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三年之約(二)(2 / 2)

在正常的學校文化學習之外,我也還要給自己再弄點可以加分的籌碼,將來說不定也能弄個特招、加分什麼的。雖然我在競選宣言中申明放棄學生會主席加分保送的待遇,但這不代表我就要放棄我憑自己努力應該享受的正當權利。

想要特招或是加分,拿個自考的大專文憑無疑是最有說服力的,如果我在高考報名的時候把大專文憑寄到清華北大,再弄上一份自我推薦,那成功的可能性肯定是非常高的,弄不好還能弄個本碩連讀呢。我決定了,從下次開始,每次自考報名我都要報足四門課程,如果每次全過的話,從理論上說,我最早在高三的第一學期就可以拿到大專的畢業文憑。不過本著謹慎的原則,也不能把希望全放在自考文憑上,萬一到時候差個一二門沒通過怎麼辦,還要再弄點別的砝碼加加份量。

文科和理科相比有一點比較吃虧,那就是沒有什麼全國性的競賽和考試。象理科方麵不但有什麼全國競賽,還有國際性的奧林匹克競賽(含國內選拔賽)隻要你能在省級比賽中拿個前三名基本上就有保送資格了,如果是全國性比賽的前三名,那就不用說了,清華北大的大門已經向你敞開。文科方麵頂多也就是個全國作文比賽之類的東東,而且都是帶有很強的主觀性,象我現在寫的那些非“主旋律”作文想要等大獎,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今年的市級三好學生看來我是肯定跑不了的了,怎麼說我現在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麵小旗幟,形象可正麵得很呢。除了最早的江中救人,其後又成立了立足慈善事業的三葉草基金會,又組織同學進行社會實際(就是賣聖誕樹的活動)組織慈善募捐(送到貴州去的那些冬衣冬被)照這樣發展下去,到了高三也還能評上市級以上三好學生,那可是有20分的加分的。這個三好學生我自認問心無愧,如果有誰質疑的話,那我就請他也下江去救救人,也自己掏腰包拿出十萬二十萬來獻獻愛心,不然就哪涼快哪呆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