沒有任何樂趣(“文革”高潮原因所在)。有四份報紙,《人民日報》、《北京日報》、《光明日報》、《參考消息》,另外還有兩冊內部中央參考資料。這是必讀的,也看一些文史資料(全國政協主辦)。德公特別愛與人交談,話很多,沒有倦意,睡眠極少。他喜歡吃麵食。廚師說:胡先生你來後,李先生可解放了。以前郭德潔不讓他吃飽,晚上隻吃一小碗米粥。不管什麼都管得特別嚴。我初見他時是一種虛弱體態,出虛汗,手不離小毛巾、手帕。我來後,手帕不用了,也不出虛汗了。在天安門上,周總理過來對李先生說:李先生最近不錯嘛!氣色好多了,身體也結實多了,體重也增加了吧?

我們沒有任何家務可做,有時去庭院弄弄花,有時下象棋。

那些年,音樂、電視都是千篇一律,沒興趣。除了修改自傳(回憶)外,沒有寫作。李先生牙齒特別好,常給我咬榛子、核桃皮。

2.李先生沒有文字遺囑,但一入院便開始對我一件一件囑托。隻有我獨自守候。頭等大事:台灣是中國一個省,不可獨立,應回歸統一;再有,放心不下我,說時淚水已充滿眼簾。他說,幼鄰、誌聖在國外都已成家,生活很好,沒什麼掛念的,隻是我一個人怎麼辦?脾氣又不好,會吃苦頭的,要忍耐,“小不忍則亂大謀”。囑我每年清明給他掃墓,讓人們都看到李宗仁有一個青年妻子。他說他一生隻流過兩次淚,第一次是媽媽死,這是第二次。國家送的錢,全部送走。帶回的錢留我用(早已上繳國庫),郭德潔骨灰由郭德鳳安置,回故土。自己故後葬在故鄉的土地上,建個墓碑。

李先生口述,程思遠提筆寫給毛主席的信,隻有我在身邊(《人民日報》是全文)。

給周總理的信,主要是讓國家照顧我。在李先生追悼會上周總理向我表示,讓我放心,國家會照顧我的。

3.李先生的骨灰盒。當時因家屬隻有我一個,所以隻有我的名字。那時中美沒建交,敵對性質,他兩個兒子從來沒有信。

4.1970年,我被秘密從北京自新路監獄轉押送到了湖北沙洋“五七幹校”,家中一切被封,後來全部運到後圓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庫房)。當時被抄的高級人士的財物(除鈔票外)都分別收集到這裏(這條街有幾個大院落都做庫房用),我在沙洋等於是服刑。我除了拚命勞動能爭取保存一線生的希望外,別無他求。後來李震部長把我在沙洋幹校表現突出成為佳話向總理如實彙報後,總理聽後一拳砸在辦公桌上,責問是誰讓我去幹校的,讓我回京。當夜一個長話打到沙洋幹校,我被叫醒,讓我迅速整理行裝,又派了兩名處級幹部,我們晝夜兼程返回了北京。家已不存在了,我住在國管局辦公樓的一間空房內。我曾幾次申請要點衣物(防寒衣),後來他們商量才允許我拿出一件大衣。

1973年,為了向李幼鄰先生顯示一下李宗仁的遺物尚存,匆忙派了一些人把所有東西由後圓寺庫房用兩輛大解放汽車運到我現在住的水堆子(包括德公這尊銅像)。

說明:胡友鬆給本書作者的信在此次出版時,為尊重她的隱私權,編者刪去其中不便公開的一些人的姓名及部分文字。此外,編者還對一些明顯的文字錯誤作了修改。敬請鑒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