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中國傳統哲學中的一個重要精神,是指將不同性質和不同方麵的事物,用“中和”而不是“鬥爭”的方法,把它們融會、融合起來。而京劇所蘊涵著“和”的性能,恰恰就十分充沛。
生、旦、淨、醜各種行當(也包括其下屬下分支),唱、念、做、打(翻、舞)諸多手段,歌、舞、戲、功各項基本原則,舞台後與舞台前的各種程序,全都被一個“和”字統率得十分和諧;
京劇舞台的物質條件極其簡陋,但上溯千秋、橫及萬裏的表現題材,也都讓京劇輕輕鬆鬆“統一”了起來;
京劇演員厲慧良生前曾“狂妄”地說:“給毛澤東唱過戲的演員不少,給蔣介石唱過戲的演員也不少,但同時給他們二位唱過戲的,大約就隻有我厲慧良了。”他說的是1945年,毛主席飛赴山城參與重慶談判,後由蔣氏舉行京劇晚會招待毛的事。這種情況後又有“繼續”——新時期一開始,大陸京劇演員赴台灣演出,已然自由了的張學良親赴劇場看戲後,他曾大聲向新聞界說:“是中國人,就要看京戲!”
“和”是中國哲學的重要內容,自然也是京劇諸多精神當中重要的一項。“和”,讓京劇自身興盛過許久,也讓中國文化得到了一個光輝的載體。這一條,似乎是諸多京劇精神中最重要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