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讓你擁有抽繭剝絲的邏輯思維(9)(1 / 3)

不認識的搶劫犯

格林銀行被搶劫,經過對抓獲的罪犯卡爾·馬休斯的突擊審訊,勃蘭特警長知道錢藏在了一個名叫安格莉卡的女人那裏。於是勃蘭特警長和他的助手立即驅車前往安格莉卡家。

按了半天門鈴,門才打開。前來開門的正是他們要找的女人安格莉卡。她將兩人讓進屋說:“兩位先生有何貴幹?”

“太太,您認識一個叫卡爾的人嗎?”

“卡爾?我從未聽說過。”

“我們剛從警察署來,可是他說認識您。”

安格莉卡很鎮定地抽了口煙,說道:“這個國家有很多叫卡爾的,要是都說認識我,你們也來煩我嗎。哦,上帝。我真恨不能將你們從窗子裏扔出去!”

勃蘭特用手指著她說:“卡爾從銀行搶走了19萬美元。警察反應很快,24小時之後,就將他抓獲了。我們和他長談後,他已經完全交代了。”

“我不認識卡爾,對銀行搶劫案也不感興趣。我最後再說一遍,我根本就不認識什麼卡爾·馬休斯!”

“你們真不認識?”

“對,不認識!”

勃蘭特生氣地從口袋裏抽出一張紙,說道:“謝謝你的合作,鑒於您這樣的誠實,請您在逮捕證上簽上您的名字吧。”

安格莉卡什麼地方出了問題,讓警長這樣肯定地逮捕她?

邏輯斷案——

這位太太一再聲稱,她不認識卡爾,但她卻知道卡爾的全名是“卡爾·馬休斯”,顯然,她不僅僅是認識此人。

誰是偷表賊

美哼百貨大廈新進了一批金表,因提前作了促銷宣傳,所以當新表上市的時候,到櫃台買金表的人絡繹不絕,都想一睹為快,許多人都向前擠。營業員一看不好,急忙說:“大家不要向前擠,注意安全。”

但已經擠起來的人群,怎麼還能聽進去?人群在擠呀擠。

“啪”地一聲,櫃台被擠晃動了,一些不安分的人動手了。

這時,一位營業員發現櫃台裏的金表丟了一塊。便喊了起來:“誰偷了金表?”

大廳的保衛人員聽到喊聲,馬上過來維持秩序,並抓了四名嫌疑人。同時對這四名嫌疑人錄了證詞。

為了盡快破案,大家打電話請來了大偵探歐門,前來協助審案。

歐門來到以後,先是詢問了營業員,營業員給他提供的線索是:“金表丟失了一塊,所以這四個人中有一人是小偷。”歐門又看了四個嫌疑人的供詞,隻見供詞上寫著:

甲說:“我看見手表是乙偷的。”

乙說:“不是我!手表是丙偷的。”

丙說:“乙在撒謊,他是要陷害我。”

丁說:“手表是誰偷的我不知道,反正我沒有偷。”

大偵探歐門看了四個嫌疑人的供詞後,馬上就找到了線索,使案情真相大白。

原來,小偷確實在他們四人之中,並且隻有一個人說的是真話,其餘三人的供詞都是假話。

親愛的讀者,你知道歐門是如何推理的嗎?

邏輯斷案——

歐門是這樣推理的。假如乙是小偷,那麼,其餘三人均不是小偷。而甲說乙是小偷,所以甲講了真話;既然乙是小偷,那麼丁就不是小偷,可見丁說:“反正我沒偷。”這句話也是真話。於是便有甲、乙兩人說了真話,這與“一真三假”的準則相矛盾,所以乙不是小偷。同理可推斷出甲、丙都不是小偷,小偷自然就是丁了。

火車上的嫌疑犯

“嗚——”一輛火車風馳電掣般地行駛在美國西部的大地上。旅客們有的在睡覺,有的在看報,還有的在下棋,旅客們五花八門進行著各種形形色色的活動。

在這列火車的一個車廂裏,有10個在全國各地分頭作案的嫌疑犯,他們彼此互不認識。每個人分別有一個代號,即:1、2、3、4、5、6、7、8、9、10。按照大頭目的指令,他們來到列車酒吧的車廂裏秘密集會,按照代號的次序坐好,接受任務。

阿頓探長接到上級的密令,也早早地登上了這趟列車。他來到酒吧車廂裏,果然發現有10個人正圍在一張圓桌旁,探長眼睛很敏銳,他估計每個人的座號一定就是他們的代號。

很快,就餐的時間到了。嫌疑犯們開始用暗語對話。用餐後,就分成了四組向列車的前方和後方散去,圓桌旁僅剩下兩個人坐著不動,繼續就餐。這兩個人的位置正好是麵對麵。

這時,菲裏德探員走進來,對阿頓探長說:“根據情報提供的特征,這兩個麵對麵坐著的人就是他們行動組的頭兒。

“好,我看時機已到,立即逮捕他們!”阿頓探長下令道。

立刻,兩個頭兒便被探長給逮捕了。

菲裏德探員問:“你們的代號是多少?”

一人閉口不言,瞪著憤恨的目光;另一個人卻挑戰似的說道:“我隻知道4組人中每組座位號數之和,等於我們其中一人的座位號。”

菲裏德有些惱怒,阿頓探長卻非常開心地說道:“你以為你很聰明嗎!我現在已經知道你們的代號了!”

這兩人的代號是多少呢?

邏輯斷案——

這兩個人的代號是5和10。4組嫌疑犯的代號分別是:1和9;2和8;3和7;4和6。

警長的推理

警官魯道夫拿著一份案件的卷宗走進了警長海德格的辦公室,將其恭恭敬敬的放在上司的桌上。

“警長,4月14日夜12時,位於海德劇院附近的一家超級商廈被盜去大量貴重物品,罪犯攜髒駕車離去。現已捕獲了三名嫌疑犯在案,請指示!”

海德格警長看了得力助手一眼,翻開了案卷,隻見魯道夫在一張紙上寫著: