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開始時期經濟基礎不大,需要國家幫助。國家將替換下來的舊機器和公私合營並廠後多餘的機器、廠房,低價撥給合作社,很好。“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待合作社的基礎大了,國家就要多收稅,原料還要加價。那時,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體所有,在實際上成了全民所有。
——《加快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一九五六年三月四日)(《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12頁)“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出自《老子 第三十六章》: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這是一段特別能體現老子辯證法思想的著名言論。大意是:想要收斂它,必先擴張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強大它;想要廢除它,必先興旺他;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這種道理很微妙,所以柔可以克剛,弱可以勝強。後用“將欲取之,必先與之”說明一種處事的策略。
在1953年6月15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正式提出了過渡時期總路線並作了完整表述:“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基本上實現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至此,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共領導人帶領中國人民掀起了社會主義三大改造的新高潮。到1955年底,在解決了加速農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問題後,毛澤東開始著手推動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手工業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曆史。但絕大多數作坊都一直保持著手工勞作、分散經營的狀態。他們或世代相傳,或家庭獨營,或自成一體,無論是組織方式還是生產數量都不能和現代工業化同日而語。為此,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黨中央製定了引導個體手工業向現代化和集體化方向發展的方針。經過幾年的奮鬥,到1955年底,參加手工業生產合作社的人數有了顯著上升,但與農業合作化高潮的急速到來相比,還是顯得滯後了。與此同時,在手工業改造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諸如盲目集中、一律合作、部分傳統技術麵臨失傳危險等問題。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存在相當程度上的難度。
1956年3月4日,在聽完國務院有關部門手工業工作情況彙報後,為解決手工業改造中出現的問題,毛澤東作了一場講話。這就是後來收入《毛澤東文集》第七卷的題為《加快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講話。這次講話,共談了十一個問題:一、個體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的速度相對較慢,以後要在工作中掌握好;二、手工業合作社的規模要控製好;三、手工業要能更好地為農民服務;四、修理和服務行業集中生產點要適當分布,不要撤點過多;五、手工業的勞動生產率亟待提高;六、手工業的各行各業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七、盡快製定提高工藝美術品的水平和保護民間老藝人的辦法;八、國家調撥物質給合作社要合理作價;九、要把手工業的供產銷納入國家計劃;十、黨委幹部要樂意做手工業的工作;十一、要樹立手工業合作社組織的典型,加大宣傳。
毛澤東摘用“將欲取之,必先與之”這句充滿辯證哲理的名句是在談到第八個問題時。當時,部分工作人員在思想上存在輕視手工業合作社的情況。他們在調撥物資作價時,往往給國家企業以優惠,而手工業合作社卻享受不到這種優惠。毛澤東對這種不公平現象非常不滿意,他明確要求:“國家調撥物資給合作社,要合理作價,不能按國家調撥價格作價。合作社和國家企業不一樣。”為改變這種情況,毛澤東進一步解釋說:“合作社開始時期經濟基礎不大,需要國家幫助。國家將替換下來的舊機器和公私合營並廠後多餘的機器、廠房,低價撥給合作社,很好。……待合作社的基礎大了,國家就要多收稅,原料還要加價。那時,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體所有,在實際上成了全民所有。”這種做法被毛澤東形象地稱為“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毛澤東就解決手工業改造中存在的問題而提出的十一條建議,得到了與會人員的一致認可,成為各級領導幹部在日後開展這項工作的具體參考標準。正因為如此,在三大改造中原本處於相對弱勢的手工業不但沒有“壽終正寢”,反而逐步成為地方國營企業,有不少甚至發展成為擁有先進技術設備的大企業,形成新的生產力和行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發揮著越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