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有誰替我殺了孫青霞(2)(1 / 1)

人生在世,有的是這種不拚命就得喪命的時際。

有時候你並不想要對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對方喪失性命。

當然,真的用刀劍拳腳拚搏的時候,也許並不太多,但用智謀、誣陷、錢財、名權、利祿等方式使人全然失去了活命的機會,卻在這世間時時都在發生著,常常都在發生著的。

隻不過,有時是在商場,有時是在政界,有人明著幹,有人暗中來,有人笑著出手,有人罵著出招,有人打著正義的旗號、法統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著就要拚命,不管讀書、從商、當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給淘汰,讓人奴役。

連出家剃度的僧侶亦如是,不然就隻能是當個燒飯砍柴的雜役沙彌,就別說別行別業了。

隻不過,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拚命,更明刀明槍、流血流汗而已。

至少,在這“青華別府”、朱係世家裏的這一刻,這些人殺紅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顯一些而已。

孫青霞,身高六尺三,劍長七尺三,外號“朝天一劍”。

他從十三歲開始殺人,殺到三十歲那一年,沒有人知道他殺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華別府”那一場拚命的結果是:死。

明充爾以及那一幹保護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護院們,無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孫青霞的劍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劍也越來越清亮。

電光乍閃。

劍芒更厲。

這是一把好劍。

“你們付出的代價就是:死。”孫青霞也這麼說了,“這是把好劍,拿來殺他們太可惜了。”

他對早已唬得麵無人色的朱仙震說:“用來殺你,還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顫抖,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劍,跪了下來,向他“咚咚咚”地叩了幾個響頭,哭著哀求:“你可不可以不殺我?能不能饒我狗命?”

孫青霞笑了。

他劍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彈了彈他的劍。

嗡的一聲。

清脆好聽。

他向他的劍吹了一口氣,然後耐心等水汽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飛入鬢的眉。

銳若飛星的眼。

他淡聲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時,我卻聽不到這句話。”

然後他說:“俟我的劍光重新回複清明之時,我就要你的命。”

他補充說:“你放心,我的劍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鏡,也一向清亮如鏡。”

隻聽嘩啦啦連聲密響,雨,開始傾盆而下。

“青華別府”慘案很快就傳了開來,沸沸揚揚。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厲月的公子死了。

這是條駭人聽聞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來也是劍術上有名的高手,而且還是“東南石塌天”陳沙河的愛徒,“南麵王”朱厲月的兒子!

況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護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喪命。

其中,連同“混天猴”金不聞、“獨行狼”明充爾也未能幸免。

誰都知道,這一猴一狼,都是“老張飛”查叫天的徒弟。

誰敢殺他們?

孫青霞。幾人下的手?——隻一人:孫青霞。有無目擊證人?——沒有。但已不需要。因為現場有人用劍刻上了幾個字:——殺人者:孫青霞。

夜夜焚燒他名字的女人

劍之決斷在於利。

劍之神采在於光。

劍之要訣在於快。

劍之意義在於殺掉他的對手與敵人。

這也是孫青霞的用劍之道。

朱厲月恨孫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入膏肓。

他說道:“誰替我殺了孫青霞,我就讓他當應奉局之督運使,並賞他半座太真閣。”

應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撈的部門,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種奇花異石、珍寶巧物,獻給皇帝,在轉運過程中,大可廣征役夫,極盡搜求,任憑劫取。

誰擔了這個官職,誰就大富大貴。

至於太真閣,那是用來招待迎迓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規而侈後觀,極致奢華,館舍尤精,乃窮數萬民役費七年建成。誰能擁有太真閣,如同坐擁一座城池。

這還不夠,半年之後,朱厲月見派出去殺孫青霞的高手已前後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外加賜十萬兩黃金。”

注意:是黃金,不是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