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她忙著考職稱,等拿到“注冊會計師”的資格證書,愛情這門功課卻交了白卷。28歲那年,單位的李大姐給她介紹一位工程師,同為“考試一族”的他,年過30,也沒有談過戀愛。兩個大齡青年的初見,話題始終圍繞著衣食住行,他看上去憨厚老實,學曆和前途也不錯,她感覺他是個理想對象,卻又覺得欠缺了些什麼。想來想去,原來少了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愛情,不夠浪漫。
第1次約會,他們去蛇口港看海。椰樹下有新疆小販在叫賣羊肉串,四起的狼煙讓她回憶起童年西安巷口的羊肉香。她說,小時候我一個人能吃50串羊肉串,現在不行了,總覺得站在街邊東西很不文雅。他微笑不語,徑直走向小販,回來時手裏拿了6串羊肉串。他遞給她一串羊肉,言笑晏晏,“你要覺得不好意思,就坐下慢慢吃,剩下的我先幫你拿著。”她環顧四周,仍不好意思張開口,正遲疑,卻發現他不守信用地大口嚼著替她“看守”的羊肉。她也顧不得儀態,匆匆撕咬下手中的羊肉,又上前奪下他手裏的羊肉串。爭搶之中,她吃下2串,他心滿意足地拍打著肚皮說,“看來我不和你搶,你是撒不開麵子吃的,怎麼樣,這味道和你小時候吃的一樣嗎?”她冷冷地打量他,心想,真會強詞奪理,和女人搶東西吃的男人真沒風度。
第21次約會,他帶她去“西海明珠”看房,並計劃他們的將來,今年買房、明年結婚,後年生個小寶寶。她沉默,暗想,這個男人真自大,什麼都喜歡搶,一切都他說了算,他到底把我放在什麼位置?回去的路上,經過S&K專賣場,買一件正價貨品可以加10元換購一條燈心絨褲。她正好缺一條厚褲子禦寒,所以好心問他,你喜歡什麼款式,我送你一件外套吧?他卻走到特價貨品櫃,挑了條棕色燈心絨長褲說,我就要這條。她隻好挑了條正價的長褲,付錢時,他附在她耳邊悄聲說,你是女人,應該穿正價貨,我添10塊錢換條褲子就成。眾目睽睽下,她不好發作,心裏卻記恨他,連小便宜都喜歡搶的男人,我怎麼能嫁給他?
第22次約會,他約她到蓮花山放風箏。上山前,她心裏已有了決定,找個恰當的時機和他提分手。風很大,他總是和她搶線軸,振振有詞地說,風向不好會拉傷你的手。她一刻都不想聽他的辯解,催促他下山找個安靜的地方,她說,我有重要的事對你說。
下山時已近黃昏,天色很暗,她不斷催促他。他一麵笑她急性子,一麵帶她走捷徑,卻怎麼也走不出樹林。天色完全黑下來了,四周樹影憧憧,一塊警示牌上寫著“樹林深處,危險勿入。”他驚呼,不好,我們迷路了。她想起蓮花山發生過的多起劫財命案,又急又惱,緊張地拿出手機要報警,他搶過手機,不容置否地說,“我們現在迷路了,報警也說不清楚所在地點,你越說不清會越害怕。你不要自亂陣腳,唯今之計是盡快想辦法走出這片樹林。”
她哭著埋怨,都是你,有正路不走偏要帶我走小路,跟你在一起我就沒好過!他憤憤地吼一聲,別廢話!牽著她的手沿原路狂奔回去,那一刻,她恨透了他,可是那一刻,隻有他是她惟一的,全部的希望。
兩個人十指纏繞,奔出一身熱汗,看見遠處停車場微弱的燈光時,她終於不再害怕,掙脫開他的手說,男人應該保護女人,你除了會我和搶吃搶穿把我往危險裏帶,你還會什麼?他傻笑著說對不起,喏喏地解釋,你催著要下山,我一著急就想抄條近路,沒想到走錯了。我都想好了,萬一真遇上歹徒,我就想辦法和他們周旋,讓你跑。她怔住了,抬起頭看見他滿臉的汗珠,半晌,她半真半假地說,我是個路盲,又沒戴眼鏡,你就是讓我跑我也跑不掉啊。我不管,他昂起頭,表情嚴肅耿直,鬥歹徒是男子漢的事情,你可別想跟我搶。大不了,我和他們拚命,反正一定想辦法讓你逃出去。
她突然覺得很慚愧,一路上,她所想的是,萬一遇上歹徒,自己如何求生,卻不想,他卻考慮如何保衛她。她想不到,他喜歡和她搶回憶的味道、廉價的處理衣服,甚至連受傷,他也要搶在她前麵。
下了山,坐在茶樓裏,他又是搶先奪過茶壺替她倒了杯熱茶。你不是有話對我說嗎?她迎著他正直的目光,輕聲說,我想告訴你,我同意和你結婚。聖經上說,愛是包容是忍讓,可她卻覺得,幸福是“搶奪”來的,搶著與你分甘同味,搶著與你承擔苦難,甚至,搶著為你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