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照門”風波平息後,閨密小蘭緊急召喚,待姐妹淘一個也不少地聚集後,小蘭掏出一捧寫滿日文的小盒子,神秘兮兮地介紹:“這是我托朋友從日本帶回來的安全套。朋友說日本的安全套質感最好又最安全。你們也知道,現在的男人那麼濫交,我們可不能光顧享受不要健康。”言語間,卻見ADA神色窘迫,在我們的逼問下,她才紅著臉坦白:“我用不著,我家小白不肯戴套。”於是乎,分套活動頃刻轉換為聲討大會,眾姐妹氣急敗壞地責罵:“靠!男人不肯戴套,絕對是因為他不愛你!”
別怪我們以偏概全,對絕大多數女生而言,性愛的真正注解是―――在性中感受愛。男人若真心疼愛身上的女人,絕不會讓她犯險為一時的肌膚之親而導致發炎或懷孕的後患。還有一種男人,行房時雖然戴了套套,歡愉後卻不肯封嘴掛上“口套”,比如前同事H君。為了證明他的“勇猛”,曾借著酒意繪聲繪色地描述和前女友的魚水之歡,形容之赤裸,不亞於幾年前名噪一時的性愛博客。此君向我示好時,我鄙夷地說:“你不配被女人愛。”古代的“金戒指”意寓“經戒指”,為人妻者隻需在經期套上戒指,丈夫即會意不可行房。魚水歡愉,屬夫妻房內事,不言自明。如今A君讓它大白於天下,除了證明他自疑不舉而急於告白的自卑者,我看不見他對女性的保護和尊重。不知他口沫橫飛之際,是否想過,前女友願意上演口述版A片嗎?如此口無遮攔的男人,比不穿小雨衣的男人更不配為得到愛。
舊時的“經戒指”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它捍衛了女人的權益與尊嚴。當女人套上它,做丈夫的心有靈犀,繼續輕偎愛撫,淺嚐輒止。而今的男人,個個都像餓死鬼投胎,就算女人十指戴滿戒指,他也視而不見,霸王硬上弓。校友織織的未婚夫是銀行科長,家底與學識都為人稱讚,偏偏這個看上去很斯文的男人,在床上卻像失了常性的史瑞克,頻頻撒野。平日他不肯戴套也就罷了,織織經期未完,他卻情欲凶猛,不忍心拂他的熱情,織織溫柔地請求:“今天戴套好不好?還在充血,我怕會感染生病。”聽見要隔靴搔癢,他立刻敗了興致,意興闌珊地推開織織,翻身睡去。望著他僵持的背影,織織越夜越心寒,終於在結婚前18天做出決定:婚不結了,這個自私的男人我不要了!
別誤會女人小題大做,我們又不是做愛工具,犯得著一時停頓整修,就被棄如蔽屐嗎?男人執著信馬由韁時,可曾體諒過女人的痛苦?且不說意外懷孕或染病的恐慌,就說口服避孕藥的長斑暴肥的副作用,都令女人無心享受過程。或許應該這麼說,戴或不載是男人的選擇,但做與不做、愛或不愛都是女人的權利。你有權赤裸相待,我有權拒絕坦蕩以對。
為了保全我的身體,我寧可荒廢一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