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紅的血液濺落在皚皚白雪上,暈開來,成朵成片,有種異樣的美麗,除卻氣味。
野獸的鮮血腥臭黏稠,相比之下,人類的鮮血腥而不臭,若是突破後天境界,其血液則因精純而帶有一點點天然的甜。
安七自身根骨佳,悟性也還好,得韶湲傳授心法劍術之後,進步神速,但時日尚短,離先天之境遠著呢,霍去病主仆等人就更不用說了,八字還沒一撇。
韶湲很快就收回了神識。
不香不甜不純的血,對修魔者而言,毫無吸引力。
至於他們的安危,不過是區區幾十隻野狼,小家夥即使殺不贏,跑總跑得了吧,要是不小心被咬死了,那就死吧,運氣那麼差怪得了誰呢?
月光映雪分外清明,當他們踏著月色滿載而歸,整個山村為之轟動。
不提錦雞野兔麋鹿之類,光是一隻皮毛完整的虎屍就足以令人驚歎不已,何況還有一張張腥血淋漓的狼皮。
虎是成年猛虎,最後的致命傷來自安七的一劍穿目入腦。霍去病也出了力,卻順水推舟把這隻虎讓與安七。
稟過韶湲,安七留下虎皮虎骨,剩餘的虎肉分與山民。村長得知他們明日要離山啟程,當即號召山民們搬柴,在村裏的空地上燒起篝火,不久,烤肉的香味四溢飄散。
吃著香噴噴的烤肉,喝著熱乎乎的濁酒,幾個年輕的獵戶率先唱起山歌,歌詞很簡單,來來去去幾句都是讚美好漢英勇。
唱到一半,有個辮紮繡巾的小丫頭繞到安七身邊,塞了個香囊給他,而後一句話沒說,扭身就跑了。
贈君香囊,多半是表達愛慕之意,眾人見了,大笑起哄,鬧得安七禁不住臉紅。
安七這頭一回與猛虎野狼生死相搏,雖受了些皮肉傷,卻得益匪淺。麵對眾人的誇讚,他淺淺的笑容顯得有些靦腆,既無一劍屠虎時的狠辣,也沒有少年得意的張狂。
霍去病不顧禮法地與安七並肩而坐,幹掉兩壇子酒之後,他舊話重提:“你有這身武功,不去軍中效力未免太過可惜,你若肯去,我保你一個校尉,等下回出戰,你我一起殺匈奴……男兒在世當建功立業,屈於婦人之下終非長遠之計。”
婦人怎麼了,你知道我家主人是何等神仙人物嗎?哼……安七聽不得別人說韶湲半句不好,奈何霍去病這話說得婉轉,他也不好翻臉,加上心裏確實有幾分意動,便不冷不熱地說道:“主人待我極善,主人如何,我便如何。”
他不善言辭,言下之意是:除非主人希望他去投軍,否則他是不會棄主自立的。
霍去病聽出他話裏有一點兒鬆動,不禁心喜,朗笑道:“好說好說,我這就去問一問你家主人意思。”
身為深受皇帝看重的冠軍侯,霍去病的地位遠高於陵園令司馬相如,他覺得自己親自開口向卓氏索要一個家僮的賣身契,理應不難,雖然這是個劍術非凡的家僮,但是,很多人想巴結他還巴結不上哩。
山野屋舍簡陋,霍去病走進窄堂,一眼看見素衣在座的韶湲,頓有蓬蓽生輝之感。
司馬相如起初以詩賦之才聞名長安,昔年,他的一曲鳳求凰與卓文君的大膽夜奔,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讓人津津樂道。
霍去病小時候也曾聽人說過這段男才女貌的愛情八卦。
隻是,此時此刻,霍去病實在無法將眼前這個美麗異常的女子和他認知中的四旬婦人聯係在一起。
時人生育早,三四十歲當爺爺奶奶的比比皆是,而將近四十歲的婦人,保養得再好,顏色也不可能鮮豔動人了,可這個卓氏肌膚細膩雪白如脂如玉,莫說皺紋,便是瑕疵也難尋半點,看起來仿佛桃李年華,容色之美遠勝宮妃。
霍去病暗暗讚歎,他常出入宮闈,見多了美人,定力還是有的,當下強迫自己轉移視線,開門見山,說出來意。
他覺得自己不為美色所惑,卻未意識到韶湲一直坐著沒向他行禮。
“霍侯不必多言,此去長安我有要事要辦,事成後,可由安七自選去處。”韶湲沒說實話,隻要忠心符不解,安七就永遠是她的奴仆,有沒有賣身契都無關重要。
霍去病心裏可惜安七不能立即跟他去軍營,偏偏生不出一絲責怪美人不識抬舉的念頭,“需時多久?”
“短則半載,長則三五年。”這句倒是實話。盤古複界崩潰,她進入這段曆史碎片搜集資料,時間是有限的。
霍去病沉吟半晌,目光定在美人下巴處,“如需幫忙,可來尋我。”
臨走前,霍去病問安七師從何人,韶湲推說不知,心想你沒安七那種天賦,命線又短,練了也是白練。
穿過太乙山脈,韶湲在盩厔、鄠縣、槐裏等地逗留了些時日,臨近長安的縣城人口稠密,景象繁榮,益州廣漢郡與之相比就差遠了。
抵達槐裏的第二天,霍去病忽然道別,走得匆忙。安七為此鬆了口氣,說實話,三番兩次拒絕冠軍侯的請求,他很壓力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