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 推進基層黨內民主建設(1 / 3)

黨內民主是增強黨的創新活力、鞏固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證,這是我們黨深刻總結曆史經驗得出的科學結論。黨內民主作為馬克主義政黨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涉及黨的組織建設、製度建設,而且還涉及黨的作風建設和思想建設,關係到黨的建設和發展的全局。繼續推進包括基層黨內民主建設在內的黨內民主建設,對於激發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奪取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勝利,具有重大意義。

1.確立黨員主體地位

胡錦濤同誌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活動的主體。”明確指出了黨員在黨的事業和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對於加強基層黨內民主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則明確強調,要“以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為重點,進一步提高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作用”。保障黨員主體地位,是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在黨的建設中的根本體現,是堅持黨的根本性質、實踐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基層黨組織應從四個方麵去努力:認真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強化黨章的最高權威,以黨章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在黨的政治生活中突出黨員的主體性地位;加強對黨員的民主意識和民主精神的培育。有針對性地對黨員進行民主知識的教育,讓他們明確作為一名黨員應該享有的權利,要讓黨員了解黨的權利的分配和運作狀況。隻有黨員對自身權利有了全麵的了解,對黨內權利的運作狀況和黨內事務有了深刻的認識,廣大黨員才有可能對侵犯自己民主權利的各種行為進行合法和有效的回擊。另一方麵,作為一名黨員,自身要培養對黨內各種事務和活動的參與興趣,增強對黨的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做到“四個服從”,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進一步建立健全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工作機製和製度,完善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有效措施,同時要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基層黨組織應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大提出的要“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的要求,拓展黨員民主權利的實現途徑,讓不同的意見平等討論,在黨內形成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切磋探討、形成共識的民主氛圍,黨組織負責人要在黨內生活和黨的工作中,養成民主習慣,增強執行各項民主製度的自覺性,克服等級觀念、特權思想和家長製作風,處處注意發揚民主作風,認真傾聽黨員意見,充分尊重和體現黨員意願,在黨內生活中實現黨員人人平等、個個參與和管理黨內事務的局麵,形成彼此信任、平等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奮進的良好關係;完善監督、獎懲機製,加強民主製度監督檢查,保證各項製度規定落到實處。加強民主程序監督檢查,防止“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確保各項民主程序到位,促進“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的落實。

2.改革和完善基層黨組織選舉製度

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選舉,應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逐步完善選舉辦法,規範選舉程序,擴大直接選舉的範圍,確保真正體現黨員意誌。要健全和完善著眼於真實反映選舉人意願的黨內選舉製度,除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外,每個正式黨員都享有黨內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權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有權經過規定程序成為候選人和當選,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選舉中的主體作用。

改革和完善基層黨內選舉製度應堅持黨管幹部與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相統一的原則。黨管幹部原則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推進基層黨內民主改革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黨管幹部的“管”並不是具體地管人,而是一種控製且這種控製不是直接的決定,而是一方麵要尊重黨員的選擇及其對自身權利的行使,另一方麵又要采取措施對黨員的選擇行為進行有效的引導。在黨內選舉的實踐中,就是應引導黨員對幹部進行正確的選擇,通過科學合理的製度與規則影響選人和用人,進而樹立一種正確的用人導向,使那些堅定執行黨的路線、方針、綱領和政策並受到群眾擁護與支持的候選人走上領導崗位,使幹部使用的過程符合國家與個人的雙重目的,實現黨員意願和組織意願的有機結合,從而實現黨管幹部的原則與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選擇有機地統一於基層民主改革實踐發展的過程之中。

改革和完善基層黨內選舉製度還應注意體製機製改革與其它各項配套改革相結合。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製度作為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孤立地就選舉而論選舉,必須聯係到與此緊密相關的黨的領導體製的改革,其最根本的就是要從改革體製機製入手,理順黨的領導機關的權力授受關係。必須把選舉製度的改革同健全和完善黨員權利保障製度、改革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製度、改革和完善黨的委員會製度以及建立黨務公開製度等聯係地結合起來,以形成配套的製度體係,進而努力從機製上選好人用好人提供良好的環境。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完善黨內選舉辦法,改進和規範選舉程序和投票方式,改進候選人介紹辦法。推廣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由黨員和群眾公開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接選舉範圍。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選舉人依照規定自主行使選舉權。嚴格控製選任製領導幹部任期內職務變動,維護選舉結果嚴肅性”。“兩推一選”製度,很好地體現了群眾的選擇權、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使支部成員能夠最大範圍地受到群眾的擁護,對增加黨內選舉的透明度,保證黨員的民主權利,激活黨員政治參與的熱情和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完善“兩推一選”製度,一是要加強黨的領導。實行“兩推一選”製度,堅持黨的領導是根本,充分發揚民主是基礎,嚴格依法辦事是保證。要注意克服兩個極端:要麼撒手不管,放棄領導;要麼包辦代替,不認真聽取黨員和群眾意見,主觀臆斷,不按政策和程序操作;二是要正確對待黨內推薦和群眾推薦。在推薦和測評時,要充分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教育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力,對群眾的意見和測評結果要給予充分尊重和吸收。黨內選舉是黨員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發揮黨員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黨員的意見,調動黨員參與的積極性,當推薦和測評中群眾意見和黨員意見不一致時,要進行全麵綜合的分析,一般依據多數黨員的意願。三是處理好民主推薦測評和組織考察的關係。黨組織對候選人進行考察是黨內選舉的必經程序,更是強化黨對選舉工作領導的集中表現。對候選人的考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到既充分尊重民主測評推薦結果,又不簡單地以票取人,要看所推薦的人選是否符合任職條件支部班子的結構和崗位要求;要看是群眾一貫認可還是偶然冒出;要注意尊重少數人的意見,如果少數人反映的情況屬原則性、實質性的重要問題,被推薦者得票再多,也不能作為正式候選人。四是在發揚民主的同時依法辦事。在實行“兩推一選”時,既要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充分發揚民主,又要按章辦事,依法辦事,推選要有節製,不是“海選”,不是群眾怎麼說就怎麼定。必須嚴格遵守黨內選舉的規定和辦法,在群眾推薦和組織考察的基礎上,由黨內選舉產生支部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