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3 / 3)

我站在旁邊,一句話也不說。李小藍說著說著已經跟原來的事件毫無關聯,可她的情緒卻越來越激動,用詞越來越鋒利。李小藍。楊曉。楊繁。陳未名。陳俊。許青羊。廖福貴。你們。你們所有人。我。我認識和珍惜的人比夢還快地閃過去。一個一個,毫無秩序。李小藍,她大概不知道,她差不多擊垮了我對一切友誼和親密人士的信任。很多字突然刺進我的耳膜。它們都十分鋒利。它們是毒針、刀刃。它們又切又鋸。留下一些血口,滲出幾滴血珠。繼續滲,終於流下。我像省略麻醉的病人,手術刀這裏割割,那裏割割。割雞巴、割心髒。割最敏感最重要處。你別這樣說話行嗎。你不要這樣說話。我說,我知道不可能,但是我還是想說。我還是相信相親相愛。相信互相信任。她說,怎麼了?我說錯話了是不是。是不是降低你尊貴的地位了。是不是詆毀你豁達寬容的高風亮節了。我不回答。我還是相信相親相愛。別絕望。別。它一定存在。也不看她。她說,你看著我的眼睛。你看著我的眼睛。我不看她。遊移。我不知道為什麼不看她。我對她頭一次那麼害怕。她的話尖酸刻薄,她變成了一噸炸藥,她的目光是導火索。她又說,你看著我!你看著我!請你看著我,沈生鐵。我那時沒有心情做那種遊戲。我覺得像是模仿電影的對白。而電影裏的一切都是假的。裏麵沒有人真的相親相愛。而且我,確實不敢看她。她的情緒,她的表情,她的話語,讓我不敢貼近她外衣下急劇跳動血液奔流衝突的心髒。不敢看她的眼睛。心髒是硝,眼睛是火。你看我一眼都不願意啊,沈生鐵。好,好。她突然又哭了起來。歇斯底裏地哭了起來。因為我不看她。

5

多年已過去,我為我那天對李小藍說的每一句話後悔。我當時看著她,竟然有一點討厭,覺得這個女人有點煩。我也為我的這個想法後悔。現在我知道,她當時正受著雙方麵的痛苦,然而卻把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我身上。我現在一想起自己的做法就羞赧無比,恨不得有人來打我兩巴掌。這是我犯下的不可饒恕的過錯之一。我永遠也無法忘懷和寬恕這個錯誤。我不應該對李小藍那樣說話。我不應該。我應該安慰她。如果我對自己守信,我就應當控製自己,放下自己的難受,不逞一時之快,讓她的心獲得少許平靜。就算我堅持自己的決定不去報案,但是出於愛我必須要求自己保護她,不能有一絲怨言。可是我沒有這樣。

我不但沒有這樣,還認為自己受到了最嚴重的傷害。我一言不發,這正是我心如刀割的表現。如果要我選擇,我不想選擇,因為所有的事情,都脫離了我的想像,強奸我原本以為的真相。許多年以後我還記得當時所想:是的,那是很小的一件事,可是真情和信任似乎都已經離我遠去;是的,我害怕暴力,但我更害怕最親密的人離我遠去。這些東西我以前重視得要命。我沒有辦法,隻能沉默。沉默不是我的選擇,我無法開口。

我是一個懦弱的小人嗎?我這樣問著自己。那時我氣急敗壞。我沒法不問。害怕一切突然麵目全非,愛不是愛,親不是親。這個問題我不敢對任何人提起。如果我問他們,他們會對我說"我負責任地說,你是一個傻×"。因為他們跟我不愛,也不親。我真的是一個傻×嗎?我想找一個我又愛又親的人問問。可是這個人是誰,我他媽一時想不起來。我想證明我不懦弱,也不傻×。重新和我喜歡的人在一起。重新看到人心的真相和世界的麵目。我想把那擾亂一切的人一刀捅死。事情剛剛發生我就已經這樣決定。仇恨鞏固我的決心。這個辦法是惟一的辦法,雖然這個辦法很傻×。我沒有更多的選項,為了證明我不懦弱,我就要傻×,為了說明我不傻×,我就隻能被認為懦弱。天生懦弱,或者天生傻×,我能且隻能選擇一種。我願意選擇做一個傻×,因為我不想做一個懦弱小人。我不做一個懦弱小人,因為我不想讓李小藍說我軟弱,她跟著我沒屁意思。她是我愛的人。我在她身上種下過魔咒,可她早就變成我心髒上的文身。我種的魔咒越多心髒受的毒害就越深。我紮小紙人,用針刺它的心,痛楚的地點總是我的心口。我不想讓李小藍看扁我,因為我不想失去她。為了不失去她,我願意做一回傻×。

我把李小藍送回家裏。不,我跟著她回到家裏。她在前麵走,我在後麵跟著,路燈在頭頂熄滅。站在她家的樓下,她要進門的時候,我對她說,小藍,我是一個懦弱的小人,你以後不要理我了。

她說,我早就決定了,我沒說還要理吧。

我說,晚安。

你也晚安。她說。

我走回邊家村,在路上用腳走路。我突然哭了。這是高三那年的第二次了。真是去他媽的,竟然哭喪著臉在街上走。

6

我的頭發很長,如果你見到我在街上哭喪著臉走路,一定會認為我是個被人按在地上強奸過的女人。我他媽的頭發留這麼長幹什麼。不可理喻簡直。頭發留成清朝的辮子,我像一個走狗,鷹犬,奴隸。狗也把我的腿認作狗腿。剪了你們還好。剪成癩子,剪成刷子。可是無論如何剪,還是像一個女人,而且是個瘋女人。瘋女人還好,至少她什麼也不怕,什麼也敢碰,什麼也敢吃,哪裏都敢拉屎。而你呢?簡直狗屁不如。連別人罵自己傻×都不還口,還說這乃是大度。這不就是你。一邊大度,一邊心裏又痛苦得要命--除了軟弱,還很虛偽。軟弱,虛偽,還自以為是大度,內斂。我能做什麼,我要殺了那個人。如果我不殺了那個人,就隻配被踩在地上,讓我舔他的鞋底,舔他的腳板,舔他的雞巴,舔他的屁眼。

我買了一把尖刀。不管是什麼刀,隻要可以殺人,我就買下。我把它插在腰裏,在街上轉。我要找到他,我不信他不出來。他搶了錢,要出來買煙,喝酒,吃飯,我就去這些地方找。他搶了手機,要去舊貨市場賣,我就去二手手機市場。他錢用完了,還會到街上,我就到街上。他媽的我不信找不到他,他不會跑,他也不會躲,他不會出西安。我總有一天會找到他。我才18歲,我到80歲也要找到他。找到他,然後殺了他。看誰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