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看不慣幸福的賤樣(1 / 1)

一年前,我提出分手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太愛他。因為太愛,所以太卑微,才讓他肆無忌憚地在我麵前,和別定下約會的時間。擁抱著我時,他會無意中說出A女請他吃飯;親吻過後,他會漫不經心地問:“這條領帶是B女送我的聖誕禮物,你覺得好看嗎?”他是典型的“三不”男人,對於愛情,他永遠采取不主動、不拒絕和不負責的態度。他從來不說愛我,也不關心我是否愛他,所以他從不掩飾對其他女性的愛悅。在我麵前,他張揚著桃粉豔遇,無非想向我證明:別對我諸多要求,我有許多後備女友,除時可以將你替換。

離開,是因為厭倦了等他停下腳步,專心地欣賞我一個人的美。分手後,他不難過,我不快樂,我賭氣許諾:一定要找比他帥比他闊比他高比他專一的男友,向他炫耀我的幸福。

此後,我以他作為標尺,認真地審視與比較每一位追求者,總覺得他們稍有欠缺。分手半年,我躲在暗處窺視著他的生活,他的博客裏,仍舊鶯雁齊飛,群蝶亂舞,時常有新名字填補他的感情。我的日子因分手而黯淡無光,他卻因我的離開而五光十色。起初看見他和美女泡吧吃飯的日記,我心中滿是酸澀,後悔自己衝動地離開。看慣了他上下求索的逐愛日記,漸漸心生厭倦,暗自替那些被他逗弄後輕易忘記的女人叫屈。最後,對他隻剩下鄙夷,若非膽怯怕輸,他何必以勝利者的姿態示人,標榜自己愛情美滿?正是因為對愛情沒有把握,他才巧舌如簧地修飾愛情。

他繁複的幸福再不能刺痛我,我開始刷新戀人標準,不必比他強,隻需專注。心態平和的人,看誰都對眼,半年後,我遇上了真命天子,比他高4公分,胳膊比他大腿還粗壯結實,工作比他穩定,收入比他高,五官比他有棱角。吃飯時他讓我點菜,看電視時他讓我操作遙控器,出門時他替我喂狗,困頓時他替我按摩。他也很少說愛,卻帶給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因為他與我之外的任何異性,禮貌而有距離地來往,我因此知道,我是惟一的,不可多得且彌足珍貴的。

答應他求婚的那天晚上,我想給前任男友打電話,誇耀身邊的好男人。聽見他的聲音後,頓感到乏味,他那種輕視愛情的男人,我無法相信他能理解真正的幸福。寒暄幾句後,我匆匆收線,專心準備做快樂新娘。婚後,偶爾打開他的博客,依舊是花天酒地和風花雪月的生活,隻是每段情事都不長久。某日在書上看見一句話,“最看不慣幸福的賤樣”,驀然間醍醐灌頂,感謝他的招搖令我憎惡,我才不至錯過安穩靜好的幸福。

那些送他香水和情話的女人往來如梭,我安靜地躺在丈夫的懷中,慶幸不曾膚淺地誇耀過。原來,幸福無可攀比,也無須偽裝逞強。如果真的幸福,不必宣揚,幸福本身,就是最好的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