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下午,那蘭都在圖書館查資料。米治文的精神科病曆不能帶出醫院,她隻是在周長路的辦公室裏閱讀時做了一些筆記,加上看得仔細,已經記住了不少,周長路說隨時歡迎她繼續來讀。精神疾病的病曆中,經常會有些拉拉雜雜的內容,看似和病情毫無關係,甚至會以為是寫病曆的醫師不夠概括精煉,其實這些“閑言碎語”裏暗藏玄機。可惜米治文過去的病曆大多太過簡約,那蘭在分析他病情時覺得有些力不從心,自己畢竟不是專業的臨床精神病醫師。

以下是二十年前,米治文被收住入江京精神病總院時的一次入院記錄:

入院記錄

米治文,男,38歲,漢族,江京市人,無業,未婚,無親屬陪同。1990年4月26日因強奸未遂被江京市公安局文園區分局逮捕,審訊中出現認知障礙和突發癲癇症狀,本院滕良駿副主任醫師參與會診,初診為疑似精神分裂,建議入院治療。4月29日收住入院,同日記錄。患者自述和文園區分局公安人員王建國供史,患者自述部分可靠性存疑。

患者於4月26日潛入一女青年家中,試圖性侵,該女反抗呼救,患者被該女父母一起製服。報案後,患者被收審於文園區分局。公安人員對其進行初審時,患者堅持自己姓於,隻說姓,不說名,並否認強奸指控。被問及是否認識報案者,患者可以準確說出報案女性的姓名甚至小名,稱其為自己的“萬世情緣”,並將性侵行為稱為“性靈溝通”。報案者否認和患者結識,並稱曾看見患者跟蹤過自己。繼續審訊過程中,患者多次表述與報案者情投意合,並稱公安人員為“惡人”,和世上更多惡人一起,要加害自己,害得自己此刻“逃亡於綠林山野”中。審訊一個小時左右,患者突然尖叫,口眼歪斜,倒地、全身抽搐,吐出大量白沫。急救人員為其注射安定後症狀緩解,同時發現有高血壓和心電圖異常,收住普仁醫院進行觀察。

4月27日,患者昏迷數小時後蘇醒,正常回答公安人員問題,準確彙報姓名為米治文,並背出身份證號。問及前晚性侵未遂的事件,聲稱記不清楚了。可以準確說出報案人姓名及小名,說是自己的女朋友。潛入女家,是為了帶女出逃。患者稱因為和女友歲數相差懸殊,很多人不滿二人交往,女方父母為了阻止兩人戀愛,要殺他。公安人員問患者是否認識一個姓於的,患者表示不知道。27日14:00,本院副主任醫師滕良駿參加普仁醫院會診,診斷為“精神分裂症”,處方氯丙嗪治療,並建議收住入本院著重進行精神病學治療。

4月29日,排除其他嚴重心腦血管疾病後,患者同意進入本院治療。因無直係親屬,患者本人承擔所有醫療費用。

……

米治文,是個什麼樣的人?

或者說,米治文,是個什麼樣的病人?

二十年前的那次強奸未遂和入精神病院,本身就有諸多蹊蹺。為什麼自稱姓於?為什麼第二天又恢複了正常,“想起”了自己的真實姓名?他是精神分裂症,還是附帶有人格分裂症?他似乎有強烈把自己想成他人的傾向。就好像堅持自己是“倉頡大師”。他和指控他性侵的女孩,到底有沒有關係?什麼樣的關係?既然他神智如此錯亂,為什麼會主動接受在精神病總院自費治療?一個無業遊民,他哪裏來的積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