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我各種各樣的事兒都做過。但我覺得生活真好像是一個轉盤一樣,轉來轉去又轉到起點上去了。比如說,我從特別小的時候就喜歡寫小說,喜歡編故事,這個誌向是最初的一個誌向。轉來轉去自己還是停在自己原來的誌向上了。我學過工,也讀過文科,各種各樣的事情都弄過,但是最後終於有一天發現:最初的誌向其實就是你最終的去向。
黃集偉:人最終不會委屈自己。為了生存,有時我們可能會委屈自己做一些事,可做不長個人最後所傲的事情,或許正是他最喜歡做的事情。看《黃金時代》,我覺得如果僅看文字,很冷。冷漠?冷淡?可你書中所寫的不少情節,仍讓人感動。比如《似水流年》,你寫到一位跳樓自殺的教授的長子,在一個月黑風高之夜,點著幾十支蠟燭守著老爸血肉模糊的腦漿……
王小波:我覺得生活裏的事情發生以後,大家的感觸都是一樣的。你所說的感觸可能是由於我的寫作風格所致。我自身的體會是,寫起東西來還是應該舉輕若重,舉重若輕。一個感情很重大的事情你不需要去渲染它,你隻要把它很樸素地寫出來,讀者自然會體會。你要是把它渲染了以後呢,倒是有一種濫情的嫌疑。至於很輕徹的事件倒可以舉一反三地渲染一下,這是我的一種風格。我寫小說的一個基本觀點就是,我跟讀者是完全可以溝通的。大家對事件的判斷可能都是一樣的,感觸也一樣。
黃集偉:在孤島上,你是不是會有一些跟別人不一樣的想法和做法?
王小波:我也不會知道別人會在孤島上怎麼生活。不過我想,比如說讀小說或者寫小說,這是一個人心情好的時候才會做的事。心情不好的時候是不能做這種事的。硬做,讀好小說糟蹋好小說,寫小說也寫不好。人在苦悶的時候,比較適合做一點智力的工作。比如說,要是可能的話,我不帶盤。我帶一個筆記本電腦去,我到孤島上去編一套程序,也許更能適合當時的心境。不過我對你們的孤島還不太了解一一按照你的設計,它是一座人間樂土?也未可知。我個人把它想像成了一個挺耗人的地方。
黃集偉:如果讓你祧,孤島和你現在生活的城市,你選擇哪一個?
王小波:我還是選擇現在的城市。因為孤島雖然照你所說衣食無憂,還有各種好處,可是去了就出不來了!好像喪失自由似的——我還是不喜歡到一個喪失了自由的地方去呀!
黃集偉:1995年,你的文章寫少了,幹嘛呢?
王小波:寫小說。寫一種很長的、古怪兮兮的小說,曆史題材的。可能有一種曆史題材的小說還沒有機會發表過一就是古怪兮兮,比較個性化吧。其實,就我本心來說,還是願意寫這樣的東西。我覺得這是一個作家真正應該做的工作。我想,小說作者大概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解釋自己;一種是到想像中去營造。前一類的小說家像海明威,純粹到想像中去營造的像卡爾維諾,還有尤瑟納爾,都是這樣的作者。我覺得,一個真正的作家還是應該嚐試做後一類作家。這樣更有把握一點吧。這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
黃集偉:當學者、寫雜文,直到辭去公職,做自由撰稿人,一心一意寫小說,這前前後後有什麼不同嗎?
王小波:當然還是不同。寫雜文的時候,主要還是在講理,要使讀者能夠同意你。可是寫小說的時候就完全不一樣。寫小說是一個個性化的工作,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主要把自己表達好了就成了。所以,這兩種事情要是夥在一塊兒做也是挺困難的。靜下心來寫點小說也更合我的意願。
黃集偉:你對自己的小說怎麼看?王小波:有寫的好的,有寫的一般的一大概是這麼著。寫的好的小說和寫的一般的小說區別主要是功夫。有的小說寫的時間非常長,反複修改,以求得一種完美的感覺。像《黃金時代》中的第一篇,篇名也叫《黃金時代》,就屬於寫的時間最長的小說。而有的寫的時間就比較短。
黃集偉:《黃金時代》寫了多長時間?
王小波:寫的時間很長了很早的時候就有草稿。到寫成都十多年了。當然也不是一直在寫。一直在寫就該成一個神話了。隻不過是時而不寫、時而寫。修改的時候,你可以從先前的舊稿裏發現你自己已經變了。隨著年齡的增長,自己已經不再那樣想問題了—一這時候,你就要把它重新寫過了。可能寫到最後定稿的時候,突然就感到同意杜拉斯說的篇小說寫成之後,你也不願再改了,就想把它交給出版社,讓它和讀者見麵。《黃金時代》我覺得是我寫的比較認真的一篇。其實—一可能是自吹吧,我覺得這種感覺都是大家所共有的:現代小說家往往都會有一兩篇中長篇的精品,這些精品不是他其他作品可以比較的。現代小說有一種寫法就是非常簡約,非常完美,大概把一生的心血都耗費在裏麵了一一比如像杜拉斯的《情人》,或者是像杜倫馬特的《法官和他的劊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