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長興對梁豔說道:“我們不會永遠把你關在這裏的,大約半年之後,我們就可以放了你,讓你回家。我們說到做到,不會食言的。”
梁豔連忙說道:“好,好,你們放了我,我保證不會向警察告發你們的。”
侯長興之所以對梁豔說要在半年之後放了她,那也是有原因的。他心裏估計,自己的這個病症隻怕到了半年之後就難以控製了,到了那時,哪怕是有成群的美女來主動獻身,他也會有心無力的,因此,他就定下了一個半年的期限,這樣一來,梁豔就會有個盼頭,不至於因為絕望而再去冒險逃生。
孫三又盤問起了梁豔自己的個人情況,同時也問了一下那個叫劉健的人是什麼來曆。梁豔吞吞吐吐地向他們兩個講述了一番。原來,梁豔今年二十四歲,在一家房地產公司上班,是個典型的女白領。那個劉健恰好就是梁豔所在部門的主管,兩個人偷偷地在一起戀愛有一年多了。
之所以是偷偷的戀愛,那是因為兩人都在一個部門工作,一個是上司,一個是下屬,如果被人知道兩人在戀愛,必然會引起很多閑話,所以兩人的戀情始終保持在地下狀態,打算著等到他們中的一個調離了這個部門後再對外公開。這一次兩人結伴出來旅遊,就沒有對任何人講過。同時,他們兩個又都是外地人,是大學畢業後到濱河市來工作的,家都不在這裏。這樣一來,他們兩個的失蹤就會變得難以找尋,因為沒有人會想到他們會結伴來到荒山野嶺裏麵。
知道了梁豔的個人情況後,侯長興和孫三都非常高興,他們覺得這個女人真是上天賜給他們的禮物,實在是值得養起來好好玩弄幾個月。
於是,兩個人就開始在山洞裏考慮起如何在這裏長住下去的問題。他們把山洞裏打掃了一番,把梁豔幾天來在洞裏隨意排泄的屎尿都清理幹淨,然後又把劉健的屍體運到了洞外,暫時用樹枝掩蓋起來,等到買來鍬鎬之後再埋了他。
梁豔和劉健帶來宿營用的那些物品也被侯長興和孫三從另一端的小山洞裏拿了下來。這些東西有雙人用的野營帳篷,有充氣床墊、防蚊油、旅行燈以及一些食品和水。梁豔也終於找回了自己的衣服和鞋子以及化妝品,不再赤身裸體了。
由於今天晚上必須在山洞裏過夜了,所以兩個人還就如何過夜研究了一番。顯然,兩人和梁豔一起都睡在大山洞裏是不行的,萬一梁豔趁著他們睡著了,偷偷弄開繩索,爬上繩梯跑掉可就壞了。因此,他們兩人經過研究,決定兩個人睡到上麵的小洞裏去,並且上去後就把繩梯收起來。這樣一來,梁豔就跑不掉了。
於是,他們解開了梁豔的繩子,讓她可以在洞裏隨意走動,然後兩個人就順著繩梯爬到了上麵,又收起了繩梯,在上麵的小洞裏兩人湊合著睡了一夜。
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們睜眼一看,梁豔果然還是無助地待在下麵的大山洞裏。侯長興把一些食物和水扔了下去,對梁豔說道:“我們去買點東西,你好好地待在這裏,我們一兩天就回來。”
隨後,侯長興和孫三就離開了山洞,尋路下山,兩個人回到了濱河市之後,侯長興首先拿出了自己的存折,把自己僅有的三萬元存款都取了出來,然後就和孫三一起去購買各種在山洞裏生存必需的物品。
他們兩個來到了市場上,到處一打聽,這才發現,要在野外找個地方住下來,並且能盡量舒服點,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兒,是要花很多錢的。在戶外運動用品市場裏,各種各樣野外用具五花八門,讓人眼花繚亂,不過這些東西都有個共同的特點,價錢貴得驚人。
侯長興和孫三商量了一番,最終買了兩條充氣床墊、毛毯,還有酒精爐、野營炊具、蠟燭,還有肥皂、香皂、牙膏、毛巾等洗漱用品,再就是很多食品,包括罐頭、飲料、麵包,足夠三個人吃上一個星期。當然他們也沒忘了為掩埋劉健而買一把折疊鐵鍬。僅僅就是這麼一點東西,就花了三千多塊,讓侯長興看了心裏直勁兒地肉疼。
侯長興說:“咱們是不是應該省著點過呀?我家裏還有米有麵,拿到山上去,咱們現吃現做不行嗎?”
孫三說:“你給誰省啊?給你呀?你一個快死的人了還省個屁!要我說你就盡情地享受吧,你看這些東西多精致,你這輩子用過嗎?趕緊用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