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名叫吳虹的女子繼續對趙婕說道:“這下子,可是不得了,全鎮丟孩子的人家都聚集到潘屠戶家裏了。大家圍著潘屠戶向他要孩子,潘屠戶拚命地否認,說自己從來也沒有拐過孩子,那些童鞋也不知道是怎麼到自己家裏來的。但是人們哪裏會相信他的話,再加上很多人家因為丟了孩子而急火攻心,所以幾句話說不合,就有人動手來打潘屠戶。開始是一個人在打,很快就變成了群毆,大家拳腳齊上,把潘屠戶打得倒在地上直叫娘。”
“由於那些丟了孩子的家長心中火氣太盛,結果下手就沒了輕重,乒乒乓乓一頓拳腳下來,潘屠戶當場就隻有進的氣沒有出的氣了,等到鎮上的郎中被叫來時,潘屠戶已經斷氣了。”
“雖然潘屠戶死了,但是大家翻遍了潘屠戶的家,也沒有找到自己孩子的下落,除了一堆童鞋之外,什麼都沒有。於是,眾人又把潘屠戶的兒子潘小文揪出來問話。潘屠戶家裏就是父子二人相依為命,他兒子潘小文當時隻有十二歲,也被眾人打得頭破血流,不過這個孩子就是一口咬死不承認他父親曾經拐過孩子。鎮上的人們沒有辦法,便揪著這個孩子去報官。”
“到了縣衙門,官府立即升堂問案。縣太爺要這個十二歲的孩子潘小文回答他父親把那些孩子弄到哪裏去了。可是潘小文還是死不承認,隻是滿口的喊冤。那時的官府是審案必動刑的,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不放過,於是縣太爺便下令動刑,先是打板子,後來又上夾棍,潘小文的兩條腿骨都活生生地被夾斷了,重刑之下,他隻好胡亂招認是自己的父親拐走了那些孩子,還說那些小孩都被他父親殺掉賣肉了。”
“就這樣,縣衙門便依照潘小文的口供判定是潘屠戶拐帶殺人,潘小文也被定了個從犯,判為絞監候,也就是絞刑緩期執行。那個年代,對未成年人也是要判死刑的。”
“對於官府來說,此案就算完結了,隻等著一級級報上去,最後由刑部批準執行就是了。然而,就在這時,濱河鎮上卻又發生了孩子失蹤的案件,失蹤的方式和以前一模一樣,鎮子上又轟動了起來。如此一來,潘屠戶父子是不是凶手就成了疑問。在沒有抓到真凶的情況下,誰也不知道究竟哪個人才是殘害孩子的凶手。”
“後來,有個村民叫劉大,他本是潘屠戶老婆的弟弟,見自己的外甥蒙冤入獄,有心要救他。於是他決心來個舍孩子套狼,故意讓自己家年僅三歲的娃兒自己一個人在鎮子上偏僻的地方玩耍,而他自己則藏在一個草垛裏偷偷監視。”
“有一天,真凶終於現形了。劉大在草垛裏看到有一個人鬼鬼祟祟地過來,跟自己的孩子說了幾句話,然後抱著他就走。這人他也認識,正是鎮子上的村民,名叫丁老四。”
“劉大眼見丁老四把自己的孩子抱進了他們家,便跟了進去。隻見丁老四把孩子抱進了一間小屋,拿起一把斧子就要往孩子腦袋上砍。劉大便大喝了一聲,衝了進去,一把將丁老四擒住了。”
“接著,他就喊來了附近的鄰居,大家七手八腳地在丁老四家裏搜查了一遍,結果發現在後院的地裏埋著十幾具小孩的屍體。這一下,真凶終於找到了。”
“麵對著鐵證,丁老四隻好坦白招認。原來,他從一個遊方和尚那裏得到了一個所謂的長生不老藥方。藥方上寫明要用小孩的心肝來做藥引,要連吃七七四十九副藥才會見效。丁老四鬼迷心竅,為了長生不老,就偷偷地拐走鎮上的孩子到自己家裏殺掉,然後取出心肝來做藥。由於他曾經和潘屠戶為了田地的事兒發生過爭執,心中懷恨。於是,他就故意報複。有一天夜裏,他趁著潘屠戶到遠處村子裏收豬不在家的機會,將十幾雙小孩的童鞋埋進了他家院子。這樣一來,潘屠戶就遭了大難。”
“現在,真相終於大白了。潘屠戶的冤屈自然也就洗雪幹淨了,潘小文也被從牢裏放了出來。隻是他當初雙腿被夾棍夾斷,由於沒有及時醫治,結果兩腿都殘疾了,不能行走。是他舅父劉大把他背回家來的。”
“到了家裏之後,潘小文就給自己的父親大辦喪事。左鄰右舍乃至鎮子上的許多人由於感到愧疚,便都趁著這個機會來吊喪,同時也算是來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