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邊,我把京劇的十條原則就像聊天似的敘說完畢。真正做學問,大約得聚集一批認真的人,坐下來認真討論幾回,擬出若幹條,並使之“基本通過”,再拿到演員中去,拿到曆來的已經具有定論的成功實踐中去,反複檢驗那麼幾個來回。這樣得出的“精神”,肯定會遠遠高於我聊天的水準。
現在似乎還不大有人關注這件事兒,所以我隻好權且聊那麼幾句,以期引起關注。
我的期望和祈求就是:真等京劇精神被總結出來之後,千萬不要束之高閣,而應當放它“生還”,放進生動的演出實踐中去。這生動的演出實踐有兩方麵:一是新戲的創作,二是“舊”戲的整理和錘煉。許多年以來,我們往往刻意追求舞台上新編的大戲——一切全新,包含劇本、導演、音樂、美術各個方麵,一切全都是自己搞的,還不能有向傳統的惜鑒。因為一旦從傳統中看出“影子”,似乎就有抄襲之嫌。有時候,覺得搞一個“大”戲還不過癮,於是年輕演員參加評獎,往往要有幾台晚會“一起”拿出手來。每年春節臨近,一些省區為了展示自己戲劇戰線的成績,也習慣推出一批(五六台之多)劇目進入首都。這就是說,恨不得“一口吃個胖子”。殊不知“胖子”多不是“一口就能吃成的”,如果吃飯的人一再讓“夾生飯”進肚的話,不要說人胖不了,弄不好還會吃出胃病!回顧我們半個世紀往劇壇新戲上的投資,應當惋惜最後的成品(精品)不多,是否就因為飯的“夾生”而引出太多的胃病了呢?
再者,應當正確理解演出實踐的內涵和外延。精彩的演出方式從來都不是一步就形成的。它要經過藝術家世世代代的反複錘煉。舞台上最後呈現出來的“大”和“精”,往往是舞台下和舞台後無數的“小”的合成。梅蘭芳《掛帥》中擺弄那印信何等精彩,但他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先在手中擺弄了很久的火柴盒——沒有後者這樣的默默地勞動,他就很難獲得舞台上的成功。更何況京劇是一門很吃工夫的藝術,在進入真正的藝術創造之前,無論誰都有一個認真練功的問題。練功不能帶功利目的,練功首先得解決形式美。隻有先解決了形式美,才談得到藝術的繼承與創造。同樣的一出傳統劇目,在不同演員那裏,演出質量是有千差萬別的。
傳統戲如此,新編劇目就更如此。因此過分重視劇目之“新”而忽略演出實際質量是否屬“舊”,實在是我們這些年的“又一個偏頗”。
“品戲”二宇,內涵頗大。在它之前,有人所共見的看戲,也有過模模糊糊的“聽戲”。同時在“品戲”之後,仿佛也不是絕壁一仞,它後邊還有“讀戲”,那種不是路的“路”,這四個不同的戲劇裏程,便構成了任何一種有影響的戲劇史的全部。
1995年時,我急匆匆就前兵種戲劇階段發言——其時覺得正麵闡述不易,竟采取了倘鋒筆法,用寓言一般的情致去掩蓋學術應有的鋒芒。我給當時自己的讀者講述了一個幾萬字的優美故事。
五年後的今天,我發覺當時自己思想上的軟弱。有話為什麼不直說呢?原因其實也簡單,我的結論過於嚴峻(京劇的生命是有其固定長度),怕給當時正在熱火朝天進行中的振興京劇活動潑冷水。皆然,這個問題如今也是同樣存在,但我國的改革開放又畢竟前進了一大截,人們的認識和雄心也提高了一大截,所以今天我必須借助寫書,去說出內心“最深的真話”。
京劇可能還會以一種空前的加速度繼續滑坡。或許會在幾十年後的某一時刻——該時京劇的滑坡已經到了讓人不能容忍之際,人們這才或許會想起嶽飛那悲壯的詞作——“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舊山河是需要“收拾”而非“振興”的。隻有到了那時,我這番苦心或許才能得到體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