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前後,我和他見麵的次數並不多,因為我已經離開了北平,上武昌師範大學文科去教書了,可是這一年(民十三?)暑假回北京,看見他的時候,他正在做控告章士釗的狀子,而女師大為校長楊蔭榆的問題,也正是鬧得最厲害的期間。當他告訴我完了這事情的經過之後,他仍舊不改他的幽默態度說:
“人家說我在打落水狗,但我卻以為在打槍傷老虎,在扮演周處或武鬆。”
這句話真說得我高笑了起來。可是他和景宋女士的認識,以及有什麼來往,我卻還一點兒也不曾曉得。
直到兩年(?)之後,他因和林文慶博士鬧意見,從廈門大學回上海的那一年暑假,我上旅館去看他,談到了中午,就約他及景宋女士與在座的許欽文去吃飯。在吃完飯後,茶房端上咖啡來時,魯迅卻很熱情地向正在攪咖啡杯的許女士看了一眼,又用告誡親屬似地熱情的口氣,對許女士說:
“密斯許,你胃不行,咖啡還是不吃的好,吃些生果吧!”
在這一個極微細的告誡裏,我才第一次看出了他和許女士中間的愛情。
從此以後,魯迅就在上海住下了,是在閘北去竇樂安路不遠的景雲裏內一所三樓朝南的洋式弄堂房子裏。他住二層的前樓,許女士是住在三樓的。他們兩人間的關係,外人還是一點兒也沒有曉得。
有一次,林語堂——當時他住在愚園路,和我靜安寺路的寓居很近——和我去看魯迅,談了半天出來,林語堂忽然問我:
“魯迅和許女士,究竟是怎麼回事,有沒有什麼關係的?”
我隻笑著搖搖頭,回問他說:
“你和他們在廈大同過這麼久的事,難道還不曉得麼?我可真看不出什麼來。”
說起林語堂,實在是一位天性純厚的真正英美式的紳士,他決不疑心人有意說出的不關緊要的謊。我隻舉一個例出來,就可以看出他的本性。當他在美國向他的夫人求愛的時候,他第一次捧呈了她一冊克萊克夫人著的小說《模範紳士約翰·哈裏法克斯》;但第二次他忘記了,又捧呈了她以這冊。這是林夫人親口對我說的話,當然是不會錯的。從這一點上看來,就可以看出語堂真是如何地忠厚老實的一位模範紳士。他的提倡幽默,挖苦紳士態度,我們都在說,這些都是從他的(不及錯覺)心理出發的。
語堂自從那一回經我說過魯迅和許女士中間大約並沒有什麼關係之後,一直到海嬰(魯迅的兒子)將要生下來的時候,才茲恍然大悟。我對他說破了,他滿臉泛著好好先生的微笑說:
“你這個人真壞!”
魯迅的煙癮,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時候,他吸的,總是哈德門牌的拾枝裝包。當他在人前吸煙的時候,他總探手進他那件灰布棉袍的袋裏去摸出一枝來吸;他似乎不喜歡將煙包先拿出來,然後再從煙包裏抽出一枝,而再將煙包塞回袋裏去。他這脾氣,一直到了上海,仍沒有改過,不曉是為了怕麻煩的原因呢?抑或為了怕人家看見他所吸的煙,是什麼牌。
他對於煙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講究的;對於酒,他是同煙一樣。他的量雖則並不大,但卻老愛喝一點。在北平的時候,我曾和他在東安市場的一家小羊肉鋪裏喝過白幹;到了上海之後,所喝的,大抵是黃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蘭地他也喝,不過總喝得不多。
愛護他,關心他的健康無微不至的景宋女士,有一次問我:“周先生平常喜歡喝一點酒,還是給他喝什麼酒好?”我當然答以黃酒第一。但景宋女士卻說,他喝黃酒時,老要量喝得很多,所以近來她在給他喝五加皮。並且說,因為五加皮酒性太烈,她所以老把瓶塞在平時拔開,好教消散一點酒氣,變得淡些。
在這些地方,本可看出景宋女士的一心為魯迅犧牲的偉大精神來;仔細一想,真要教人感激得下眼淚的,但我當時卻笑了,笑她的太沒有對於酒的知識。當然她原也曉得酒精成分多少的科學常識,可是愛人愛得過分時,常識也往往會被熱摯的真情,掩蔽下去。我於講完了量與質的問題,講完了酒精成分的比較問題之後,就勸她,以後,頂好是給周先生以好的陳黃酒喝,否則還是喝啤酒。
這一段談話後不久,忽而有一天,魯迅送了我兩瓶十多年陳的紹興黃酒,說是一位紹興同鄉,帶出來送他的。我這才放了心,相信以後他總不再喝五加皮等烈酒了。
我的記憶力很差,尤其是對於時日及名姓等的記憶。有些朋友,當見麵時卻混得很熟,但竟有一年半載以上,不曉得他的名姓的,因為混熟了,又不好再請教尊姓大名的緣故。像這一種習慣,我想一般人也許都有,可是,在我覺得特別的厲害。而魯迅呢,卻很奇怪,他對於遇見過一次,或和他在文字上有點糾葛過的人,都記得很詳細,很永固。
所以,我在前段說起過的,魯迅到上海的時日,照理應該在十八年的春夏之交;因為他於離開廈門大學之後,是曾上廣州中山大學去住過一年的;他的重回上海,是在因和顧頡剛起了衝突,脫離中山大學之後;並且因恐受當局的壓迫拘捕,其後亦曾在廣州閑住了半年以上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