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旅遊企業隱性知識創新的過程及特殊性研究5(1 / 3)

四、旅遊企業隱性知識創新與共享活動的經濟學含義及激勵原則

從旅遊企業隱性知識創新的內容分析中不難看出,“交易”作為基本的分析單元實際上已經被反複運用,比如組織對隱性知識的搜索和評價就是交易前的定價過程,而對隱性知識的顯性化或者團隊共享決策就是交易的締約和執行過程。

(一)旅遊企業隱性知識創新與共享活動的經濟學含義

隱性知識的研究者長期以來一直在爭論“隱性知識到底可不可以被轉移”的問題。

1.隱性知識能否被轉移

K.V.科斯金(Kaj V.Koskinen,2003)等人認為“隱性知識隻能被創造不能被轉移”,因為知識存在對具體環境和個體特質的路徑依賴比如說一個老師同時教兩個學生,盡管老師主觀上給兩個人轉移的知識完全是一樣的,但兩個學生學到的知識卻是不一樣的。,但更多的研究者(Fleck et al.,1998)則認為隱性知識可以通過顯性化、幹中學以及團隊共享等形式進行轉移,否則隱性知識對於組織知識的形成就毫無意義了。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觀點都有一定程度的邏輯混亂。K.V.科斯金(Kaj V.Koskinen,2003)的“不可轉移說”顯然與事實不完全符合,因為“師徒製”的確在某種程度上使得個人的隱性知識被更多人所掌握,盡管不是“原汁原味”,但從組織所需要的知識效用角度來看並無根本性的差異,而野中鬱次郎(Nonaka,1995)等人主張的“顯性化完全轉移說”至少在旅遊企業裏是不能完全成立的,因為占據旅遊企業知識總量90%之多的隱性知識大部分實際上仍然是以隱性形態存在,“隱性—隱性”的共享階段占據了主流,盡管沒有顯性化但組織照樣能獲取其效用,而從隱性知識創新的角度來看,目的已經達到了,繼續投入人力物力進行大規模的“顯性化”改造既無必要也不現實。

2.隱性知識交易假設的提出

在交易的背景下來考察旅遊企業客觀上已經存在的隱性知識創新和共享活動,筆者發現,“占有隱性知識本身”並不是企業的目標,而有效地“聚集和使用隱性知識”才是真正目的,換句話來說,就是組織和知識持有者之間真正交易的對象並非隱性知識本身,而是有關隱性知識的各項權利,如對隱性知識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和所有權等。

按照這個假設來理解“師徒製”的隱性知識共享或轉移過程的話,是否徒弟們如K.V.科斯金(Kaj V.Koskinen,2003)所說的學到了“原汁原味”的隱性知識並不重要,關鍵是師傅將該隱性知識(某項專有經驗或技能)的使用權與收益權轉移給了徒弟們,如果徒弟們是在組織的安排下才獲得這個學習機會的話,那麼徒弟們獲得的該隱性知識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事實上也等同於組織獲取了這些權利?出於交易的公平性,師傅在失去了對該隱性知識的完全權利後勢必會要求這些活動的安排者——組織給予某種形式的補償,或者是薪酬或者是更大的資源支配權等激勵回報。

按照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觀點,商品之所以被生產出來就是用於交換,隻有通過交換生產者才能實現其價值。同理,隱性知識在組織內部之所以被員工們源源不斷地生產出來,蘊涵在其中的交易需求也是非常明顯的,比如說人們經常看到在被長期忽視後有些員工會感歎“懷才不遇”,或者幹脆“毛遂自薦”。筆者在對樣本企業調查時,發現員工們普遍有強烈的表現欲望,比較願意向上級管理者介紹自己的心得體會和對經營形勢的理解,“躍躍欲試”的心態一目了然,但前提是希望企業能給他們足夠的自主權和“事成之後”的物質獎勵。

交易機製是否健全,或者說企業對隱性知識是否敏感並願意滿足員工的要價,會從根本上影響員工創造新的隱性知識的積極性。在“多勞多得”的分配機製下,如果事實證明更多的隱性知識創新能換來更多的物質和精神激勵的話,那麼員工的主觀能動性會得到空前的激發。很多旅遊企業往往在逆境中能依靠員工的群策群力走出困境,其根本原因就是大量的隱性知識被源源不斷地創造出來並高效率與所有人共同分享,考察此時的企業激勵機製內容不難看出“能者上、庸者下”或者“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等在常規科層組織內非常少見的激勵措施起到了關鍵作用。

3.隱性知識創新與共享活動的經濟學解釋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盡管隱性知識本身“難以觀測,難以描述”,但與隱性知識相關聯的效用價值卻是可以觀測和描述的,因此隱性知識共享活動在本質上是對隱性知識的產權包括所有權、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在內的一束權利。進行交易,交易的效率和頻率對於交易雙方的效用決策來說都具有實質性的意義——如果交易非常順利,那麼企業基於隱性知識的競爭優勢就相對比較顯著,員工對於創新隱性知識的意願和動機就更加強烈。

在一定水平的隱性知識產權交易框架下,員工們創造隱性知識的目的就是為了通過交易(共享)來獲得自身所需要的效用,如果預期將得到的效用如職位、薪酬或其他激勵是可信且令人滿意的,那麼員工們一定會千方百計地使自己擁有與眾不同且很有交易價值的隱性知識,這可能是通過自身有意識的思考、積極地進行學習或反複試驗等手段來進行,這個過程就是他們對隱性知識進行專用性投資的過程。

簡而言之,隱性知識的創新與共享活動是知識持有者對組織內部的隱性知識產權交易機製的一種回應,創新隱性知識是為了通過交易來獲得滿足自身效用的企業支付,其經濟學含義是員工對隱性知識的專用性投資,而共享隱性知識則是為了實現隱性知識的交換價值,其經濟學含義就是隱性知識產權的交易。

(二)旅遊企業隱性知識創新與共享的激勵機製結構與設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