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他不信命(1 / 2)

為了防止自己看著看著就沉醉了,我晃腦袋讓自己清醒,急忙找著別的話題,“你今天怎麼不用去酒吧唱歌?”

“我以後都不回去了,這段時間是和家裏吵架搬出來住,沒有錢才去兼職。現在和家裏的矛盾緩和了一點,決定再過幾天回家的。”

說完後他開始試音,發現有根弦的音不太準,去房裏找了半天調音器。這期間我拿起還沒喝完的可樂,別喝邊想,他回家之後那這裏是不是他就不來了?那我去哪兒找他?想著想著我的手一拐,半罐可樂就從嘴邊滑落下去,墨色的沙發上有一片瞬間成了黑色。我輕輕啊了一聲,聽到動靜的他拿著調音器快步出來,“怎麼了?”

我有些狼狽,弄髒了他的沙發,低著頭不語,他大概猜到了我在想什麼,緩了一會他說,“沒事,這是房東他們家的沙發,我上次養的那隻薩摩房東說不準在這裏養,害的我這段時間還得麻煩朋友,真好,你還幫了我一個忙呢,報了個小仇。”

當時聽了這個理由覺得很牽強,不過不得不承認江夏是個gentleman。他會緩解別人的尷尬,後來我才知道,其實江夏從來不養狗。

“不過,你的臉上……”

“我的臉上怎麼了?”

可能是可樂撒了我一臉,感覺臉上是有點黏黏的,江夏走過來,我坐著他站著,他的陰影籠罩了我,然後他低下頭看我的下巴邊,伸起手準備幫我擦一擦,我突然覺得這個舉動很曖昧,緊張的閉起了眼睛。但等來的卻不是他的手的溫度,而是一個濕熱的吻,我驚的不能說話,瞪著眼睛看著麵前的他,棱角分明,俊朗有神。

“碳酸分子果然會讓人cheer—ful呢。”

聽說過一吻定情,但當這樣的事真實的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卻覺得真不可思議。

江夏滿足了我對男朋友的所有構想,隻是當時愚鈍的我並沒有在親吻後變換相處的方式,我甚至覺得有點尷尬,所幸推開江夏背著包就跑了。我當時是興奮的,激動的連表達方式都錯誤了。我從小就有寫日記的習慣,那天回到家後,我在日記本上寫了三個詞,牽手,親吻,江夏。

二十歲之前,江夏對我來說是一個詞,我喜歡他,但並沒有深入到生命裏。

整個暑假我都是忙著的,忙著兼職。而江夏在回家之後的大多數時間都是閑著的,沒事練練鋼琴,彈彈吉他,我很早之前就說過江夏對音樂是情有獨鍾的,從我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最開始潛意識裏討厭他的原因是,像我這種人,丟在KFC裏兼職,就活生生的像快餐店服務員。但是他不同,他是丟在土堆裏,也會慢慢發光的那種人。

人最原始的討厭總是出於嫉妒,所以人最原始的喜歡大多數也出於嫉妒。我喜歡看李優一天到晚心心念念著江夏,我卻可以一個電話就約他出來。我還是一個為這種小情愫暗自欣喜的小女生。

像我這種萬能縮頭烏龜的性格,即使知道江夏對我和他對其他人是不同的,我也不敢先跨出一步,表明我對他的心意。好吧,這裏的對我不同有大部分是我自己想象出來的。江夏恰恰又是那種紳士到有時候你希望他霸道一點的人。那天之後他會給我發短信但內容都是些無關痛癢的,我覺得我被卡在一個瓶子裏,就在瓶口,進不去也出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