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賣身為奴(2 / 3)

再說了,承認偷了一身衣服然後就給人家當一年的奴仆雖然丟臉,可好歹也比被拆穿幹了盜墓的勾當好得多啊,那時候就不是當一年家奴那麼簡單了。

你大爺的,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伸,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不就是當一年奴仆嗎?行,老子幹了,等我魔法修行有成,以後再找回這場子也不遲,現在還是乖乖地認賬最好。

要不然這小魔女不知道還有什麼後手等著自己呢!

“好吧,我認了,這就是我偷來的東西。可我也沒辦法啊,那些該殺千刀的強盜連褲頭都沒給我剩下,我是逼不得已這才幹了這種買賣。”哈迪斯既然做好了能屈能伸的準備,撒謊這種事情可就張嘴就來了,連盜墓都幹過了,甚至直接把女屍給扒光都幹得出來,還有什麼話是不敢說的?

“那你的意思是承認自己偷盜的罪行,並且願意接受懲罰,一年之內做我的奴仆,是這樣嗎?”歐若拉繼續追問。

被五花大綁的哈迪斯為了免除自己被送到官府以至於被人發現身份的麻煩,使勁點頭,鄭重地說道:“是,我承認,我也願意立誓!”

說實話,歐若拉忽然有種有力沒處使的感覺。

小偷的罪名不大,但絕對是老鼠光天化日之下出來逛街,人人喊打!不是證據確鑿的話,沒人願意承認這種低三下四的罪名。她原本還準備了不少的後手,諸如辣椒水,老虎凳一類的,可沒想到哈迪斯就這麼輕輕巧巧地承認了。

這樣也好,戈德裏克公爵的公正嚴明是舉國聞名的,萬一被他發現了其中的貓膩,就算自己是他親生女兒,同樣免不了要吃他一頓教訓。

耳根子清淨,這比什麼都重要!

這小子這麼不經嚇,看起來是個軟骨頭,當然,也不能排除他的確幹了這種偷女人衣服的可能性,但這更加坐定了這廝是個軟骨頭的說法,要知道就是矢口否認自己不曾幹過這種偷竊的勾當,自己也完全奈何他不得。

歐若拉當然不知道帕爾塞福涅死靈法師的身份,可也知道姐姐是帝國魔法學院的高材生,區區二十歲就已經是五級中位魔法師了,就算比不得七級大魔法師的本事大,但區區一個小偷哪兒有本事從她身邊偷走東西?

這個世界上的確有天才的存在,十八九歲就是擁有強大的魔法成就固然少但終究還是存在的,當年第七法皇十八歲的時候就已經是六級魔法師,可眼前的這個哈迪斯顯然不屬於這一類人,所以他絕對沒有那個本事從身為五級中位魔法師的姐姐那兒偷走東西。

算了,不想了,越想越費腦子,軟骨頭有軟骨頭的好處,隻要自己足夠強勢,將來可以讓他幫忙做一些自己不方便做的事情,比如下蒙汗藥一類的勾當,就算被人發現,大不了一推四五六,誰都奈何自己不得。而且無論怎麼說,這哈迪斯隻能算是自己暫時的奴仆,是個臨時工,對於臨時工,幹出什麼事情都不會招人懷疑的。

想到了這些好處,歐若拉幹咳一聲:“你確定承認自己的罪行,然後立誓為了贖罪,自願為奴一年,是這樣嗎?”

“我願意承認我的罪行,為了贖罪,我立誓成為……呃,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哈迪斯忽然問道。

“歐若拉·盧克雷蒂婭·戈德裏克!”

“我立誓成為歐若拉·盧克雷蒂婭·戈德裏克的奴仆一年,這一切都是出自我深思熟慮並完全自願。”按照帝國的法律,哈迪斯鄭重立下了自己的誓言,不過在深心裏,他當然認為這種誓言是不作數的,原因是自己並沒有當小偷!

呃,應該是盜墓賊而已。

哈迪斯的腦子轉得非常快,戈德裏克是什麼人全帝國誰不知道?當今尼科萊二世皇帝陛下的皇叔,人稱帝國戰神和騎士典範。其實戈德裏克是這個家族的名字,因為這位皇叔戰功實在太顯赫了,在民間和朝中的聲望也實在太高了,尤其是公正廉明更是人人稱道,對於他的人品無人不敬。

由於這些值得稱道的原因,以及為了獎勵他的赫赫戰功和多年以來的耿耿忠心,先皇欽賜名號戈德裏克,從此以後人人都稱他為戈德裏克,至於原本的名字是什麼,反倒沒人知道了。

眼前這個歐若拉絕對是戈德裏克公爵的親眷,而這片莊園十有八九就是屬於她的,自己身份非常尷尬,藏身於帝國最為公正的廉王戈德裏克公爵的府邸為奴,對於目前的哈迪斯來說,沒有比這個更加完美的藏身的方式了。

一年之後,再大的風聲差不多也該過去了,到時候自己隻要盡可能低調一些,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對於哈迪斯來說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雖然是奴仆,但俗話說得好,宰相家奴五品官,戈德裏克貴為當今皇帝的皇叔,當然比帝國的宰相要更加高貴,而他本人本身也是帝國軍事除了尼科萊皇帝陛下之外最高統帥。這樣的家庭總不能虐待家奴吧,最起碼,至少自己這段時間衣食無憂,每個月應該還能領到點月錢。

盡管因為是小偷而被主人拿住,不得已為奴一年贖罪,從而月錢減半,但終究還是有,到時候省著點花,應該足夠自己潛逃外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