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細說往事(1 / 2)

這個自稱叫林永和的五十多歲的男子繼續對張家麟說道:“文革以前,林家的人是從來不敢練武的,因為一練武就會被說成是賊心不死、妄圖複辟,但是在文革期間,因為天下大亂,一時沒人管了,有的林家人就開始偷偷地練起武來。這其中有一位名叫林世祥的老漢,他當時已經年近六十歲了,他曾經在國軍中擔任過國術教官,抗戰時期還曾經得到過勳章,有著一身的好武藝。”

“這位林世祥老漢在土改時家產都被抄沒了,兒女有的被打死了,有的被迫逃到國外去了,連老伴都不知去向了,隻剩下了他孤零零一個人,生活也沒有依靠,這時他就想到了授徒傳藝來掙口飯吃的念頭。”

“可巧在他居住的鎮子上,有戶人家也姓林,論起來也是林老漢家的遠親。這家的男主人是鎮上的一個幹部,女主人則是鎮上供銷社的副主任,在當時算是個有油水的肥差,而這家的男主人自幼就仰慕林家的家傳武藝,見現在風聲不那麼緊,便興起了讓自己的兒子跟著林世祥老漢學武術的念頭,而他的兒子當時隻有十歲,名字就叫林寶民。”

聽到了林寶民的名字,張家麟不由得一震,忙追問了一句:“就是這位剛剛死去的林老板嗎?”

林永和點點頭說:“不錯,就是他,你聽我慢慢地講。這位林家的男主人就偷偷找到林世祥老漢,請他收自己的兒子為徒,同時答應讓自己那個當供銷社副主任的老婆每個月給林老漢弄二斤肥豬肉來。那個時候每人每月能吃上半斤肉就算不錯了,能有二斤肥豬肉那是相當了不起的,林世祥老漢為了這二斤豬肉就收下了林寶民做自己的徒弟。”

“林老漢是個心眼實誠的人,收了這個徒弟就一心一意地把全身的本事都傳給他。而那林寶民一家卻很是對不起林老漢,原本說好每月給二斤肥豬肉,但是他們經常推三阻四,說這個月豬肉不好弄,等到下月吧。結果一年下來,林老漢也沒有吃上十斤肉,但是林老漢還是十分用心地傳授武藝,結果那個林寶民真的是學到了一身的好本事。”

“一轉眼,到了1974年,林寶民已經長成了十八歲的大小夥子,而林老漢卻身染重病,一病不起了。臨死前,他握著林寶民的手說:‘寶民啊,我就要死了,我沒有別的牽掛,隻是我的老伴和我的小女兒不知下落,這讓我閉不上眼啊!六〇年那時候,咱們河南遍地饑荒,我們家是受管製的對象,糧食根本就不夠吃。我的媳婦餓得都要發瘋了,有一天她抱著我那剛剛出生不久的小女兒,跟著一夥逃難的人就走沒影兒了,到現在都沒有一點下落。寶民啊,我告訴你說,我家後院老槐樹底下還埋著點值錢的東西,等我死了,你把它挖出來。如果能找到我的女兒,你就分給她一半;如果找不到,那就全都歸你。你初一十五在我的墳頭上燒點紙,我就心滿意足了。’”

“林寶民當時滿口答應了下來,林老漢第二天就氣絕身亡了。”

“林老漢死了之後,林寶民就把林老漢的遺言告訴了他的爹媽,他的爹媽聽說之後,就在夜裏偷偷來到林老漢家的後院,到老槐樹底下去挖,結果挖出來了一壇金錁子,沉甸甸的,有十幾斤重。這是林家在土改的時候偷偷埋下的,為的是以後救急用,現在就都歸了林寶民一家了。”

“不過林寶民家拿到了金子也是白搭,因為當時的法律嚴禁個人買賣黃金,違者要抓起來判刑。如果賣給政府部門,那又必須說清楚金子的來源,這也是他們不敢說的,所以,這壇金子隻不過是搬了個地方,在林寶民家後院的土裏又被埋了起來。”

“後來,到了一九八二年,文革也結束了,改革開放也開始了,各種政策也都放寬了。雖然法律還是不允許個人買賣黃金,但是當時已經有很多人在私下裏交易黃金白銀什麼的,政府也並沒有嚴管。林寶民的父母見此情景,便動了心思,他們從地下拿出了那壇黃金。”

“拿出黃金之後,林家就將黃金分成了三部分,一部分依舊埋藏起來,防備萬一;一部分拿出來由林氏母子當本錢去做生意;還有一部分被林寶民的父親拿去官場上行賄,替自己的晉升打通門路。就這樣,林家一邊經商,一邊做官,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幾年的功夫就成了遠近聞名的富裕大戶,林寶民的父親也在一九八八年爬到了縣委副書記的位置上,而林寶民則當上了縣裏體校的武術教練,娶妻生子,日子過得十分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