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情,是讓李敏很鬱悶的事情。從我出現以後,他的衣服開始淪落成我和他的衣服,他的外套甚至小一點的褲子都成了我的,有一件他很寶貝的真絲襯衫被我拿去當睡裙,當他發現的時候,那件襯衫已經變得皺巴巴,為這個他跟我咆哮了很久,可是話說那件衣服確實不錯,睡覺的時候舒服得要死。
現在,我到韓國已經快兩個月了,我身上穿著的還是他的衣服。一般人可能很難想象,一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子怎麼可以混穿衣服,首先,李敏個子不高,比我也就高出半個頭,再來他體型偏瘦,衣服在男孩子裏應該算是小碼,不過好在這會滿大街流行的都是所謂的HIPHOP裝,肥褲子大T恤,我這麼穿隻是和大部分女生有點格格不入,但是別人最多也就是懶得看我而已,這和我在2006年招搖過市的可完全不同。想我在2006年向來是什麼時尚穿什麼什麼流行穿什麼,向來沒有我不敢穿的,在實驗室裏的時候被導師強製性要求穿規矩點,否則影響大家正常工作,當時叫一個巨汗無比。反而來了這裏以後,倒沒了那個出風頭的心,在這裏我該做的,應該是沉沒下去,沉得越深越好,招搖反而惹事了。
“你能不能自己去買兩件衣服?”李敏眯著他的小眼睛看著我在他的衣櫥裏翻,天氣變涼了,來的時候是秋天,穿個T恤還可以到處亂晃,眼下已經11月了,風總是呼啦啦地吹,有時候出去回來都感覺快被凍成一條。
“你就沒厚點的衣服嗎?”我整個人都快栽進去,那個鬼櫥子雖然不大還挺深,裏麵塞的東西還滿多,翻出來的衣服居然也給堆了一床。
“再厚就成冬衣了……有這麼冷麼?”
“有。”韓國人真是不怕冷,明明風都已經吹得頭發要豎起來了,那些女孩子還可以光著腿穿段裙在街上散步,一臉悠閑模樣。我不是韓國人,扛不起,我要裹衣服。
“我還穿短袖呢!”
“你也給我換長袖!你現在還瘸著,別又給生病了!”我拽了件長袖T恤出來丟到他臉上,他的衣服還真是冬夏分明,要不就厚到底,要不就是單衣,好不容易有兩件毛衣我還沒法穿,琢磨了下,幹脆發揮混搭疊穿,兩件一起穿吧!
“行了,明天陪你去買衣服吧!”李敏皺著眉頭看著我。
“買什麼?貴得要死!”
“我掏錢你怕什麼!買件衣服至於麼!”
我瞪他,“至於!”現在這個家是我當,韓國物價我算是了解了,上牌子的衣服動不動就幾十萬韓元,沒牌子的衣服也隻是相對便宜,最主要的是我怕以我的性子,進了店怕走不動路,不買過癮不肯走。這錢要是花出去了,回來我又該鬱悶。
李敏鬱悶到家,卻拿我沒辦法,隻能揮著拐杖,“你給我把衣服收拾好!這一床的怎麼睡啊!”
“哦,好!”我抱起床上的衣服往櫥子裏塞,又惹得李敏亂叫。“你怎麼就這麼塞?你倒也疊一下啊!”
“疊什麼疊?你放櫥子裏不也是皺一塊的嗎?”鄙視他。
“你給我拿出來了就給我疊回去。”
這小子居然開始給我用命令口氣,很想揮拳頭,看在他手上拿著凶器拐杖的份上,我忍了,認命地一件件疊回去。
我的混搭疊穿走在街上引起了不小回頭率,我知道在這年頭這麼穿是還超前了點,再過兩年韓國不最流行這麼穿的麼?不過我也知道,這回頭率不在於我怎麼穿,而在於我拿著男人的衣物這麼穿。
買菜的時候順道繞到咖啡廳去,買了一盆子蘋果給老板娘帶去算是拍拍馬屁,謝謝她這麼放我假。老板娘一看見我楞了半天,“丫頭,你怎麼穿成這樣了?”
“冷啊……”我看著老板娘身上的吊帶衫鬱悶。
“冷也不用穿這樣啊!”老板娘拎了拎那兩件T恤,“這誰的衣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