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些剃頭款並沒有落入我的腰包,而是一五一十地如數上繳給了母親。我們家裏,母親管錢,父親作主花錢。是父母目光遠大,舉債讓我學藝,我怎能擅作主張瞎花掙來的錢款呢?
生產隊按人頭分田到戶,水田與旱田、上等田與下等田互相搭配,我們家六口人共分得田土十多畝。三個弟妹要上學,我勾腰駝背的無法下地,這十多畝田地全由父母種下了。而我賺得的幾個剃頭錢,第一年除還債外,已所剩無幾。此後的不是補貼家用,就是給弟妹們交了學費。老三李治文正讀高二,馬上就要考大學了;老四李治家讀初二、幺姐李治鳳上小學五年級;年級越高,花錢越多,一年又一年的學費,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三個弟妹心裏清楚得很,虧得有我賺幾個剃頭錢,否則,他們上學讀書就要打折扣了。因此,一個個對我這個哥哥還是比較尊重的,至少表麵如此。令我稍感不快的是,他們總是“二哥”、“二哥”的叫,硬是不肯改口稱我“大哥”。本來嘛,李老大一死,我就是家裏的老大了,我並且還暗示過幾次,可他們一個個硬是玩冥不化,無法改變,我也隻好長歎幾聲聽之任之撒手作罷。
工作的事情一理順,其他的事就來了。
我發現我們人活在世上,總要找點事做,不是這事就是那事,自我折騰。越折騰,日子過得越充實,心裏感到越踏實。這些事啊,也總是隨著內心一個接一個冒出來的欲望而有所改變。
衣食足,然後知禮儀,孔老夫子有些話說得還是挺不錯的。我的肚子一填飽,衣服再也不像過去那樣這裏一個補丁那裏一個破洞捉襟見肘,頭也剃得順,心中就蠢蠢湧動著一種新的讓我無法啟齒的欲望了。我快二十歲了,想要一個女人了。想要女人幹什麼?我也弄不太清楚,隻覺得內心有一種強烈的渴望,有時候竟折磨得將我半夜弄醒。好幾次,我在睡夢中,在一種虛幻的想象中得到了滿足。而每次這樣的自我滿足過後,褲襠總是粘乎乎、濕溻溻的。唉,說這樣的話真不好意思。可不說又更不好意思,那就說明我不誠實。當然了,想女人的事我隻能悶在心裏頭自個兒消受,如果我將它變成語言說出來,人家肯定會罵我是一個駝流氓,還會說我的道德品質有問題。其實這與道德品質完全是兩碼事,也不知人們是如何將它們扯在一起的。亞聖孟子都說了,食色,性也。瞧他說得多好多絕,簡直就是一語中的,一語道破人生真相,一個吃,一個性,是我們人類的本性啊,這無論如何也是錯不了的事情。可人們總是將“食”後麵的那個“性”字弄得遮遮掩掩,也不知意圖如何。明顯地自欺欺人嘛,可就是沒有人或者說少有人站出來說真話、戳穿它。
我想其他跟我一樣年齡的男人肯定也想女人,可惜我沒有膽量跟他們推心置腹地交流經驗。他們想女人了,會有正當的途徑疏導渲泄,會有人給他們介紹女朋友,他們可以自己處女朋友,跟周圍年齡相當的姑娘進行一些婚前儀式,比如看人家、開親、發八字等,搞得熱之鬧之,好不羨煞人也。國家的《婚姻法》將結婚年齡由男方二十五歲、女方二十二歲分別改為男方二十二歲、女方二十歲。而咱們鄉村的實際婚姻,又將年齡自我提前兩歲,往往是男方二十、女方十八就雙雙入了洞房。至於結婚證,不就一張紙嗎?他們或是虛開年齡,或是先結婚,以後到了年齡再補開一張,鄉親們更看重的是婚禮--一種不可缺少的結婚儀式。舉辦了婚禮,管你拿不拿結婚證,大家都在心底承認雙方是一對夫妻了。對此,村幹部、鄉幹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根本不願管這樣得罪人的事情,隻要到時候結婚的人家請他們坐上席有酒喝,大家便你好我好全都好。
日子幾晃幾晃,我過去的那些夥伴、同學不是結了婚,就是有了未婚妻。而我呢,到二十歲了還是無人問津。真是“春風不度玉門關”嗬,既沒有誰牽線搭橋跟我介紹女朋友,也沒有哪個姑娘前來追求我。記得曾有兩個姑娘讓我心蕩神馳,就跟她們大獻而特獻殷勤,那意思是再明顯不過的了。可人家卻視而不見,充耳不聞,麻木不仁,我想不是我有問題就是她們出了毛病,肯定是哪一方“短路”了。據初步推斷與認識,如果客觀一些冷靜一些不自我粉飾的話,我想還是我出毛病的可能性要比她們大一些。唉,女人嗬女人,可真是讓我既傷透了腦筋又傷透了心。長夜難眠之時,我不由得產生一種“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慨歎。
我已經二十歲了,我早就開始想女人了,可誰也不來關心我,好象我不是一個男人,胯下沒有長那個東西似的。對比別人,我越想越嘔氣,越想越嫉妒,如果嚴格執行《婚姻法》,我還不到結婚年齡呢,什麼也不會去想。可跟人家一比,就有了一種失落感,想得惱怒之時,恨不得向黨中央寫一封舉報信,舉報咱們村、咱們鄉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的《婚姻法》。黨是英明的,政策是美好的,可恨就可恨在下麵一些執行的人對它打了折扣。當然,想歸想,做歸做,我還沒有愚蠢到真要寫信告狀的地步,就是中央出麵管了,你還能讓那些結了婚的夫妻回到處男處女的狀態嗎?你能將那些出生了的孩子重新塞回他娘肚子裏麵去嗎?既然不能,我幹嘛要吃多了沒事幹地舉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