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附錄(19)(3 / 3)

這少年姓龍名璋,字研仙,是光緒丙子科的舉人,那時才二十三歲,他博覽中外政書,知道這不是閉關自守的時候了,不知彼焉能知此?因此無心八股文字,兩赴禮闈,不獲一第,便以中書改官知縣,分發江蘇,做了好幾任知縣,雖是小小七品官,名聲卻在道府之上。中日戰爭時,張之洞總督兩江,他向張條陳扼守江淮,待機禦敵。戊戌變法失敗,光緒被囚,慈禧要行廢立,密旨詢兩江督劉坤一和湖廣督張之洞,坤一便請研仙到署商對策,研仙向坤一道:“廢立的事,隻在老太太一句話,要怎麼辦便怎麼辦,原無須征詢疆吏意見的,所以要多此一舉者,便是有所顧忌。大帥是中興宿將,張香師也是朝廷舊臣,會同上奏,老太太便不至蠻動了。”坤一深覺得有理,其“君臣之份已定,中外之口宜防”的警句,據說即是研仙加進去的,光緒的帝位才給保住。

庚子義和團起南方各省仇教案件,也有發生,研仙進見坤一,請上疏誅首禍諸臣,並和東南各省督撫,照會所在地各國領事,立約保護外僑。同時上書給張之洞,請“肅清君側”,張本來善於做官,不敢發,但“東南自保”之議,還是采用研仙的建議,而由張季直促成的。辛醜和約之後,他看到清廷政事怓亂,氣數已盡,革命潮流澎湃,對黨人輒多讚助,在如皋創辦小學,並在南京設旅寧學校,又返湖南籌創明德經正各校。黃興倡義長沙,研仙密助十萬;刺王之春案發生,黃興係獄,他也暗裏營救,又用了數千元,以後老河口鎮南關黃花崗諸役,也都有資助,他處事很守秘密,所以清吏都沒有察覺。辛亥夏,鐵道國有議起,四川發生風潮,沿江各省也洶洶圖謀舉事,研仙這時雖沒有加入革命黨,但卻同情革命,日夜向新軍防營遊說,計劃俟機起義。

湖南繼武昌起義之後,倡言獨立,焦達峰、陳作新都向研仙計議,事起,焦陳任正副都督,研仙也被推為民政長。當清軍攻漢陽時,焦陳遭人殺害,部曲要報仇,研仙痛哭力爭,勸以大局為重,不要自相斫殺,乃推譚延闓繼任都督,禮葬焦陳,和譚畏公計議出兵響應武昌義師,自己帶兵到辰州,並至鎮篁安撫苗黎。民二,袁世凱派張勳、馮國璋取金陵,失敗後,研仙亦避上海;四年雲南起義後,“送命二陳湯”的湯鄉銘獨立,研仙到了長沙,鄉銘已走,研仙再度被推為民政長,不久引退,至七年三月卒,年六十五。遺著有《甓勤齋集》若幹卷。

(原載1959年3月27日台灣《新生報》副刊)

後記

胡先生的《丁文江的傳記》,民國四十五年十一月出版,載在《中央研究院院刊》第三輯裏。四十九年六月,胡先生囑台灣啟明書局印單行本,並由胡先生寫了一篇《校勘後記》。啟明停業後,這本書已絕版多年。近年來,外間向本館函詢這書的很多,本館因用《中研院院刊》第三輯的原抽印本將這個傳記影印發行,以應讀者的需要。

我們需要向讀者說明的,有下列各點:

一、原抽印本錯誤的地方,現照啟明本一一改正。

二、原書一二二頁十三行第三字起原作“死時大概不到三十歲”,今照胡先生“自用校本”上的親筆校正,改為“生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他死時止有三十二歲。”

三、胡先生為啟明本所寫的《校勘後記》,現仍重排印出。

四、原書第二章敘述龍研仙先生扶植丁在君先生的一段故事後,曾貼有胡先生從台灣新生報四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的副刊剪下的《龍研仙同情革命》一文。這段文字發潛德之幽光,極可寶貴。現在我們亦把它影印於傳文後(芝翁係高拜石先生的筆名。文中第九行的“讀”字當是“談”字的誤排;三十三行的“”字當是“輒”字的誤排)。我們謹向和這段文字有關的各方麵致謝。

毛子水 謹記 197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